第61章
因为沈归砚明日就要走马上任, 今晚上吃饭的气氛都显得有些沉重,饭桌上虽讲究食不言寝不语,周围气氛也是极为融洽的, 何像今日连吃到嘴边的菜都失了往日滋味。
沈夫人只是吃了几筷子,就没有胃口的搁下了, 心中更是藏着不满, “圣人也真是的, 那么多地方选哪儿不好, 偏生要让你去距离金陵千里之外的岭南任值, 去就去,为什么就不能再推迟几天, 好歹得要让你在家中把年过完了在去, 要知道这可是宥齐回家后在家中过的第一个年。”
找刚回来没多久的儿子就要离家上任,让沈夫人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宝珠又不随他一道去,到时候身边都没个知冷知热的人该怎么办,又担心他有了其她知冷知热的人, 宝珠又该怎么办。
手心手背都是肉,舍了哪个她都做不到。
嘴里嚼着四喜丸子的宝珠正考虑着要怎么开口时,一碗盛好的鸡汤放在了她手边。
鸡汤撇去了最上面一层的油花,金黄透亮,鲜汤嫩肉。
宝珠把嚼着的四喜丸子咽下去后, 方才抬起头,正好对上为她挑鱼刺的沈归砚,经历被污蔑一事后, 他身上如霜寒质感的气质变得越发沉淀。
离得近了,宝珠才注意到他如白绸缎般的鼻尖上缀有一颗小黑痣, 也不知道是本来就有,还是不小心被人为甩上的一点儿墨渍。
清冷矜贵的人因着那颗小痣从而坠入凡尘,变得妖冶多情起来。
“宝珠一直盯着我看,可是被夫君的好相貌给迷住了。”笑得促狭揶揄的沈归砚把挑好鱼刺的雪白鱼肉放进瓷碟里,后递到她面前。
“你长什么样自己心里没有个数吗,还有谁看你了,你能不能不要那么自恋,本郡主看的分明是大哥。”唾弃自己居然会看他看得走神的宝珠脸颊一红的别过脸,然后又忍不住偷偷地去瞧他鼻尖上的那颗小痣。
不可否认他确实生了一张好皮相,桃花眼,高鼻梁,倒不如说沈家人没有一个长得不好看的。
取了帕子净手的沈归砚一双桃花眼笑吟吟得倒映着她的影子,“想看就光明正大的看,我是宝珠的夫君,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偷看还被光明正大抓包的宝珠害羞得从脚趾头羞耻到耳后根,脸颊涌上一片绯红,用筷子戳着鱼肉就是不看他,撅起嘴否认 ,“谁,谁说我是在看你了,你真是好生自恋。”
“夫人不看我,我却看夫人秀色可餐。”
“哼,油腔滑调。”耳尖通红的宝珠别过脸,决定不看他,免得他老是在嘚瑟。
将他们二人互动尽收眼底的沈亦安的夹了一筷子地三鲜到宝珠碗里,“大鱼大肉吃多了不易消化,得要吃些清淡的。”
“可是大哥,我不喜欢吃胡萝卜。”眉头瞬间耷拉下来的宝珠用筷子戳了戳碗中的胡萝卜丝,怎么都说服不了自己下嘴。
胡萝卜是兔子喜欢吃的,她又不是兔子,为什么要吃啊。
“是大哥忘了,但是宝珠不能挑食,知道吗。”嘴上说着不让她挑食的沈亦安却用筷子把她碗里的胡萝卜丝挑出来,并提醒道,“爹娘快要用膳结束了,宝珠要是有什么想说的,现在就可以说了。”
用筷子戳着米饭的宝珠顿时闷闷不乐的垂下了脑袋,连她的胃口也随着大哥的话散了个干净,因为她还不知道要怎么开这个口。
她前面信誓旦旦说自己绝对不会跟着去岭南,现在又说要去,这和自打脸巴子有何两样。
知她在想什么的沈归砚握住她放在桌底下的手,轻声道:“若是宝珠说不出口,就由为夫代劳可好。”
“不用。”指骨攥紧玉箸的宝珠拒绝了他的好意,又见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才像是鼓足了勇气,站起来,说道,“父亲,母亲,宝珠在这里有件事想要告诉你们。”
沈夫人问,“宝珠有什么话,等吃完饭后再说不行吗。”
“不行,我就要现在说,那件事,就是…就是………”牙齿咬到舌根的宝珠发现真正要开口的那一刻,她的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变扭感和羞耻感在作祟,更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把一句话完整的说出来。
特别是对上父亲和母亲投过来的查询视线,整个人像是被放在火堆里来回翻滚。
这时,沈归砚握住她的手,和她一同站起来,并接过她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话,“明日宝珠会和我一起前往岭南赴任,还望爹娘能答应。”
放下筷子的盛国公皱起眉,“好端端的,宝珠怎么想到要去岭南了。”
沈夫人也不理解,更多的是不赞同,“岭南那地方多有虫蚁爬蛇,气候潮湿闷热,吃的穿的也不如金陵,我的儿去了那边恐怕会不习惯。”
她是想过要让宝珠随宥齐一起上任,但她设想过的地方在如何也是个富庶之地,而非岭南这种穷地方。
宝珠捏了捏沈归砚的手,示意这件事由她自己来说,“父亲和娘亲说的这些宝珠都考虑过,但是宝珠还是想要和他一起去岭南,等到了那边也好有个照应,要是宝珠没有跟他一起去,其他人肯定会以为我们沈家对他不重视,还会认为我们夫妻二人感情不好,最重要的是,宝珠在金陵待了那么多年,现在也想要出去看一下国家的大好风光,更想要看一下先辈口中的长河落日圆,大漠孤烟直①,草色青青柳色浓,玉壶倾酒满金钟②,所以你们就答应宝珠跟着一块儿去嘛。”
她的尾音上翘,带着娇憨的撒娇,哪里能让沈夫人拒绝得了,可是沈夫人一想到她从小到大都没有离开自己出过远门,又哪里舍得她一去就是离家那么远的地方。
沈亦安劝道:“宝珠和小弟新婚燕尔,要是强行让他们分隔两地岂不是成了我们棒打鸳鸯,落在外人眼中还认为我们对小弟有意见,岭南虽离金陵有一段距离,乘坐马车也才半月,到时候母亲想宝珠了,我可以陪母亲一起过去。”
知道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的沈归砚握紧宝珠的手,严肃认真的表态道:“父亲,母亲,大哥,二哥,你们放心好了,我到了那边一定会照顾好宝珠,绝对不会让她受半分委屈。”
“我谅他也不敢给我委屈受,他要是让我受委屈了,我立马打包回家,然后再也不理他了。”宝珠鼻翼抽搦,很是可怜又幽怨的瞪了大哥一眼。
谁让她是个很小心眼又爱记仇的人。
因着明天一大早就要出发,回到琳琅院后的宝珠就指挥着丫鬟们把她的行李给通通打包。
今年新作的冬衣还没上身,带走,新打的头面首饰也得带走,还有睡习惯的锦衾软枕都要带上,要不是担心行李太多了,她高低得要连床都打包带走。
因为怕自己吃不惯岭南那边的吃食,她连府上的厨子都要打包带走两个,主打一个委屈了谁都不能委屈了自己。
“夫人怎么突然改变主意了。”沈归砚见她洗完澡后发梢湿了都没有擦干,遂取出一条白棉布半蹲在床边为她绞干头发。
“当然是本郡主见你太可怜,所以大发慈悲了一回。”趴在贵妃榻上,手上翻着一本话本子的宝珠懒洋洋得像条没骨头的蛇。
“你说圣人为什么要让你去岭南当官啊,京城脚下也有不少官职啊,是不是你在殿上说了什么话,惹了圣人生气,所以圣人才会把你远远的打发掉。”
对于这个阴谋论,气得锤了下床的宝珠就想到了往年一张贴桂榜杏榜,不知有多少公主郡主贵女等着榜下抓婿。
可惜这一次的状元早已名草有主,探花又因污蔑他人作弊革去功名,断了此生在入官场的青云路,剩下的榜眼年过半百,据宝珠所知,当日在金銮殿上圣人曾有意让他做自家女婿,结果得知他已成家后才做罢。
沈归砚撩起她头发,裹在干燥的棉巾吸干多余的水分,“我留在京中升职缓慢,如果我外放做官,要是任职期间做出政绩,等三年期满回来后我的起点会比其他人都高,宝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传闻。”
“你说?”趴在软枕上的宝珠嫌他动作太慢,指挥他给自己端来一碟豌豆黄,让自己挖着吃。
“历任阁老首辅都曾外放做官过,还曾有人戏谑过想要进内阁,先得外放。”
闻言,宝珠的眼睛蓦然瞪大,两指捏着的豌豆黄拿不稳的吧嗒落在地上,随后又不相信的摇头,每年外派上任的官员那么多,怎么就一定轮到他瞎猫碰死耗子。
再说了有很多一直留在金陵没有外派的官员,最后不也是能坐上首辅的位置吗,更多的是外派后碌碌无为,一辈子都留守在那个小小县令的位置上。
深知现在自己说的话,不亚于空口银票的沈归砚弯腰凑近,伸手捏了下她的脸颊,“不管夫人信不信,你以后的夫君都会成为大庆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首辅,而你,是有诰命在身的首辅夫人。”
宝珠两指拈起一块糕点塞他嘴里,又拍了拍他的脸,“你这个大饼本郡主可吃不下去。”
那么大的饼,她何止是吃不下啊,还得担心吃到一半噎死了怎么办。
沈归砚嚼完嘴里的糕点,才捏了块豌豆黄递到她嘴边,“夫人放心好了,我画的这个饼和别人的饼可都不一样,因为它注定是个闪闪发光的金饼。”
他画的究竟是金饼还是芝麻饼宝珠不知道,只知道明日就要离开自己生活了十几年的金陵,困意是分毫不显,有的只是对未来的不确定。
她以前去得最远的地方也仅是安邑,这一次却是千里之外,完全陌生的岭南。
因为要赶路,出行的车队决定在天一亮就出发,由于路途遥远,沈夫人担心他们在那边住得不习惯,恨不得把家都给搬空了让他们带走。
沈夫人拉着宝珠的手,依依不舍得眼睛通红,“你们此去一路平安,等到了地方记得写信回来,知道吗。”
“儿子晓得,母亲放心。”
沈夫人把自己亲手做的糕点装进食盒里递给冬儿,“宝珠要是在那边有吃得不习惯,住得不习惯的地方,一定要写信告诉给娘亲知道不。”
宝珠虽不是从自己肚里出来的,也是从小娇养在自己身边的,自小吃的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拔尖,越是这样,她越担心她在外面过得不如家里,届时饿瘦了该怎么办。
天快亮了才睡着,结果就被告知要出发的宝珠如今已是上下眼皮快用米糊糊黏住,还不忘抱住沈夫人手腕撒娇,“娘亲你放心好啦,一般只有我给别人受委屈的份,谁敢让我受委屈啊,要是有人让我受委屈了,我一定得要和娘亲告状。”
沈归砚含笑的保证道:“母亲放心好了,我在那边一定会照顾好宝珠,绝对不会让宝珠受到半分委屈,要是我让宝珠受委屈了,到时候无论母亲你想怎么打我,罚我,我都认。”
从母亲怀里探出小脑袋的宝珠睨他,“我告诉你,你就算是想欺负都不行,你想都别想。”
“嗯,我可舍不得欺负宝珠。”当然除了某些时候。
眼见天色大亮盛国公搂过夫人的肩膀,劝道:“夫人,我知道你舍不得宝珠和宥齐两个孩子远行,可是天已经亮了,要是在耽误下去难免会误了出发的时间,在路上耽误的时间也会增加。”
沈夫人用帕子擦着眼泪,嗔怪道,“你明知道我舍不得两个孩子,也不提醒我一下。”
盛国公委屈,“我这不是见夫人实在舍不得吗。”
“好了。”沈夫人握着宝珠的手好一会儿,才把眼泪逼回去,“你们也快点出发吧,到了岭南记得写一封信回来,知道吗。”
“知道啦,到时候宝珠不但会写信,还是给爹爹,娘亲,大哥二哥寄那边的特产,你们就能知道宝珠过得怎么样了。”
沈归砚搂过宝珠的肩膀,做着保证,“爹娘,大哥二哥,你们放心好了,我一定会照顾好宝珠,绝对不让她受到一丝一毫的委屈。”
二人拜过父母后,方才上了马车。
从来没有起过那么早的宝珠在上马车后,就钻进雪苹一早铺好的床铺里睡了过去。
沈归砚先是为她拆掉发间繁琐的发簪,又用帕子沾了温水为她擦拭过脸颊,脖子和手,才拿过一卷书,坐在靠窗的位置,细细研读。
他手上拿的书,正记载着关于岭南美食风俗,以及地理位置。
天微蒙蒙亮,一辆马车低调的驶出城门,以至于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身后还跟着另一辆马车。
两辆马车相距的距离并不远,要是被人看见,顶多以为走的是同一个方向罢了。
第62章
睡饱后的宝珠迷迷瞪瞪的睁开眼, 还没等她开口,一杯温水已经递到了嘴边。
身后垫了方软枕的宝珠就着他的手喝了大半杯的水解了渴后,混沌的脑子才逐渐清明, 问的第一句话就是“到哪了?”
“还有一个时辰就到驿站了。”沈归砚把杯子收回来,又打开暗格, 从面取出糕点放在小黄梨花木几上。
“睡了那么久, 肚子应该饿了, 先吃点糕点叠下肚子, 等到了驿站才能吃上热食。”
“我没有什么胃口。”拒绝了投喂的宝珠掀开竹帘往外看去。
出发时是云雾绕山, 山涧薄雾生,如今亦是日落西坠, 倦鸟归林还。
远远眺望, 只见山葱青绿,霜雪未融点缀于山峰之巅。
过了一开始的新鲜感后,就认为只剩下无趣,就连风景都是千篇一律的宝珠放下竹帘,闷闷不乐地撑着下巴, “我们还有多久才到岭南啊,路上该不会一直都是这样的风景吧。”
她明知道今天才第一天出发,但她就是想要问。
沈归砚清楚要是说还有半个月,她肯定就不干了,只能先哄着说, “ 目的地不重要,有时候路上的风景也同样很美。”
“美什么美啊,一模一样的风景就算在好看, 看多了也就那个样,又不能变出一点儿花来。”宝珠气闷地抬脚踹了他一脚, 随后重新躺下自己还带着温度的别窝,只供出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露出来。
“岭南那边真的好玩吗,有什么好吃的吗。”上一次大哥给的奶糖,她分给了冬儿和雪苹各自两颗后就基本没有了,可恨她都没有多尝出几口味来。
沈归砚打开另一个暗格,从里面取出一把桃木梳,几根发带,又把人像挖萝卜一样挖出来靠在自己怀里,“每个地方都会有代表性的特色美食,你要是吃不惯那边的美食,我可以学着给你做金陵的糕点。”
金陵的糕点大多小而精致,口感软绵清甜。
“你还会做糕点,你别是蒙我的吧?”坐直了,由着他为自己扎头发的宝珠可是记得书上写过君子远庖厨,也下意识的认为他只是说说而已。
“你夫君会的东西可多了,保准能让夫人大吃一惊。”马上就要到晚上了,光线昏暗工具也不多,沈归砚为她扎了个梳辫挽髻的发髻,髻间别一朵粉色山茶花,更衬得娇俏柔媚。
“切。”转过身背对着他的宝珠只觉得他在扯牛皮,又拿出镜子对镜照了下自己的新发型,还怪好看的。
天快黑了,他们也到了路上补给的驿站。
坐了一整天马车的宝珠,此刻累得很的直接上了楼,分明什么都没有做,她仍是累得连一根手指头都不想动,但是说睡又没有多少睡意,仅是躺在床上不愿动弹罢了。
今早上分别时不曾伤感,如今一松懈下来,伤感像寻到了缝隙,铺天盖地而来。
这一去,也不知道何时才能回到金陵。
“咚咚咚”端着托盘敲门的冬儿也敲散了她涌到鼻尖的酸涩。
“小姐,该吃饭了。”
仅是一眼,宝珠就后悔了,虽然菜品在路上已经是难得的非富了,但对于吃惯山珍海味的人而言,还不如端点清爽的白粥酸豆角辣姜,最起码清爽解腻。
“我不饿,端下去吧。”
冬儿劝道:“小姐你都一天没吃了,就算不饿,多多少少也得要吃点才行。”
“本郡主说不饿就不饿,还不快点端出去。”
冬儿端着托盘出来,正好撞到准备进来的沈归砚,耷拉着脸,愁得不行,“郡马爷,小姐说是没有胃口,不愿意吃东西怎么办啊,不吃东西又不行。”
沈归砚仅是看了她手中托盘里的菜色一眼,转身就往楼下走去。
冬儿很不理解,“郡马爷,天都黑了,你要去哪里啊?”
按照正常的走向,不应该是郡马爷端着饭菜进去哄小姐,好让小姐吃下去吗?
她又低头看了眼托盘里的菜,水煮青菜,干蘑菇炒鸡蛋,萝卜腊排骨汤,虽说比不上小姐在府上吃的精致,也算不上很差啊。
远远地,冬儿听到了随着风传来的“厨房”二字。
她想,大概是郡马爷让厨房重新做一份后端过来吧,果然,郡马爷对小姐就是上心。
宝珠躺在收拾好的床铺上正独自生着自己的闷气时,紧闭的房门又一次被人推开,她以为又是冬儿端着晚饭进来让她吃,那些饭菜她一看就全无胃口,又哪里能吃得下去啊。
“本郡主说了不饿就是不饿。”
敲门的人像是没有听见她说的话,兀自推门走了进来,“是不饿还是没有胃口。”
“都有。”她坐了一天的马车了,本来就胃口不佳,结果你看端上来的是什么啊,都不是自己爱吃的就算了,煮的卖相也不好看。
虽说出门在外一切从简,她也不想为此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
“我知道宝珠吃不惯驿站的饭菜,所以为你准备了个煎饼子,煎饼里面夹了鲜黄瓜,生菜,火腿,煎蛋,还有酥脆可口的麻叶,又摘了点野蒜和猪肉后剁碎做成浇头煮了碗面。”
本来不饿的宝珠听到小小的一个饼里居然能夹那么多食物,寻思着那饼该有多大啊。
谁知道饼是大,却只是薄薄一层的把里面的食物裹在内里,闻着香味,宝珠咽了咽口水,连她一天都未曾进食的肚子也适当的唱出了空城计。
把用干荷叶包住的煎饼子拿到手上,凑到嘴边大咬上一口,酥脆清新的口感瞬间在嘴里爆裂开来。
沈归砚担心她吃太快会噎到,倒了一杯水在她手边,一双眼儿笑眯眯地问,“好吃吗。”
宝珠把嘴里的饼子咽下去后,连连点头,“好吃,我还以为这小破地方客栈肯定没有什么好吃的,结果这个是真的好吃。”
“要是喜欢,下次我还给你做。”见她吃得跟只小花猫似的沈归砚伸出大拇指拭掉她嘴边沾上的黑芝麻,并将那枚小小的芝麻放进嘴里,深沉幽暗的眼底涌现着不令人所察觉到的温柔。
实在看不下去她吃得像只小花猫的沈归砚取出帕子帮她擦干净弄脏的小嘴,“吃慢点,又没有人和你抢,”
宝珠又幸福的吃了一口饼子,才反应过来他前面和自己说的那句话,“这饼子是你做的?”
她怎么那么不相信啊?
沈归砚撑着下巴,“夫人喜欢就好,夫人喜欢吃,对我来说就是最值得开心的事。”
“那你在做两个来,冬儿和雪苹还没有吃。”她当主子的,哪儿能吃独食啊。
沈归砚双手撑在桌面,上半身逐渐逼近,凑到她耳边轻笑一声,食指半屈刮了她鼻尖一下,“不行,因为我只是宝珠一个人的小厨子。”
倒春寒的夜晚里,突兀地横生了缕缕暧昧。
沉浸在饼子好吃里宝珠一口气把煎饼吃完了,仍意犹未尽的伸出舌头舔了舔唇,又摸了摸已经饱了的肚子,“明早上我还要吃这个,这碗面吃不下了,归你了。”
“为夫多谢夫人的赏。”沈归砚生怕她吃多了不舒服,伸手帮她揉肚子,“煎饼虽好吃,吃多了也容易腻,下次我给你做其他饼子怎么样。”
“比如皮脆内软,香中带甜,甜里带着一丝辣的酱香饼,酥,香,薄,脆,唇齿流香的烧饼,又比如夹肉而食。再配着葱丝,甜面酱的烤鸭饼。”他讲述时不但着重说出了各饼的特点,其味,连带着刚吃饱的宝珠竟觉得自己又饿了。
因为一个煎饼子,还有他嘴里说的大饼,宝珠忽然觉得,赶路的时间也不在是那么的难熬了。
今夜悬月高挂,山中偶有狼群对月高鸣。
银白的月色窸窸窣窣的落在窗牖,又随意地往里洒进来,照出地上并排的两双鞋。
躺在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床上的宝珠没有一点儿睡意,身体是困的,精神却是极度的亢奋,俗称失眠。
她睡不着,所以她也不允许自己的身边人睡着,要不然对她来说不公平,要失眠大家就一起失眠才公平。
两颗眼珠子盯着床顶好一会儿的宝珠开了口,“沈归砚,你睡了吗,我睡不着。”
沈归砚无奈的纠正她口中的称呼,“喊夫君。”
“我才不要。”她都不喜欢他,为什么要喊他夫君啊,很羞耻的好不好。
“不喊夫君也可以,丈夫,郎君,相公,大官人也可以。”
“哼,你想得美。”宝珠大被扯过盖住头,又露出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很小声地问,“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啊。”
她说着话,身体也害怕的往沈归砚靠去,好像只有离他近一点,安全感就会足一点。
门口走动的脚步声沈归砚自然听到了,更让他在意的是依赖得要贴着他睡的宝珠,长臂一伸将人搂在怀里,“你听错了,大晚上的人都睡觉了,能有什么声音,要是有,也应该是起夜解手的人。”
“是吗。”宝珠总觉得那么不相信啊。
“难道宝珠连你夫君的话都不信了吗。”黑暗中的沈归砚挑了下眉。
宝珠很想点头说是不信,只是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算了,也许真的是听错了吧。
再说了大晚上的一直追究门外是不是有脚步声,也是一件很吓人的事。
让她奇怪的是,他不在身边那几天自己经常失眠,等人回到家,重新和他睡在一个被窝里后,她又总是很快步入梦乡,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身上熏了什么安神香一类的熏香,要不然她哪里会那么快睡着。
沈归砚听到耳边逐渐平缓的呼吸声,手臂撑在枕边看着她的睡颜好一会儿。
才掀开被子走下床,推开门,只见门外正有一滩还没处理干净的血渍。
顺着血迹往前走,最后停在一个拐角处。
“怪不得你这小子找我帮忙,感情是担心死在半路啊。”洗完手的男人嘴里叼着根草,吊儿郎当的从暗处走出来,“也不知道是谁要对下死手,一个晚上没过去黑衣人就来了七八个,还真是大手笔。”
“只要你护送我们到岭南,除了许诺你的条件,该有的都不会少。”沈归砚扔了一袋银子给他,“准备一辆马车,等下出发。”
现在距离金陵不远他们就按捺不住的要下手,接下来的一条路恐怕更难走。
他们有准备,难道自己就蠢得引颈受戮不成。
男人掂了掂袋子的银子,吐出嘴里叼着的草,“我还以为你结婚后肯定会把钱财全部上交,感情还藏了个私房钱啊,要是让你夫人知道了,还不知道怎么闹呢。”
沈归砚唇角微翘,全是炫耀,“这是我夫人给我的零花钱,我夫人可大度得很。”
张望:“……啧,好浓的酸臭味。”
突然觉得手上的钱也不是那么的香了。
第63章
月悬高空, 没有被月光照耀的地方藏着为外人所不知的血腥,黑暗。
睡得不太踏实的宝珠悠悠转醒时,发现自己好像正躺在马车里, 她不是在客栈里睡得正香甜吗?为何会出现在马车里。
她以为是自己睡得太熟了,才会连上马车的时候都没有醒。
掀开帘子, 才注意到外面的天仍是雾蒙蒙的, 距离天亮还有一段距离。
可是到了午时, 马车都没有打算停下的意思, 就连冬儿和雪苹都没有看见, 哪怕愚钝如宝珠也发现了不对劲,“冬儿和雪苹呢?她们去哪里了。”
“他们坐另一辆马车。”
“为什么啊。”宝珠的质疑声刚落, 原本在和自己独自对弈的沈归砚突然扑了过来, 紧接着一支箭嗡嗡嗡地扎进她前面坐着的位置上。
那支箭矢擦过宝珠发间而过,要不是沈归砚反应迅速,惊出一身冷汗的宝珠毫不怀疑那支箭会直直插中她的脑袋。
紧接着行驶得好好的马车开始动荡起来,不复前面平缓,加快进度的往前狂奔, 颠得连人的五脏六腑都要颠出来。
“这是怎么回事啊。”后脑勺被他护住,脸颊贴上男人胸口的宝珠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可怕的猜测,“我们该不会是遇上土匪了吧。”
她猜测前往岭南的路上可能不太会太平,但没有猜到这才离京多远啊就遇到了,外面的治安已经那么乱了吗。
早知道治安那么乱, 为什么不多请几个人来保护啊!!!
直到马车行驶逐渐平稳,并确定那伙人没有在追上来的沈归砚适才松开她,粗糙的指腹抚摸着她脸颊, “所以夫人这一路上都要跟好我,知道吗。”
又捏着她脸颊, 阴恻恻地威胁,“要是夫人不跟好我,说不定就会被那群土匪给抓到土匪窝里当压寨夫人,然后再也吃不到我给你做的饼子了。”
他们下手的速度远比他所想中的快,他也高估了他们的耐性。
他执意要带宝珠和他一起奔赴岭南,一是得知他们不耻的想法,二是他不放心继续让她留在金陵。
试问任何一个人真的甘心把自己亲手养大,即将成熟的宝珠由另一个人摘走?
又是否真的甘心一直以兄妹之情存在,如果是他,他不甘心,不愿,谁让他从骨子里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小人。
他的宝贝就只能属于他一个人,由不得任何人触碰。
若是她已为他人妻,那就抢过来,怎么抢?只要对方的丈夫死了,就不会在有人阻拦了。
他们一母同胞,有着比谁都了解对方有着怎样的劣根性。
沈归砚用轻佻的笑掩饰胸腔里磅礴而生的凌厉杀意,“看来我们前往岭南的这一路上注定不会太平了。”
宝珠很自然的接下他的话,“那你为什么不多带几个护卫?”
“树大招风,人多招鬼。”沈归砚掀开帘子,随后扭头问她,“会骑马吗。”
“当然会,本郡主骑马的技术可是好得很呢。”宝珠骄傲的昂起脖子,她不说骑技一等一的好,也称得上小有所成。
“之前打马球的时候,要不是本郡主提前下场,说不定赢的就是我了。”一提起这件事,她仍是能气得牙根痒痒。
“好,那我们来比赛一下,看谁能先到前面的那座山脚下,怎么样。”沈归砚把人抱着放在马上,眉眼张扬。
“我身为男人,决定先让你三里路,免得你说我欺负人。”
“谁要你让了,就算要让也应该是本郡主让你好不好,你不要看不起人。”宝珠的话还没说完,身下的马儿突然吃惊地往前狂奔。
担心会掉下马的宝珠赶紧趴下来搂着马脖子不放,生怕她松开一下就会滚下马背。
马儿吃疼前蹄腾空的那一刻,宝珠也发现了不知何时追上来的黑衣人,电光石闪之间,他嘴上的比试是假,让她跑是真。
“不要回头,我马上就会去找你。”沈归砚抽出腰间软剑,一剑横砍上要去追她的黑衣人。
宝珠扭过头,迎着风和朝阳不忘告诉他,“沈归砚,我在前面等你,你一定记得要来找我。”
“要是天黑了你还不来找我,以后都不要来了,知道不!”所以她不希望这一次的约定成了他们最后的一面。
等平安到下一个地方后,她一定得要写信向二哥告状,然后让他带兵来剿匪,这里的土匪也太嚣张了,连上任的官员都敢打劫,他们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直到马儿驮着她走远,沈归砚厉声冷笑,“你们要抓的人是我,何必追着她不放。”
黑衣人对视一眼,“老大说了不留活口,杀!”
“剩下的人去追那个女的。”
长剑沾血的沈归砚砍翻想要偷袭的人,红发带马尾随风高扬,指腹擦过嘴角,砚台墨池的瞳孔泛着血色的狠戾,“想要追上去,你们是否问过我手中的剑了。”
并不知身后正有一次厮杀的宝珠等马儿好不容易停下狂奔后,她立马翻下马背吐了个昏天黑地。
太难受了,简直是要把她的五脏六腑都给颠出来,四肢软绵绵得连一丝力气都聚不起来。
她甚至不敢去想,在那么多土匪围攻下的沈归砚是否还能活着来找她。
闭上眼,眼前浮现的全是沈归砚满身是血,阴暗扭曲的爬行着质问她。
“为什么你不等我,为什么。”
“宝珠,我们是夫妻,我说过了,我就算是做鬼我也不会放过你。”
“宝珠,下面好冷,你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好不好。”
“啊!”从噩梦中惊醒的宝珠已是出了一声冷汗,单薄的身躯在和煦的春风暖阳里止不住的打颤。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溃散的目光眺望着远方,远处是正在怡然自得吃草的马儿。
眼见着天色一寸寸变暗,宝珠的那颗心也跟着逐渐往下沉,指甲深掐入柔软的草地之中。
她要不要好心去帮他收尸啊,要不然他一个孤魂野鬼死在外面,看起来怪可怜的。
要是她屁颠屁颠的跑去收尸,结果那群土匪还没走,就在那里守株待兔,等着她自投罗网怎么办?
“去?”
“不去?”
“去?”
“不去?”
双腿盘膝坐在地上的宝珠耷拉着脸,扯着花瓣,嘴里念叨一句后落下一片花瓣,等她花瓣都揪完了,天也黑了,依旧没有看见那人来的时候,她的一颗心也都跟着往下沉了深渊。
都说祸害遗千年,他那么讨人厌的,哪里会那么容易的死掉。
特别是手上的花还颤巍巍地只留下最后一片花瓣,嘴里的“去”就像是扎在心脏的一根刺。
要不,她就勉为其难,大发慈悲的去帮他收个尸吧。
天边最后一抹余晖即将消散之际,站起身,拍走身上落花的宝珠远远地看见有个人骑着马朝她所在奔来。
骑在马上的少年身后映着满天霞光,光芒万丈。
鲜衣怒马少年时,不负韶华行且知①。
骑着马的少年踩着落日余晖的尾巴而来,翻身下马后,扬起笑脸求着赞赏,“宝珠,我没有失约吧。”
“谁说你没有失约的,你看天都黑了你才来。”见到他完好无缺回来的宝珠把上扬的嘴角憋回去,又踹了下脚边草堆。
“要是下次在这样,你干脆别回来了。”知不知道她刚才有多害怕啊,但是她不说,不能让他嘚瑟。
“对不起,不过我保证绝对没有下次。”内心充满甜蜜的沈归砚像变戏法一样,拿出一只还在活蹦乱跳的灰兔子。
“要不要吃烤兔子。”
宝珠瞅着还在他手上活蹦乱跳的兔子,鼻翼抽搦,“兔兔那么可爱的,怎么能吃兔兔,我要吃左腿。”
沈归砚弯下腰,捏了捏她的鼻子,“好,两个腿都是你的。”
不会弄火,也没有在野外生存过的宝珠坐在他用外衫铺在的草地上,两只手撑着脸颊看他动作利索的把兔子剥皮开膛,“你以前是不是在野外生活过啊。”
要不然剥兔子的手法哪里会那么熟练。
沈归砚用削好的木棍串好兔子,又往火堆里加了两根柴火,“嗯,小时候我被师父扔进山里的时候,要是不想饿肚子就只能抓兔子来吃,别看兔子长得可爱,实际上这家伙狡猾得很,一开始我根本找不到它们,好在我后面聪明。”
闻着烤肉香的宝珠却皱起鼻子,“你师父不是荀老吗?他怎么会把你扔在山里还不给你吃的喝的。”
“谁说我的师父就一个。”
宝珠的眼睛倏地瞪大了,“不是都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你拜了这个当师父,就不能拜另一个了吗,要不然就叫做背叛师门,欺师灭祖。”
“平日里让你少看点画本子你不听我的。”在她就要掐自己时,沈归砚慢悠悠地解释道,“你说的应该是学派,比如儒家,墨家,法家一派,要是拜入其中一家在投入另一家才叫欺师灭祖,但我和他们不同,因为我比他们都不要脸。”
他要是不多拜几个师父,哪里能学到那么多保命的手段,只怕现在早就是黄土一捧了。
架在火堆里烤的兔子正滋滋滋地冒着油花,炭火的香味也在一缕缕的往鼻尖里钻。
沈归砚把烤好的兔子用叶子裹住其中一个腿,撕下来后递过去,像是条摇着尾巴求赞赏的狗子,“这是夫人要的左腿。”
说完,他又想到了什么把兔腿收回去,用匕首把兔腿肉切成大小正好入嘴的形状,又削个木签扎在上面,好让她吃的时候不会弄脏了手。
“刚烤好还会有些烫,小心别烫到了。”
他行云流水的动作也把宝珠想要挑的刺咽了回去,算他上道,知道不能弄脏自己的手。
宝珠只是吃了一口,又皱起眉头的放下,“这个不好吃,你都没有加蜂蜜,也没有胡椒粉,我不喜欢。”
二哥带她烤兔子肉的时候都会随身携带调料的,哪里像他烤的兔子,干巴巴得没滋没味。
虽然她烤的兔子皮焦肉嫩也很好吃,但她就是不想承认,要不然让他为此骄傲了怎么办啊。
沈归砚含笑着注视着她,诚恳认错,“这一次是我考虑不周,下一次我一定会烤得让夫人满意,所以夫人就原谅我这一次好不好。”
宝珠又咬了一口喷香的兔腿肉,连话都有些含糊不清,“算了,这一次本郡主就大度的原谅你一回,下次一定得要加蜂蜜哦。”
“遵命,我的郡主。”
宝珠吃完两个烤兔腿,今天一天又经历了那么多事,如今整个人都困得不行,捂嘴打了个哈欠,糯糯地说,“我有些困了。”
为了防止有人通过火光找到他们的沈归砚正用石头和土块把火圈磊住,“困了先靠着我睡一下,等天亮了我喊你。”
“可是不睡在床上我睡不着。”她从来没有过那么窘迫的时刻,没有床睡,还没有被子盖,当然,山洞里的那段记忆被她彻底抹除了。
沈归砚把外套解开摊在草地上,强硬地把她的头靠在自己的膝盖上,“睡吧,要是睡不着就和我一起看星星。”
他嘴角噙着笑,眼神带有追忆,“说来,我好久没有和宝珠一起看过星星了。”
宝珠觉得他的话莫名其妙,“这不是我们第一次看星星吗。”
之前山洞里的那次可是下着大雨,哪里有什么星星啊。
“对宝珠来说是第一次,对我来说不是。”沈归砚的记忆不自然的飘回了安邑那年的冬日。
第64章
冰雪封城, 冰棱挂树的严寒冬日里。
穿着裙摆处绣着憨态可掬兔子的嫩黄色袄裙,扎着花苞头的小姑娘正坐在床边晃着两条小短腿,吃着手里的桂花糕, 连带着空气里都弥漫着甜甜的桂花香。
当她的小短腿晃动时,两颗雪绒球旁垂下的如意穗子也随风摆动, 漾出浅绯暮云。
正打算再吃一块的宝珠扭过头, 正好对上已经醒过来了的人。
四目相对中, 宝珠下意识把手中的油纸包藏起来, 鼓着两边的腮帮子瞪他, “你看我做什么。”
男孩没有说话,只是盯着她抱在怀里的油纸包不放。
“不行, 桂花糕只有最后一块了, 要是给了你,我就没有吃了。”嘴唇边沾上一圈碎屑的宝珠立马把桂花糕藏到身后,小屁股悄悄地往后挪,生怕他突然上手抢走自己的桂花糕。
娘亲一天只给她吃五块糕点,要是吃完了就没了, 所以她才不要分享给别人。
抿着唇的男孩也不说话,那双漆黑无光的眼睛就那么盯着她看。
就在宝珠被盯得不舒服准备喊人进来时,她听到了从男孩肚子里传出来的咕咕声。
因着那一浪盖过一浪的声响,抱着油纸包不放的宝珠难得产生了片刻的心软,小米牙咬了咬嘴唇, 纠结得不行。
他说不定是因为肚子饿才盯着自己的桂花糕看的。
水润润的鹿眼儿落在他大冬日里仍穿着单薄,又烂得像布条挂在身上的秋衣,凹陷消瘦的脸, 枯黄干燥的头发,寻思着, 她今天少吃一块也不是不可以。
她都好心把人从雪地里救回来了,要是因为自己不给他一块糕点吃,就把他饿死了,也太亏了点。
“你要不要吃桂花糕,你要是想吃的话,我,我不是不能不勉为其难的分你一块。”小小一团,像糯米团子的小姑娘哪怕眼睛里满是心疼的不舍,仍是用胖乎乎的手指拈起一块桂花糕,大方的递到他的嘴边。
“这个可好吃了,不过我告诉你,我就只有最后一块了,吃完了我也没了。”她愿意分享一块已经很难受了,才不要把所有的桂花糕都分给他。
抿着唇的小男孩看着递到嘴边,散发着馥郁甜香的桂花糕,他没有伸手接过,而是就着小姑娘的手一口咬下去。
果然,这桂花糕真的好吃。
好心喂他吃桂花糕,结果还被咬了一口的宝珠立马委屈得哭出来,“疼疼疼,你属狗的是不是,我好心分你桂花糕吃,你居然咬我,你是坏人。”
“早知道我就不把桂花糕分给你吃了,也不让管家伯伯带你来医馆看病,就让你在外面冻死算了。”她从小到大什么时候受过那么大的委屈啊,她也不应该躲在这里偷吃糕点,更不应该看他可怜就把桂花糕分给他吃。
二哥说得对,外面的人都是坏人!
完全不知道怎么哄人的小男孩见她哭了,顿时急得不行,偏生他又嘴笨得连话都说不利索,只会一味的重复着相同的一句话,“对,对不起。”
“我,我不是故意的,你,你要是生气的话,你可以打我,骂我,所以你不要哭了好不好。”他想要伸手去帮她擦眼泪,又在手伸出去的那一瞬间,自卑的将手缩回去。
长久的乞讨和重活让他的手生得并不好看,指甲里脏兮兮的藏着黑泥,手指头因为冻疮变得又红又肿。
这样难看又丑陋的手,又怎么敢去触碰那张漂亮白净得像白面馒头的小脸。
“哼,我才不要你的对不起,我又不是坏人,为什么要打你啊。 ”被他拙劣的安慰给气得连哭都忘了的宝珠抬起那双被水清洗过后雾蒙蒙的圆眼,睫毛上泪珠欲落未落,像一只迷路的林间小鹿。
更看得小男孩心里生出了某种恶劣因子,想要把她欺负到哭,哭得更厉害一些,更多的是想要将她藏起来,藏到一个除了自己,所有人都发现不了的角落。
有时候卑劣的念头一兴起,就像是在干燥的秋日里往草原里纵上一把火,烧得熯天炽地。
眼尾似晕染了一层胭脂的宝珠用袖子擦走眼泪,瞪着这个不知好歹惹哭自己的人,决定大发慈悲的不和他计较,鼻音厚重的问,“你叫什么呀。”
小男孩的脸憋得通红的垂下头不敢看她,只是很小声地说,“我没有名字,你叫什么?”
“我叫宝珠,爹娘他们说我是他们的掌心宝珠,是神仙赐给他们的珍宝。”提到自己的名字,宝珠很是骄傲地抬起下巴,谁让她的名字好听又好记。
“你要是没有名字的话,本小姐帮你取个名字好不好,你要是没有姓的话,也可以随本小姐姓沈。”
握紧拳头的小男孩点头,“好,我跟你姓。”
“取什么名字呢。”才刚启蒙没多久的宝珠咬着手指头很是困难的想着,要是她在多上几天学,肯定能想出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绝世好名字。
牛二,大黄,铁柱这些太难听了,怎么也得要取个像汤芩竹,萧亦霖那样的名字。
抓着头发的宝珠一拍手,眸子蹭地亮起的跳下床,“我上一次听大哥念了一首诗,叫什么来着,宥密开祥契上穹,齐什么山落景覆青谿。”
“要不你叫沈宥齐,怎么样,本小姐取的这个名字是不是很好听啊。”
落日与晚风轻轻地吹过十字海棠式窗棱,将他的黑白的世界渲染成暖色。
当回忆逐渐抽离,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在眼前晃来晃去的小手,少女气鼓鼓又不满的声音于耳畔响起,“喂,你在想什么啊,我喊你好几声你都没有听见。”
“你该不会是认为我吃了两个兔腿吃太多了吧,你要是敢说是,你就完了。”
“怎么会,能吃是福,吃多点代表有福气。”沈归砚低笑一声的握住她乱晃的手,放在自己脸颊旁贴上,深情又旖旎,“我只是在想,我何德何能能娶到夫人这样的姑娘。”
娶到了他从五岁起,就一直将其视为心中明月的姑娘。
“夫人聪慧,勇敢,大方,自信,漂亮,而漂亮在夫人身上应该是最不明显的一项优点了。”若不是五岁那年遇到了心软的神,他何德何能能在此刻和她共赏西窗月,月下烤兔腿。
不熟悉的人,只会认为她骄纵,恶毒,愚蠢,可是只有与她相处过的人才知道,她有多好。
所谓的骄纵只不过是没有长成他们所希望,世俗中循规蹈矩的大家闺秀。
愚蠢是有着自己想法,不会盲信所谓的他人之言。
恶毒,难道你会对伤害过自己的人以德报怨不成。换成是他,他不会,他只会锱铢必报。
至于娇气,她自小生于金尊玉贵的盛国公府,哪怕在娇气一些也理所当然。
她有骄纵的资本,也有骄纵的底气。
那些乱传谣言之人,和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人又有和区别。
忍着肉麻的宝珠一把抽回自己的手,还往袖子上擦了两下,“我警告你,我才不会吃你那套,你还是收起来吧。”
他嘴里动不动就会冒出甜言蜜语,说明本身就是个不老实的人,对,没错!
吃饱后,枕着他膝盖的宝珠看着天上划过的流星,伸长手,五指张开想要抓住什么时,一只修长白皙的手伸了过来,并强势的和她十指紧扣,一声揶揄声伴随着清风落入耳畔。
“宝珠抓住我了,所以我是属于宝珠的人,宝珠得要对我负责才行。”
宝珠对上他亮得堪比满天繁星的一双桃花眼,心脏不受控制的跳了起来,脸颊突兀地冒出一丝红晕,“无聊。”
“我不认为无聊,只要是和夫人待在一起,对我来说就没有无聊一说。”沈归砚手指拨弄着她似海藻般洒落在他腿上的墨发,蛊惑道, “要不要听故事。”
“不要,我才不会傻得又上当。”上一次的鬼故事她直到现在都还历历在目,她才不会笨得在同一个坑里摔两次。
“你放心,这一次绝对不是鬼故事,骗你就是小狗。”
宝珠满脸嫌弃,“可你本来就是狗啊。”
“既然夫人说我是狗,那我倒要让夫人知道什么是狗。”说完,沈归砚弯下腰亲吻上那张他从一开始就垂涎已久的红唇。
弯月,星空,虫鸣,共谱一场春日来信。
微凉的夜风拂过肌肤,本该泛起凉意涟漪,此刻却只剩下滚烫的气息。
被亲得七荤八素的宝珠察觉到他的手逐渐往她衣服里钻的时候,迷迷糊糊地说,“你不是说我还小吗。”
察觉到自己在做什么的沈归砚磨了磨牙根,几个呼吸间平缓燥热的气息,带着几分咬牙切齿的隐忍,“你给我等着。”
低头间,撞到她意乱情迷中被自己扯开的外衫,耳尖泛红,整个人像是烫到一样。
由着他为自己弄乱揉皱了的衣服的宝珠毫不在意他话里的威胁,“哼,等着就等着,谁怕谁啊。”
不就是亲个小嘴吗,又不是没有被亲过,有什么好害怕的。
那辆留在路上的马车很快被人追上,染了血的地面横七竖八的躺着不少残肢。
为首的男人看了一眼,夹紧马腹往前走。
“记住,男的不留活口,女的留下。”
第65章
随着天际线亮起一缕霞光, 温柔的驱赶昨耶残留的冷白雾气。
一夜无梦的宝珠迷迷瞪瞪中睁开眼,率先撞入眼球的是男人线条干净利索的下颌线,还有鼻尖上的墨甩小痣, 看得宝珠忍俊不禁的想要伸手去抠。
看它到底是不小心沾上去的,还是本来就有。
天气尚未回暖, 在野外睡觉又没有锦被棉衾帐篷等物, 她应该是感觉到冷的, 可是睡在他怀里就像是睡在了温暖的火炉边, 不见一丝潮湿寒冷。
她的眼睛还没完全睁开, 一个湿漉漉的吻像小狗撒娇般落在脸上,痒得她难受, 抗拒着就要伸手推他, “走开,你还没漱口,不许亲我,臭死了。”
“好,那等我洗完脸在亲。”沈归砚捏了下她的脸颊, 取出点心和水囊相递,“该起床赶路了,等进了城,我在带夫人吃好吃的。”
宝珠接过水囊漱口,低下头看见自己皱成一团的衣服上面还沾有泥土晨露的芬芳, 目光平移。
他的衣服和自己的比起来是那么的光鲜亮丽,衬得自己皱巴巴得像个小乞丐。
“怎么了?”
宝珠饱含怨气的瞪了他一眼,又理直气壮的说, “把你的衣服脱下来。”
沈归砚耳根一红,“这, 大早上的不太好吧。”
………
他们幸运的在半路遇到了一伙镖局,又使了银钱让他们捎带一程。
“我们还有多久才到岭南啊。”换上一身男子装扮的宝珠无趣的脱着腮帮子,问向坐在身边戴着帷帽的高大女人。
因为钱给得实在太多了,他们两人并未骑马,而是乘坐马车。
抱着剑的高大“女人”沉默了一会儿,才幽幽地回,“要是不出意外,还有十天。”
“十天啊,还有好久。”板着手指头的宝珠往后平躺,忍不住对天埋怨了一声。
十天,意味着她还要过十天风餐露宿的苦日子。
中午没有停下来,而是选择继续赶路,等到了晚上才停下来埋锅做饭。
休整的地方是山脚下,又正值春日万物苏醒,蛇虫从漫长的冬眠中醒来。
为防止半路解手的宝珠已经尽量控制自己喝水的量,哪怕如此仍是憋得难受,扭扭捏捏地问,“你要不要去解手。”
沈归砚点头,向她伸出手,“走吧。”
宝珠垂眸落在伸来的手,他的手指修长清瘦,青色筋脉隐约可见,若不是上面覆盖太多疤痕,应是如美玉一般不见半分瑕疵。
沈归砚解释道:“外面天黑,你牵着我不容易摔倒。”
宝珠认为他说得挺对的,把手置于他掌心中,娇气道:“那你可得牵好了,要是让本小姐不小心摔倒了,我就把你这个奴才的狗腿给打断。”
“夫人放心好了,小人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沈归砚抱着人下了马车后,只见空地上已经搭起了几顶牛皮帐篷,有人在忙碌的准备晚食,有人在悠闲喂马。
两人钻进林子后,宝珠看着仍跟在自己屁股后面阴魂不散的沈归砚,眼梢上挑,怒道:“我去解手,你跟着过来做什么啊。”
“我不放心离你太远。”沈归砚耳尖泛红的说着一本正经的话,又指了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后,并把草纸递过去,“那边没人,可以去那里。”
肚子涨得难受的宝珠咬着唇,满脸纠结,“那你可不能偷看哦。”
——
等解完手出来,队伍里的一个小娘子笑着向他们招手,“沈公子,沈夫人,我们煮了晚饭,你们要不要过来吃点。”
“要!”一听有好吃的,宝珠立马扯着沈归砚过去。
她吃了一天的凉食,现在肚子里高低得要装些暖和的。
她以为的好吃的是糖醋鲤鱼,芙蓉虾,野鸭桃仁丁,香烹孢脊,结果就是一锅放在水里煮的蘑菇加上肉干正咕嘟嘟的冒着白雾,就连颜色看起来都格外奇怪,是她连多看一眼都不愿意的程度。
热情的五娘给她们一人舀了一大碗,“天冷,晚上就适合来一碗热腾腾的汤水暖和一下。”
另一个男人笑着附和,“是啊,这林子里有不少蘑菇,今晚上大家可有口福了。”
宝珠接过汤,看了一眼后就再也没有喝下去的勇气,有的只是想把这碗汤有多远扔多远。
可是他们的眼睛又齐齐落在自己身上令她如坐针毡,要不,就吃一口吧,说不定味道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难吃。
把自己催眠了好一阵的宝珠才鼓起勇气,硬着头皮把碗端到嘴边,闭上眼喝了一口后,再也没有勇气喝下第二口。
该怎么形容这种味道呢?是喝了一口就能做噩梦的程度。
随后它递给了沈归砚,压低嗓音说,“这汤煮得一点儿都不好吃,我不要吃了。”
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吃过那么难吃的东西,要不是怕他们后面不带他们一起走,她高低得要把这碗蘑菇汤扣在他们头顶上。
接过蘑菇汤的沈归砚取出准备好的糕点相递,“嗯,吃点糕点垫下肚子,要不然夜里容易饿,等晚点我去给你打只兔子来吃。”
至于递给自己的蘑菇汤,他没有丝毫嫌弃的一饮而尽,也看得他们打趣起来,“沈公子,你夫人对你可真贴心。”
沈归砚掐着尖细的嗓子,羞涩不已的靠上宝珠的肩,“奴家不对自己的相公好,又该对谁好呢,相公,你说是不是呀。”
正往嘴里塞了块糕点的宝珠浑身鸡皮疙瘩直冒,差点儿没忍住恶心吐出去,趁着无人注意之时,伸手掐他腰间肉一把,阴恻恻地说,“你能不能别说话啊,你这样,让我觉得有点恶心。”
一瞬间宝珠有些后悔让他穿女装了,最起码不会恶心到自己。
还相公,她怎么不知道他那么会演。
沈归砚指尖卷弄一缕发丝,含情脉脉,“我相公应当是害羞了。”
“沈公子你和沈夫人是怎么认识的啊?”不怪他们好奇,主要是沈公子的眉眼生得简直比姑娘还精致,个子又不高,要不是喉结突出,任谁都会以为她是个女扮男装的美娇娥。
而沈夫人个子高挑,还比不少男人生得都要高大,眉眼也是一等一的俊朗,以至于他们说是夫妻的时候,难免都会令人好奇的多看几眼。
“啊?”这句话直接把宝珠给干迷糊了,她总不能实话实说是她欺负人吧。
沈归砚握过她的手,骨指强势的钻进她的指缝里和她十指紧扣,幸福又甜蜜地说,“是我追的夫君。”
“嫂夫人可否和我们说一下,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五娘双手捧着脸颊,全然是好奇。
“能是怎么认识,自然是一见钟情,要不是我生得好看,为人善良,厨艺好,我家夫君都不一定会选我。”沈归砚藏在帷帽下的眼睛娇滴滴地向宝珠抛了个媚眼。
“我说得对吗,夫君。”
差点儿没被他恶心坏了的宝珠掐了他一把,拽过他的手直接站起身就走,“我困了,我们先回去睡觉了。”
她们二人起身后,火堆旁的一个男人好意提醒道:“沈公子,在路上你可得要保护好嫂夫人,因为最近这条路上不太安全。”
宝珠胡乱点头,他们从金陵出发就遇到了那么多土匪,安不安全他们能不知道吗。
等他们两人走远后,络腮胡大汉满脸烦躁的折断了手中树枝往火堆里烧,“最近失踪的人是越来越多了,报给官府,官府又总是和稀泥,果真天底下兵匪一家亲,要是里面没有那些官员的手笔,我不信那群人会如此嚣张。”
书生模样的年轻人更是嫉恶如仇,“要是大定府知府不管,我就一层一层的往上告,我就不相信这个天下真的没有王法了。”
“要是天底下真的有王法,何至于那么大的案子一直都没有个进展,要我说,指不定是那些人干的。”
五娘动了动嘴唇,终究是一个字没说的低下头。
天还未亮,正在睡梦中的宝珠听到了有人高喊“走水了,走水了。”
混沌一片的脑子尚未清醒过来,她已经被搂腰抱坐在马匹上,身后贴上一具滚烫的躯体,一颗心也随之跳到了嗓子眼,“怎么了。”
侧身抬剑挡下飞来箭矢的沈归砚眉眼间缀满霜寒,“他们追来了。”
马儿狂奔的那一刻,宝珠额间青筋冒出的控诉道:“姓沈的,你是不是在外面得罪了人。”
要不是得罪了人,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人要来追杀他。
沈归砚抿了下唇,“这件事,等以后我在告诉你。”
要是现在告诉他,追杀他的人来自于她的好大哥好二哥,她非但不会相信,只会认为他在挑拨离间。
“你现在不说,以后你想说了我都不想听。”宝珠赌气地别过脸。
连秘密都不和自己分享的人还敢说爱自己,怕是连狗听了都得摇头。
对于他的秘密,宝珠担心的是五娘他们,“我们要是走了,他们怎么办啊。”
这批人明显和之前冲着他们来的人是同一批,要不是他们两个,他们也不会遇到这种事,难得的,宝珠生起了愧疚。
“他们的目标是我们,只要我们走了,他们就会安全了。”从他们离开金陵后遇到的黑衣人的幕后主使都出自一个人,他们的命令也只是杀了他。
沈归砚注意到她的走神,双腿夹紧马腹,“专心,要是不专心他们就该追上来了。”
天上不合时宜的落起了雨,先是一滴,两滴,随后雨势渐大逐渐模糊了人的视线。
山路实在不好走,又下了雨,如今的他们只能弃马而行,而在他们身后是熊熊燃烧中的火林。
第66章
衣摆和鞋子沾上厚厚一层泥, 抬起来足有一斤重的宝珠正拄着根树枝,艰难的呼哧呼哧往山顶上爬。
宝珠抬手抹了把连视线都要被雨水遮挡得看不清的眼睛,心中的惶恐如同被雨水砸出的泥坑一样凹凸不平, 憋屈又难受的不愿意在走了,“为什么我们一定要跑进山里啊, 要是不跑进山里, 他们也不会放火烧山, 我也不用那么狼狈。”
“都怪你, 要不是你, 本郡主哪里会吃这种苦!”她从小到大什么时候吃过这种苦,更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和他去岭南, 要是不去岭南就不会发生这种事, 她也不需要在半夜冒雨爬山。
也在庆幸天上落雨,否则火势那么大的,没一会儿就追上了他们。
“因为跑进山里生活下来的几率会更大一些。”沈归砚取下他前面脱下来为她遮雨的外套,等拧干了水分后重新披上她头顶。
背对着她单膝下跪,“上来, 我背你。”
走到现在的宝珠早已力竭了,听到他要背自己,二话不说的扔掉树枝趴上他后背,两只手搂着他脖子不放,温热的吐息混合着冰冷的雨水落在脖颈处, “你要是背不动了就和我说一声,我自己可以走的。”
当然自己走她是不想了,她什么时候吃过这种苦了。
“宝珠那么的轻, 我怎么会背不动。”感受着一团自带香气的棉花贴上来,并和紧密贴合得不留一丝缝隙的沈归砚身体一僵, 呼吸亦不自觉变得粗重,又背着她往上踮了踮,证明自己所言非虚,也为遏制那浮想联翩的念香。
“那你也得要留点力气才行吧。”宝珠偏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冲天浓滚白烟,一颗心也跟着高高揪起,坎坷不安地问,“我们都会平安无事的,对吗。”
“我们不但会平安无事,我们还会长命百岁。”他们的余生很长,还有很多美丽的风景要一起去看。
他们刚离开不久,就有一伙黑衣人出现在附近,他们的手上各自提着一盏灯笼,照亮一小片星空。
其中一个黑衣人提灯照着左边被踩折的草堆,眸底闪显出细碎的偏执笑意,“跟上。”
很快,他想要的一切都会得偿所愿。
本以为是生路的悬崖边,谁料是逼死骆驼的死路。
“我们,该不会真的没有路走了吧。” 雨水将视野冲刷得一片模糊的宝珠咽了咽口水,两条腿止不住的打颤。
她觉得但凡风大一点,都能直接把她刮下悬崖。
要是让她知道是哪个挨千刀的放火烧山,她一定得要告诉大哥和二哥,让他们把对方的皮都给扒了,然后挂在城门口暴晒三天三夜,让他们知道惹了自己的后果。
这时,沈归砚极轻地自嘲一句,“他们来了。”
“什么来了?”披着他外套,两只手高举着巨大芭蕉叶遮雨的宝珠忽然觉得冷,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冷,她想要伸出脑袋去看,结果被他给遮了个严严实实。
“夫人,看来我们二人注定要当一对亡命鸳鸯了。”沈归砚修长的手指将淋湿的头发往后挼去,露出那张霜冷至极的眉眼,眼神里带着嘲弄。
“我还年轻,我才不要陪你一起去死,你说什么不好,为什么要说这种丧气话。”而后隔着茫茫雨幕中,宝珠也听到了沉重的脚步声顺着风雨飘来。
那一声又一声,像是敲打着铜锣的一棒槌,震耳欲聋。
羽睫缀上一层朦胧雨雾的宝珠耳朵动了动,随后转过身去,只见前方生的路,是手持灯笼的黑衣人正手持弓箭朝他们步步紧逼。
原来那场盛大的山火,不过是为了将他们逼到一个退无可退的地方。
“别怕,我在。”手持软剑的沈归砚挡在她面前,砚台墨般的瞳孔里翻滚着狠戾的杀意。
宝珠很想回一句,“要不是因为你,我也不会遇到这种事。”但是想了想,他这个被追杀的正主比自己还可怜,她还是不要落井下石了。
而后伸出两根冻得指尖泛红的手指头拽着他的袖子一角,板起凶巴巴的小脸,“那你一定得要保护好我,知道吗。”
少女凶巴巴的软甜嗓音于茫茫雨夜中竟显得格外失真,又似一阵轻柔的风拂过脸颊,也让听的人握住拽着她袖子的那只小手,还轻佻的摩挲了两下才抬起置于唇边,落下一个冰冷的吻。
“嗯,就算我舍弃了我这条命,也一定会保护好你的,我在这里用我的生命起誓。”漆黑的雨夜中,他的声音不大,却听得令人尤为心安。
宝珠脸颊一红的抽回手,因着那个混合着雨水的吻手承诺,整个人腾得冒起了白烟,别别扭扭地不去看他,“这可是你答应我的,一定会保护好我的,不能失言哦。”
被完全无视的男人长剑划过地面,剑尖直指,“都到了这个时候还在打情骂俏,该说你们一句伉俪情深还是蠢笨如猪。”
沈归砚将宝珠挡在身后,嘲讽道:“你们可真是一群锲而不舍的好狗,把山烧了,就不怕引起当地官员的注意,查到你们背后的主子是谁吗。”
“放心,在火扑灭之前,我会把你的人头砍下。”为首的黑衣人下令之前,不忘扫向被其护在身后的宝珠。
“这位夫人,我们的恩怨与你无关,你要是不想受伤,记得离远一点,刀剑无眼,要是伤到你就不好了。”
沈归砚取出一把匕首给宝珠,郑重且严肃,“一旦发现有哪里不对,你就往前跑,不要回头,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不能回头,明白吗。”
他们的目标自始至终都是要他死,只要他一个人死。
“你放心,就算你不说本郡主也会跑的,我才没有蠢到要留下来为你陪葬。”握紧匕首的宝珠闭上眼睛,踮起脚尖凑到他脸颊亲了他一口。
“我告诉你,你要是真的死在这里了,我………”咬住舌头的宝珠连忙摇头,捏紧拳头为他打气,“瞧我输的什么晦气话,你肯定不会死的,我相信你。”
她主动的第一个吻,直接破开了阴霾天,炸亮了漫天星辰。
沈归砚的嘴角抑制不住的往上翘,眼底的温柔如水散开。
握着匕首的宝珠舔了一圈嘴唇,怯怯地离远一点,“还有,那个,我离你们远一点,要不然你们打斗的时候伤到我怎么办。”
她承认自己的胆子小,但胆子小又不碍着谁。
沈归砚低头哑笑,“你放心,你夫君的命大得很,一般人想要我的命,也得要看阎王爷愿不愿意收。”
“本来还想要留你一个全尸的,既然你不识好歹,也不要怪我们不手下留情。”男人冷笑着一声令下,围堵住他们的黑衣人立马像是闻到了血腥味的鲨鱼。
掌心沁出一层薄汗的宝珠看着眼前完全颠覆她一切认知的画面,脚底阵阵发软。
他不应该是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百无一用书生吗,眼前这个一刀一个头的杀神是谁啊?
要是他那么能打,头皮发麻的宝珠想到了之前欺负他的自己,简直就是命大啊。
“小心!”
一直注视着场面打斗的宝珠在沈归砚持剑挡住前方攻击,结果没有注意到斜后方刺来的长剑时,整颗心也随着跳到了嗓子眼。
比她话还要快一步的是她挥舞着匕首冲出去要挡在他面前,接下来的一切,在宝珠眼里都像是放慢了帧数。
因为她的突然冲出,迫使原本能避开的沈归砚为了保护她,后背直接被利剑贯穿肩胛骨。
长剑刺来的刹那间,瞳孔放大的沈归砚迅速收剑将人搂在怀里,用身体硬受了那一剑,锋利的刀刃划过皮肤,喷出滚烫炽热的鲜血。
有几滴血溅落在脸颊上,不同于雨水的冰凉,它是温热的,带着炽热的滚烫。
宝珠呆呆地伸出指尖去触碰脸上的血滴,放大的瞳孔里倒映的是半边脸都染上血的沈归砚。
血,好多好多的血。
她的世界里在这一刻,仿佛只剩下鲜红的血。
“没事的,不要怕,这些血不是我的,是他们的。”心脏像被刺到的沈归砚抬手擦去她脸上的血渍,嗓音发颤的解释道。
宝珠看着向她伸来的手,像是受到了惊吓,捂住耳朵尖叫一声后就往后退,丝毫没有注意到她身后就是万丈悬崖。
“宝珠,过来,那边危险。”
“听话,快点过来好不好。”
沈归砚刚出声,紧接着宝珠脚下站着的一小块崖面开始松动起来。
随着泥石松软,她整个人失重得像断了线的风筝往下坠落,呼啸的寒风刮过脸颊,像刀子刮皮子般生疼。
茫然中的她伸出手臂想要抓住什么,抓住的只有一片虚无。
难道她真的就死在这里了吗?
她还年轻,她还有好多吃的都没有吃过,她不甘心,很不甘心。
她要是死了,大哥和二哥还有沈归砚,娘亲他们肯定会很难过吧。
她好像听到了有人凄厉的喊着她的名字,是谁呢?
“宝珠!”冲到断崖旁的沈归砚瞳孔欲裂的想要抓住她的手。
可他仍是晚来了一步 ,只能痛苦的看着她掉下去,自己像个懦夫一样无能为力。
持剑用力攥得骨指近乎断裂的沈归砚忽然笑了,笑得恣意而张扬。
而后沈归砚松开握剑的手,抬手擦去嘴边血渍,张开双臂往后跃下。
宝珠,你等等。
我很快也下来陪你了。
天上的雨势越落越大,仿佛要将整个春季的雨水都在今夜灌满,不见明夜露白霜。
第67章
原先大得仿佛要把整个天空捅烂的雨水渐渐平息了下来, 雨声从急骤减到平缓,随后是细雨润无声。
随着盘旋于半空中的庞大乌云散去,得以出来喘上一口气的月亮露出了半个影, 照得湖面波光粼粼。
本以为掉下悬崖后会摔得个粉身碎骨,烂成一滩肉泥的宝珠没有想到下面会是个湖泊, 好运气砸下湖畔的宝珠在身体的剧痛缓解后, 立马游向岸边。
等她好不容易游到岸边, 还没等休息一下喘口气, 就看见湖面上还漂浮着一个人影, 脑子嗡噔一声,双手双脚并用着就往前爬。
湖里飘出一个她就很吓人了, 要是在飘出一个, 指定就是水鬼了。
她才爬远没多久,脑袋忽然不受控制的转过去。
托了水面光影的折射,顿时让她气得牙根发痒,想要不管不顾的拿块石头直接把他砸死算了。
前面还信誓旦旦说要用生命保护她,现在大冷天里让自己下水捞他的人谁!
虽说现在入春了, 但是大晚上的下水也很冷的好不好!
好不容易把人连拉带拖上岸,力竭得连一根手指头都抬不起来的宝珠耳朵一动,听见了不远处有脚步声靠近的声响。
茫茫林野中,那高举的火把照耀出的火光堪比艳阳高升,也照出了宝珠那张惊恐得不见一丝血色的莹白小脸。
大晚上的, 根本不会有人来这边走动,要说有人,来的也只能是………
刹那间, 宝珠的一颗心提高到嗓子眼,掌心跟着冒出涔涔冷汗, 大脑随之变得空白一片。
她拼命的想要扼制掉那个令她感到不安的可能,它们却如跗骨之蛆,甩也甩不开,随着脚步声的逐渐靠近。
天上的月亮突然被乌云遮住,也像是给了逃命之人一丝喘息的瞬间,更像是猎人猎杀时刻的到来。
纤细又坚韧的杂草被人踩在脚底下发出簌簌的声响,偶有枯枝断裂发出的咔嚓一声,像是有人在大脑中狂舞。
藏在灌木丛里的宝珠好奇的探出半个头
,却在对上一双阴鹫嗜血的眼睛,只是一眼,浑身的血液似乎被冻住了,大脑炸开后嗡嗡嗡作响。
双手负后的黑衣人立于火光前,一双多情桃花眼如鹰隼般锋利,“废物,那么久了还没找到人吗。”
“是小的无能,还请主子责罚。”左脸沾上血渍的刀疤男因胆颤跪在地上拼命的磕头。
“咚咚咚”的磕头声沉闷至极,在刚落过雨的黑夜里更显毛骨悚然。
把玩着匕首的男人下颌紧绷,以至于方圆十米之内,连风都过得小心翼翼,直到一声轻嗤溢出,“继续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说完话的男人转过身,满身肃杀冷冽令人误以为踏入百兽之王的领地,后颈传来一阵压抑臣服,随后他转过身,脚尖一转的往某处走去。
他走去的位置,正是宝珠所藏身的位置。
橘黄色的火光照耀下,照出了男人的五官轮廓,也让宝珠瞳孔跟着放大,唇瓣翕动间不自觉吐出熟悉的称呼,“二哥。”
只是二哥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就在男人快要发现自己的时候,宝珠的整颗心脏剧烈得仿佛要跳出来。
她的第六感也在告诉她,快跑!跑得越远越好。
可她的两条腿像是被铜汁浇灌后凝固住,定在了原地。深深寒意从后背升起,犹如被野兽盯上的恶意,并在下一秒拆之入腹。
沈亦泽走到前面发出声响的位置,掀开草丛一看,原来是只惊慌失措的兔子。
“主子,可是有哪里不对?”有人小心翼翼的问。
“我要找的人就在附近,你们的招子都给我放仔细点。”男人舌头顶住上颌轻笑出声,阒黑瞳孔中流露出的全是病态占有欲。
——
先前宝珠的话还没从口中冒出,就被不知何时醒来的沈归砚捂住了嘴,他的唇贴上她耳边,声若蚊蝇,“你看错了,他不是我们二哥。”
他的话也给了宝珠清醒的当头一棒,是了,二哥远在金陵,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应该是她看错了。
只是那个人长得和二哥也太像了吧,要不是沈归砚提醒,宝珠百分之百肯定她会认错。
直到那群黑衣人彻底走远,先前强撑着最后一丝力气捂住她嘴巴的沈归砚在此刻是彻底力竭的想要休息一下。
他的突然倒下,也吓得宝珠连呼吸都屏住了。
“喂,沈归砚你别死啊,你别吓我啊。”生怕他真的死了的宝珠怯生生地伸出一根手指放在他的鼻子下探气息。
要是他真的死了,她刚才就白从湖里把人捞出去了,还浪费了她那么多的力气。
“我告诉你,你要是死了我立马把你的钱都花光光,逢年过节也不去给你烧纸钱,让你在下面当乞丐,穷死你去。”
睁开眼后的沈归砚握住她伸来的一根手指,龇牙咧嘴的坐起来,“你放心,我还不会死那么早,我可舍不得夫人年纪轻轻守活寡。”
这一次的伤远比他想象中的要重,要不是宝珠将他从湖里拖出去,他怕是真的得要葬身鱼腹之中。
本来还在担心他伤口的宝珠见他还有心情开玩笑,瞬间觉得自己的担心不如喂狗。
赌气的往前走了两步,又看见他仍坐在原地没动,森冷的月光从林翳间缝中洒落,映出他满身血迹斑斑,衣服上往下滴落的不是水,更像是血。
仅是一眼,满脸烦躁的宝珠就停下了步伐,脚尖在原地转了一圈,最后不情不愿的来到他面前半蹲下,没好气道:“上来,我背你。”
诧异于她想背自己的沈归砚眼珠微圆,连忙拒绝,“不用,我伤没有那么重,能自己走的。”
说完,他紧咬着牙根,挣扎着想要站起来,无奈身上的伤势太重了,一动就是牵发全身。
简直是,没用至极。
宝珠立马嫌弃得不行,催促道:“你都伤成什么样了还逞强要自己走,是想要当个瘸子不成啊,你之前还答应说一定要让我当上首辅夫人的,本郡主长那么大,从来没有听过哪个瘸腿的家伙能当上首辅,别直接被摆了官都谢天谢地了。”
“快点上来啦,你在不上来我蹲得腿都要麻了,在不上来,本郡主就直接把你扔在这里喂狼吃了算了,不对,应该是把你扔在湖里喂鱼,让你做成没人要的臭水鬼。”她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背他,他要是敢拒绝,简直就是不给她面子。
偏移的月亮悄无声息的掩于云层之后。
把人摇摇晃晃背起的那一刻,宝珠差点儿没有被他的大身板给压成小肉饼,有凉凉的水珠滴落脖子里,顺着滑入衣领中。
攒着气,憋得小脸通红的宝珠挤着牙缝里的气音,有些疑惑地问,“天上是不是下雨了啊。”
她又抬头看了眼天上,不见乌云密布啊,不过大晚上的,天上没有星星,乌漆嘛黑一片说不定真的会落雨。
而且不久前还下过那么大的雨,卷土重来也不是没可能。
趴在她背上,因为腿过长耷拉掉在地上的沈归砚脸颊埋在她脖间,嗓音发哑的反驳,“没有。”
“真的吗?那我怎么感觉有水滴进我脖子里了,怪凉飕飕的。”宝珠说着又抬头看了一眼,要是没有下雨,那怎么解释哪来的雨水滴落到脖子里啊。
“可能是宝珠看错了,有时候夜里走在树下也会被雨滴,只不过不是下雨,有可能是虫子在排泄。”眼角弥漫着一片湿红的沈归砚恶劣的朝她脖子吹了一口气。
“我听说,那些虫子最喜欢的就是像夫人这样白白嫩嫩的小姑娘了。”
………
“你闭嘴,本郡主警告你不许在说了,你要是再说,我就把你给扔下来。”他的形容词吓得宝珠毛骨悚然得下一秒就要把他扔下去,然后不管不顾的冲到湖里洗澡!
这下子,宝珠也不在纠结是不是下雨了,只纠结要不干脆把他扔了吧,那么重的一个人,她背着很吃力的。
“叫你平时少吃一点少吃一点,现在好了,我都要背不动你了。”她嘴上虽在嫌弃,却没有把人扔掉的想法,最多是在心里扎他的稻草人。
把重力都压在趿拉在地上的两条腿的沈归砚诚恳地回应,“嗯,下次我一定多吃一点,吃得身体壮壮的才行。”
宝珠一怔,随后一脚踢飞横在路中间的小石子,“什么壮壮的,你现在都沉得要死,等你变得壮壮的,我可不背你了。”
“不用你背,以后都由我来背你,我这个当人丈夫的,理应要保护好你。”沈归砚抱紧她的脖子,附在她耳边,极轻地说了一句,“宝珠,谢谢你。”
何其有幸遇到你,又何其有幸娶到你。
幸运的是,在天亮后不久的他们走出了深山,还好运的遇到了一辆要进城的牛车。
沈归砚使了五枚铜钱,拜托赶车的人送他们进城。
坐在柴火堆上的宝珠凑到他耳边,很小声很小声地问,“你不是还有不少碎银吗,为什么只给几枚铜钱。”
头靠着她肩膀的沈归砚吃力的抬起手把她撒落颊边的云鬓拢至耳后,呼吸均匀的喷洒于她耳边,“娘子你要知道,防人之心不可无,出门在外钱财不可外露。”
“我们现在一个残一个弱,要是对方兴起了不歹之心,我们怎么办。”
“永远不要把一个人想得太好,而我,习惯以最大的恶意揣摩一个人。”这是他从小到大一直信奉的观点,因为没有一个人会无缘无故的对一个陌生人好。
除了,当年的某个笨蛋。
第68章
牛车慢悠悠的晃到了正午时分才进了城。
等进了城后, 早已累得连一丝力气都没有的宝珠把他往街边角落一扔,取下他挂在腰间的钱袋,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边上卖糕点的点心铺子, 吸了吸扁扁的小肚子,“你在这里等我, 我去给你请大夫。”
“别走。”她刚要走, 手腕就被拉住。
扭过头, 对上的是一张因失血过量, 白得几乎透明的脸。
他的脸是雪白的, 却衬得那张唇红似海棠染就胭脂色,鬓间散下的墨发同重墨泼洒, 迤逦的落在胸前, 平添了令人折辱的破碎美。
他可怜又柔弱的一面,是宝珠从未见过的,也看得她不自觉的口干想要喝水。
今日阳光太盛,宝珠感觉握住的手腕像是被滚烫的炭火燎到一样,亦连他的呼吸在此刻都变得灼人起来。
宝珠咽了咽口水, 很是奇怪的乜他,“为什么不去找大夫啊,要是在不去,你难道真的不想要你这条腿了吗。”
她馋那家点心铺挺久了,等下吃完了又不是不会给他买, 至于那么小气吗。
“不行,不能去。”眼神执拗的沈归砚只是又一次重复着相同的话。
“那你给个理由。”
沈归砚抿着唇,默不作声。
一来二去, 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的宝珠一把甩开他的手,眼尾飞上一抹薄红, “我说沈归砚你有病是不是啊!你不想去看大夫,是不是真的想要病死啊,你想死就早点说,为什么还要让我背着你走了那么远的路。你知不知道,你很沉的。”
骨指收拢的沈归砚落寞地垂下眼睑,自嘲地扯着嘴角,“如夫人所见,现在的我确实有病。”
不但有病,还病得不轻。
“你………”向来吃软不吃硬的宝珠被噎住了话,决定扭过头不去看他。
眼神又止不住瞟向他本就包扎得潦草,一路颠簸又重新渗出血的伤口,并反思她刚才说的话会不会有一点儿重了,只是反思了一会儿就否认掉,她怎么可能有错,她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又认为他是担心银子不够请大夫,低下头搓了下他的狗头,拍着胸口做保证,“你放心好啦,本郡主身上有钱,别说你的伤了,就算你想吃人参鹿茸也不在话下。”
沈归砚虚弱地站起来,又无力的倚靠在她身上,握住她的手,在她手心轻佻的勾了勾,“如此,就有劳夫人破费了。”
被他身子一压,差点儿站不稳栽到地上的宝珠鹿眼儿一瞪,气呼呼道:“你借的钱以后可是要还的,本郡主向来不做赔本买卖。”
“嗯?”沈归砚尾音微微上扬,带着勾人的弧度,“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
一句话,差点儿没吓得宝珠一个轱辘的把人扔在地上,愤愤磨牙,“你这是恩将仇报!”
因为他不愿意去医馆,宝珠真担心自己辛辛苦苦背回来的人死了,赶忙找了家最近的客栈住下,还再三叮嘱必须要最好的房间。
把人抬进房间后,沈归砚才取下遮面的帷帽,“你让店小二送热水进来,还有一桌子菜,记得要最烈的酒。”
宝珠抬起的脚尖一滞,太阳穴突突直跳,“你都病成这样了还想着喝酒,干脆喝死你算了。”
生病了就应该静养,吃些清淡的,他倒好,什么不能吃就吃什么,真就是嫌活太长了。
选择要烈酒自是有用途的沈归砚来到三角架上的水盆旁净了手,“我可舍不得那么早走,我走了,要是有人欺负了我家宝珠该怎么办。”
“拜托,我可是堂堂郡主,有谁活腻歪了会来欺负本郡主。”宝珠认为他根本是在杞人忧天。
——
正在楼下打算盘的掌柜头也没抬,直接说道:“上房已经满了,次房还剩下两间。”
姑娘犹豫了一下,说,“那麻烦掌柜的给我们安排两间次房。
“好嘞,两间次房。”
他们刚上去,又有另一伙人到来,点名要上房,掌柜一改先前冷脸,亲自笑着邀人上楼,“几位大人要的上房已经备好了,屋内也准备好了酒菜等着大人前去享用。”
密封性不是很好的房间里,因为迟迟没有找到那人踪迹的沈亦泽抬脚踹向桌腿,漆黑的瞳孔密布着森冷的怒火,“一群废物,那么久了都还找不到人,养你们何用。”
男人背后冷汗,诚惶诚恐跪在地上磕头,“求求大人给我们一个机会,小的这一次一定把他的人头砍下提回来。”
“要是不把他人头带回来,小的以死谢罪。”
脸色几经变化的沈亦泽取出胸前的一个白瓷瓶,“找到那姑娘后。把这枚药给她喂下去,记住,不许伤她一根汗毛。”
——
“啊喷。”刚泡进浴盆里的宝珠不受控制的打了个喷嚏,该不会是姓沈的在骂她吧,毕竟除了他这个小心眼的,又有谁会像他那么斤斤计较。
宝珠也庆幸房间里有屏风遮挡,热水刚送进来,她就一头扎进里面洗澡去了,要是在不洗,那些该死的虫子指不定要在她身上传宗接代了。
结果洗得脸颊红扑扑的刚出来,还没踏出屏风,就听到了一句暗哑破碎,又痛苦到极致的哀求声。
“宝珠能不能先闭上眼。”
“你让本郡主闭眼就闭,你当本郡主是谁啊,再说要闭眼也应该是你闭眼,何时轮到你来命令本郡主了。”因着刚洗完澡,她仅着了内裳,打湿的头发没有绞干,就湿漉漉的披散在后,濡湿了霜白锦衣,两只白嫩的脚丫子踩在木质地板上噔噔噔地跑过来。
“你不让本郡主看,本郡主偏要看,看你………”小跑过屏风后的宝珠自动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头皮发麻的转过身,用两只手捂住眼睛。
“要不,我们还是请个大夫来吧。”
她错了,真的错了,就不应该犟,老老实实听他的话闭上眼睛多好,也不至于今晚上睡觉的时候会做了噩梦。
正把匕首放在油灯上消毒的沈归砚吐出嘴里叼着的白布,“不用,只是一点小伤而已,我以前伤得比现在重都能活下来,说明连老天爷都舍不得收走你相公的这条命。”
“那,我,先不打扰你,我出去。”宝珠生怕在晚上一步,今晚上的噩梦就得翻倍。
她的手刚放到门边,后背忽然窜起一股令她感到不安的毛骨悚然。
“夫人,我这里倒是有一件事需要你帮忙。”因为失血过多,连他的声音都带上了嘶哑的脆弱,像高洁庙宇上高高悬挂而起的七彩琉璃灯盏,一碰就碎。
“不不不,你一个人可以的!我相信你能行的。”差点儿咬到舌头的宝珠就差没有把脑袋给摇成拨浪鼓了,真的。
她看见血就晕,前面天黑她还能说服自己看不见,现在青天白日的,她可装不了。
“我一个人操作不了。”沈归砚哀怨惆怅的抬起那双泛红的眼睛,眼底闪着细碎的希冀,“夫人,你也不希望我就此离你而去吧。”
他把自己的命交付给她,她亦是值得自己交付生命的人。
宝珠对上他通红又似被抛弃后的可怜狗狗眼神,一头墨发凌乱又不失美感的黏在雪白的脸颊旁,以及那没有穿上衣,明晃晃露出的两点,口中的“忍心”两字像是被自己吞了进去,只能硬着头皮转过身。
要是他真的死在这里,她一个人怎么回到金陵,路上肯定也很危险。
退一万步来讲,他要是因为自己见死不救才走的,会不会化为冤魂缠着她不放,还要向她索命啊。
可是走向他的那一刻,宝珠又后悔了,特别是他居然让自己拿针线为他缝伤口时,就差没有直接昏过去,唇瓣翕动,哆哆嗦嗦地问,“我,我手抖怎么办啊。”
宝珠掀开薄白的眼皮,偷偷地看了一眼他血肉模糊里露出森森白骨的伤口,立马闭上,嘴里大念阿弥陀,佛南无观世音菩萨。
沈归砚知道他是在强人所难,语气尽可能温和地握住她的手,像是将自己的生命托付于她,“你就当是在绣花,不要怕,你夫君没有你想的那么脆弱。”
一说绣花,宝珠尴尬得囧着脸,长长的睫毛垂下眼睑, “你难道不知道,我女红很差吗。”
唯一一次女红还是自己扎了十根手指头才绣出的荷包,可惜还没送出去就惨遭嫌弃。
想到那个荷包,沈归砚眼底的温柔软得像一滩水,“宝珠在我眼里什么都不差,只是不熟练而已。”
沈归砚摊开她的掌心,以指尖为笔在她掌心写下《我信你》,无论言语的表达有多渲染煽情,都比不上普普通通的我信你三字来得震撼。
他的信任像是给宝珠注入了一剂强有力的力量,只是目光落在皮开肉绽的伤口上,心头仍是不受控制的轻颤,咽了咽口水,“那我缝了,你要是疼的话,你就咬枕头,知道吗。”
“好。”
因为要缝线,屋里点燃的灯火多得亮如白昼,浓郁的血腥味萦绕在鼻间经久不散。
好不容易说服自己不把他当成人看,当成一个绣架的宝珠发现自己还是做不到,在针刺破他皮肉的那一刻,尖叫声也即将要冲破喉咙,“不行了,我还是不敢下手,我还是给你请个大夫来吧。”
沈归砚按住她的手,侧过脸,目光灼灼的注视着她,“我相信宝珠,宝珠一定能的。”
“可是………”
“我信你。”
一句简简单单的“我信你”,比所有的灵丹妙药都管用,也为她胆怯的内心再次注入了勇气。
第一针刺穿他皮肉后,眼睛逐渐湿润的宝珠动了动浸满黄连水的嘴巴,“是不是很疼啊,要是疼的话,你就说出来,我,我会尽量轻点的。”
“不疼。”
“是你说的。”捏着绣花针的宝珠紧咬着牙根,手也从一开始的哆哆嗦嗦到线乱走,到最后终于不是那么哆哆嗦嗦的绣了个王八。
等落下最后一回针后,宝珠蓄在眼眶里的泪水再也兜不住的噼里啪啦往下落,也砸到了她刚缝好的伤口上。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她做到了分明是应该高兴的才对,可她就是难受,像是有人往她的心脏重重的捏了一下。
她哭的时候,不忘撅着小嘴威胁,“我缝的有些难看,你可不能嫌弃。”
“这是宝珠第一次在我身上留下的礼物,我怎么会嫌弃。”沈归砚拉过她的手贴近自己脸颊蹭了蹭,又吻了吻,“宝珠,谢谢你。”
只是他现在太累了,累得只想要闭上眼好好休息一下。
他闭上眼后不久,房门外响起了不合时宜的敲门声。
说是敲门,更像是用手掌贴在门上拍打。
拍门的力气极大,那扇薄薄的门扉仿佛要在下一秒就彻底四分五裂的碎了。
那么晚了,来的又会是谁?
第69章
“你说好端端地, 城里怎么就出了贼,弄得现在进出城都要检查,麻烦死了。”
“管他呢, 反正是上头的命令,咱们照办就好。”他们两人说话时, 完全没有注意到一辆马车正低调的从他们身旁驶过。
因为城里出了贼人, 如今进出城的马车, 人都要经过仔细搜查。
正在检查来往进出车辆行人的士兵拦住一辆马车的去路, 扯着嗓子问, “站住,里面的是谁?”
“瞎了你的狗眼不成, 连小爷的马车都敢拦, 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帘子掀开,露出一张写满不耐烦和暴躁的脸。
士兵一看,这不是县令家的小儿子吗,连忙笑僵了脸,弯腰赔罪, “是小的瞎了眼没有认出公子,小的该死。”
“知道了还不快滚。”
这下子他们哪儿还敢搜车啊,只能求着这尊大佛快点儿走。
直到马车远离城门数百米之外,前面还嚣张跋扈得不可一世的公子哥哆哆嗦嗦得连牙齿都合不拢,“我已经把你们安全的带出城了, 你能不能先把刀给收了。”
这刀子就贴着他的腰,他真的怕马车一个颠簸捅到自己。
“谢了,不过这城可能要公子自个回去了。”张望说罢, 把抵住他腰的匕首收回,然后毫不留情的一脚把人踹下去。
直到把人踹下马车后, 宝珠才掀开锦帘,把头伸向外面探头探脑,“在这里就把人放下了,要是他回去后派人追上我们该怎么办。”
“他不会的,要是那位大人知道是他带我们出来的,你说,那位大人会放过他吗。”
宝珠似懂非懂地点了下头,又忍不住问他,“他还活着吗?那位大人又是谁?”
“只要他熬过今晚上就死不了。”张望扯着嘴角,“至于那位大人,你以后肯定会知道。”
“所以你的意思是,他要是熬不过今晚上,就一定必死无疑,那要不要提前帮他买副棺材备着啊。”
张望:“………倒也不必如此。”
金陵,沈家。
刚从小佛堂出来的沈夫人眉眼间挂着浓浓忧愁的转动着手中紫檀木佛珠,“宝珠和宥齐离京已经好些天了,那么久了都没有写一封信寄回来,也不知道路上有没有遇到危险。”
为母亲斟上一杯清茶的沈亦安安抚地笑道:“宝珠和宥齐吉人自有天相,定然会相安无事,他们没有写信,应是信还没到,或者赶路的时间比较紧,来不及写。”
沈夫人接过茶盏抿上一口,紧蹙的眉头跟着松开,“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但我的心里不知为何,总感觉不安,像是会发生什么事一样。”
沈亦安抚摸着从远处飞进来的一只信鸽,拆掉它绑在腿上的信箱,“儿行千里母担忧,何况这是宝珠第一次出远门,母亲应是思虑过多所致。”
“你说的也是。”沈夫人看着生得修长疏朗,清俊雅致的儿子,视线又落到他的腿上,顿时染上一层淡淡忧愁。
“要说在愁我也是愁你和逾白的婚事,你说你们两个也老大不小了,别人家像你们那么大的时候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就连比你们小的宥齐都结婚了,你们两个倒好,不说成婚,身边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我这个当娘的哪能不急。”
他们两个不近女色得都开始要让沈夫人怀疑,他们是不是不喜欢女人了。
沈亦安把看完的信放入火中焚烧成灰烬,唇边噙着一抹温润笑意,“母亲,你放心好了,儿子明年一定会带自己喜欢的姑娘回来给你掌眼。”
“当真!”沈母一惊,又带着丝丝狐疑,生怕这是他随口敷衍自己的话。
“儿子何时骗过母亲。”
一听到儿子有喜欢的人了,沈夫人也激动起来,“你快和为娘说说是她哪家的姑娘,家住何处,家里有几口人,他们家是做什么的,性情如何,只要是你喜欢,母亲也绝对不是那种迂腐的人。”
“等到时候,娘亲你就知道了,我喜欢的姑娘,母亲定然也会喜欢的。”
他搭建的金笼子已经竣工,现在就差金丝雀入住了。
他绝不允许任何人破坏掉他的计划,更不允许出现任何变故。
最近的春雨来得急,去得也急,匆匆忙忙得像是要做任务一样,连河畔旁的柳树都得要担心今儿自己的柳枝是要挂垂珠还是随风扬。
沈归砚自那昏睡后就做了一个梦,梦里是他第一次偷跑来到金陵,只为了想要再见一眼他的心中明月。
春花烂漫的时节也是最适合滋生贪婪的季节。
穿着桃粉色散花如意裙,梳着小两把头的宝珠刚踩着梯子从墙上跳下来,跟在后面的圆脸小丫鬟急道:“小姐,你不读书又从国子监里偷跑出去玩,要是被二少爷和大少爷知道了,他们肯定会生气的。”
宝珠一甩发间珍珠步摇,浑然不在意地摆摆手,“大哥和二哥他们最疼的就是我了,他们才不会生气呢。”
“再说了我就是出去玩而已,又不是去做什么。”学正教的那些傅之以德义,师之以教训,她听又听不懂,学又学不进去,还不如趁着春日微熹,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宝珠说完,余光看见树后有个人一直盯着她瞧,没有丝毫害怕的走过去,高高在上的伸出一根手指指着他,“喂,你干嘛一直盯着本小姐看啊,本小姐知道自己生的美貌,也不是你一直盯着本小姐看的理由。”
“你要是在乱看,信不信本小姐派人把你的眼珠子给挖出来。”
沈归砚看着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儿正站在眼前,连呼吸都跟着放轻了,生怕呼吸在大一点,会吹散了他好不容易才聚起来的一捧水中明月。
而后掌心沁出一层薄汗的他听见自己近乎颤抖的喊出“宝珠。”二字。
冬儿立马像只护食的小狗挡在他面前,嫌弃道:“哪里的乞丐,我家小姐的名讳岂是你能乱叫的。”
而后她又变了调子,“小姐,学正,我看见学正往这里来了。”
见学正来了,宝珠顾不上理会他,提起裙摆就往另一处狂奔,“你不早说,还不快点跑啊。”
想要追上前的沈归砚听到了有人在叫他的名字,一声又一声,仿佛是要把他从无边的黑暗中拽出来。
手指微动,睁开眼的刹那间对上的是正吃着糕点,结果糕点太碎,饼酥簌簌落在他脸上的少女。
一块饼,她吃了一半,估计有一半都被自个儿的脸吃了。
吃完一块小酥饼,正打算去拿第二块的宝珠伸手时,眼珠子不受控制地转动了一下,而后对上一张满是糕点碎屑的脸,和一双带着揶揄笑意的桃花眼。
随后拿起酥饼,低头继续啃了起来,才啃了一口,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
眼皮掠起,还未惊呼,她手上咬了一口的酥饼就被抢了过去。
“我倒是要尝一下,到底是什么样的酥饼会那么好吃。”
饼还没吃完就被抢走的宝珠瞳孔瞪大,随后重新把自己的饼抢回来,气呼呼着脸颊,“这里有那么多饼,你为什么一定要抢我的吃啊。”
沈归砚舔了舔唇,“因为夫人嘴里的饼更甜一些。”
闻言,宝珠一滞,然后把饼,塞进他嘴里,用手堵住他的嘴,“吃吃吃,吃不死你。”
在然后眼圈通红的扑进他的怀里,眼泪大颗大颗地滴落,浸湿了他胸前衣襟,“你终于醒了,你要是在不醒过来,我都打算把你扔出去喂狼了。”
“还有本郡主才不是担心你,只是眼睛不小心被风迷住了而已。”
“嗯,我知道。”沈归砚伸手抱住她,贪婪的闻着独属于她的清甜梨香,“对不起,我让你担心了。”
“知道让我担心了,你还敢昏睡那么久。”他要是在不醒,宝珠都打算把他扔了,免得尸体发臭发烂。
“绝对没有下次。”
“哼,就你这样的还想有下次。”
又抱了她好一会儿,解了自己对她的饥渴后,沈归砚才问,“这是哪里。”
“当然是去往岭南的路上啦。”宝珠掐着他脸颊,磨着牙,凶狠的威胁着他,“本郡主告诉你,你现在可是欠着本郡主一条命,知道不,所以你必须得要为我当牛做马,端茶倒水,本郡主说东你绝对不能往西。”
眼睛弯成一双月牙的沈归砚宠溺地由着她捏,还臭不要脸的把脸凑过去蹭她的掌心,“嗯,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
“就你,本郡主才不要。”松开手后的宝珠是遮不住的嫌弃。
赶车的张望听着里头的打情骂俏,牙都要酸掉了,就算你们感情好,也得要考虑一下赶车人的心情啊。
沈归砚被赶出马车后,看着一言难尽的好友,笑得春心荡漾,满脸遮不住的炫耀得意。
张望,啧,兄弟如手足,也比不过遮体的衣服。
“这一次多谢你及时赶到。”沈归砚想到那兄弟两人的手笔,周身密布森冷的杀意。
“那是,要不是我及时赶到,你就真的成了黄土一捧,所以嘛,规矩你懂的,得要加钱。”张望抛掉嬉皮笑脸后,神情严肃,“这次要不是你路上安排了好几个替身扰乱他们的视线,你遇到的危险比现在只多不少,也不知道你到底得罪了什么人,才能让他们锲而不舍的要你的命。”
临到末尾,张望调侃了一句,“那些人追杀你的势头,说你是前朝皇子我都信了。”
沈归砚下颌收紧,漆黑的瞳孔晦暗一片,“接下来的路上,怕是得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第70章
接下来的路上虽然也遇到几次刺杀, 好在都是有惊无险,很快,他们也到了岭南。
“这里就是大同镇了吗。”站在城门口的宝珠眯着眼儿, 抬起头看向这座巍峨的古城。
单从外貌看,完全看不出任何贫穷落后, 更像是一只匍匐在连绵山峦里的庞大巨兽。
“嗯, 我们先回衙门, 到时候我在陪你去买小羊小兔子小狗小猫好不好。”沈归砚牵过她的手, 大摇大摆的走进大同镇。
宝珠打了个哈欠的摇头, 几根没压实的头发跟着往上翘,“我现在就想要睡觉, 赶路的这几天我吃不好睡不好, 好不容易到了地方,我得要好好睡一觉才行。”
沈归砚指尖在她掌心勾了勾,目光落在她湿了一片的鞋子上,直接将人打横抱在怀里,“是为夫欠考虑了, 我们确实得要先好好休息,看衙门的事情不急于一时。”
“新的宅子也迫不及待的欢迎着它的女主人到来。”他得知自己要奔赴岭南任值后,就托人在岭南买了座两进两出的院子,并安排人布置好,这样他们一到就能直接入住。
他说过, 哪怕是委屈自己勒紧裤腰带,顿顿咸菜馒头,也不会在任何有关她的事情上吝啬。
他赚那么多钱, 就是为了给她花的,要不然赚来做什么。
不习惯在大街上被他抱着的宝珠扑腾着两条腿, 挣扎着就要下来,“你快点放我下来,那么多人看着呢。”
沈归砚挑了挑眉,置之一笑,“我抱自己媳妇怎么了,他们要看就看。”
“你不要脸,我还要脸。”涨红了脸的宝珠作势锤他胸口,“快点把我放下来。”
“不放,我得要告诉他们,你是我的夫人,不能让他们打你的主意。”
………
被他一路抱着进来的宝珠仰头望向写着《沈府》两个大字牌匾的府邸前,拿手肘撞了一下他,问,“你什么时候准备好的。”
“得知夫人答应和我来岭南任值后,我皮糙肉厚睡衙门不要紧,夫人细皮嫩肉我可舍不得。”
提前得到消息的雪苹,冬儿一早就候在大门前,见到自家小姐平安无事的回来后,眼圈通红的拉着她的手左看右看。
“小姐你都瘦了,肯定是路上没有吃好休息好,等下一定得要多吃点补一下。”冬儿看着瘦得脸颊都没肉的小姐,急得眼泪都要掉了了。
要是她和雪苹能在小姐身边照顾,小姐哪里会瘦下来,就连身上的衣服料子都那么的扎皮肤。
“那是必须的,待会儿什么好吃的上什么。”宝珠看着明显比他们早到的雪苹,也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雪苹回道:“我们和小姐分开后就一直跟着镖局走,我们到了镇上却没有看见小姐的时候,奴婢都要急死了。”
她好怕小姐在路上出了什么意外,要是真出了意外,哪怕她有九条命都不够赔的,好在小姐平安抵达了。
“我这不是还没死吗,哭哭啼啼的做什么了,巴不得本郡主出事不成。”宝珠取出帕子扔给冬儿,让她擦一下哭得满脸的鼻涕眼泪。
“冬儿只是见到小姐太高兴了,我才没有哭,只是风太大迷了眼睛。”
雪苹也抹了抹眼泪,“我们已经备好热水了,小姐可要先去沐浴。”
“要!”
沈归砚和书童林子义说了好一会儿话回来后,刚从屋里出来的冬儿小声地嘘了声,“夫人洗完澡后就去睡了,郡马爷进去的时候记得声音小点。”
沈归砚颔首,脚步放轻的推开门往里走去。
五爪鎏金兽香炉中燃着她所喜的鹅梨帐中香,小巧的美人白玉瓶中斜斜插着几枝热闹桃花。
来到床边,掀开放下的秋香色牡丹帷纱一角,露出里面正睡得香甜的人儿。
原先带着婴儿肥的脸蛋瘦成了小巧的瓜子脸,如海藻般张扬的长发随意的落在枕巾上,更显得乖巧恬静。
高挺的鼻子微皱,不知是不是做了噩梦。
看着看着,沈归砚情不自禁地伸出指尖,从她秾艳的眉眼往下,划过柔软的红唇,仿佛是要将她的每一寸肌肤都烙印在灵魂深处。
“相信我,我们很快就能回到金陵了。”
因为他很快就会将那些恶心窥视她的爪牙一一剁掉,连根拔除。
直到天黑,沈归砚才从房间里出来,随后马不停蹄的赶到衙门。
他必须得要尽快的在岭南站稳脚跟,把自己送上更高的位置,否则那日的刺杀永远都不会消失,只会像吃饭喝水一样稀松平常。
身为书童的刘子义则带着他的口信去了望月楼,陪笑道:“不好意思了各位,县令大人去了衙门,说是接风洗尘就免了,还托小的替知县大人感谢各位的好意。”
得知新县令抵达大同镇后的大小官员乡绅们早早在望月楼备好了酒水,就等着为人接风洗尘,结果这一等,等得天都黑了人还没来,脸上立马挂不住了。
就连前来传话的都还是身边的书童,这摆明不是看不起他们又是什么。
黄口小儿,岂有此理!
沈归砚今晚上没有回到居住的院子,而是直接燃了一夜的蜡烛翻阅着大同镇的卷轴案件。
直到刘子义进来给他倒水,沈归砚透过六角棱花窗看着外面的阳光。
不知不觉中,原来天已经亮了。
而他,熬了一整夜。
他一晚上没有回去,宝珠是否会睡不习惯,人生地不熟的是否又会害怕。
抱着一堆卷轴的师爷眉头紧锁的走了进来,“大人,镇上的乡绅们说是要来拜见你,人已经在外头了,小的想拦,结果实在是拦不住。”
沈归砚按了按酸胀的眉心,“不用拦,直接把人带到后院。”
他既然来了大同镇,理应得要先和这群乡绅豪族打好关系,就算不打好关系也万不能一开始就交恶,需知强龙难压地头蛇。
——
睡得浑身舒畅,连骨头都轻了二两的宝珠醒过来,侧过头看向空荡荡的床边,伸出掌心往上触摸,只摸到一片冰冷,就猜测到他昨晚上肯定没有回来。
要是回来,枕边何该是残留余温,就连自己也会被他闹醒。
甩了甩脑袋的宝珠打了个哈欠后,摇响放在桌上的铃铛。
很快,冬儿和雪苹端着热水走了进来。
雪苹把浸泡了热水,又拧干水分的毛巾递过来,问,“小姐昨晚上睡得可好。”
接过毛巾的宝珠直接将脸埋进去,舒服得忍不住喟叹出声,“还好,昨晚上他回来了吗。”
“昨晚上郡马爷没有回来,想来是歇在衙门那边了,郡马爷初来乍到,肯定得要忙上一段时间。”
“哦。”宝珠问完后,立马把这件事抛之脑海,指挥起她们给自己梳妆打扮。
昨天她进城后都没有来得及好好逛一下,今天怎么也得要游玩一下,最重要的是,她有些馋奶茶和奶糖了。
等她来到镇上最大的一间茶馆,点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奶茶和奶糖,却被告知根本没有时,错愕的朱唇半张,柳叶眉拧起,“你们这里没有奶茶和奶糖吗?”
“不好意思夫人,我们这里没有你说的这两样。”
“怎么可能没有,是不是你们在骗本郡主。”
大哥可是说了,奶茶和奶糖都是一个来自岭南的茶商送给自己的,大哥肯定不会骗她,要么是茶商说谎了,要么就是她在的大同镇没有奶茶和奶糖,说不定在大一点的镇子就有了。
店小二只能尴尬地陪笑,“本店虽然没有夫人所说的奶茶,奶糖,但有其它不错的饮品和糕点,夫人可要试一下。”
宝珠秉承着来都来了的心态,不情愿道:“行吧,把你们店里的招牌都给本郡主上一道。”
小二把毛巾往肩上一搭,笑得谄媚,“好勒,夫人稍等。”
小二推门离开后,冬儿指着窗外某处,惊呼道:“小姐,那位姑娘好像是之前城西茶馆的那位,她怎么也来了。”
宝珠顺着冬儿手指的方向看去,那穿着柳叶色掐腰宽袖裙,挽着飞云髻,端得清风拂柳枝的不正是柳儿吗。
仅是一眼,宝珠便无趣地收回目光,“来就来呗,总不能说我们来得,人家来不得。”
冬儿眼珠子一转,咬着耳朵,“奴婢可没有这个意思,只是难免觉得凑巧了些。”
雪苹挽袖,弯身斟上一杯热茶递过去,“冬儿说得倒是不错,岭南距离金陵有一段距离,除非是家中落了事,要不然哪儿会跑到千里之外避灾。”
若不是家中落了事,就只有一个为爱奔赴,否则她一个姑娘家平白无故的为什么要抛下一切跑来这里。
很快,点的吃食端了上来。
芋头糕,瑶柱白果粥,烧鹅,白糖沙翁,笑口枣,脆麻花,菜品虽多,但每样菜的分量都没有多少。
每一样宝珠都尝了一口,不能说不好吃,只是和她所想中的大不一样,吃了几块烧鹅后就搁下筷子,“我不吃了,剩下的你们吃吧。”
要是她们也吃不完,就打包送给城里的乞丐,反正别浪费就行。
吃完后,又走街串巷的游玩起来,大同镇就那么大点儿地,能逛的地方更是少得可怜。
首饰成衣铺子里售卖的花样,款式更是早些年金陵淘汰下来的样色,激不起她一丝一毫的购买欲。
宝珠只是逛了一会儿,就兴致缺缺的决定回去。
回去时路过一个周边攀满紫藤花的巷子,住在巷子里的主人家正推门走出来。
不算浓烈的日头下,巷中人和巷外人正遥遥相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