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千金
为了能满足还魂阵法的需求, 清音观主什么都做过。
帮着杨小姐处理掉尾随而至的猥琐常叔,也许算得上是善事。
至于将榉木还魂阵卖给于昌氏,那就算得上恶行了。
不过人间的道德准则, 在她这里向来不适用。她不会在看到杨小姐大仇得报时感到欣慰, 也不会在无数无辜的少女枉死在于家的深宅大院时生出愧疚之情。
对她而言, 这些都是没意义的情绪。
所有的人都很清楚,清音观主为了冥珠, 什么都愿意做。
她其实并不讨厌应家那位傲慢矫情的大小姐,但是应止玥能炼化成的冥珠, 不多不少,刚好能满足阵法的空缺。
严丝合缝,一个不差,实在是恰好到让人会感到恶意的数量。
在皇宫的那一天, 清音观主主动和冒乐去搭话, 在对上大小姐雾溶溶的双眸时, 便知晓后者也隐约察觉到了这件事。
——应止玥, 或者按照冒乐的说法,就把这个世界当做是一本书来看待好了,原女主是必然要死的。
作为一本原先立意是“好嫁风”古早言情小说的主人公,应止玥已经与其设定偏差太远,彻底失格了。
就算不死在她手里, 也会被旁的东西给抹杀。
也就是说,倘若清音观主单独对上实力高深者,并没有多少胜算。
可是因为要杀的人是应止玥, 这胜算便能大大提高。
再加上她筹谋这么长时间, 还是在自己的主场作战,更不必说应止玥本人都没有多少反抗的意思, 能成功炼化原女主的机会甚至能达到九成……
可是,偏偏多出来一个陆雪殊。
想起那道颀长挺拔的身影,清音观主气得要磨牙了:早就说了,男人就是碍事!
不过即便如此,清音观主也有不小的把握能干掉应止玥。毕竟,绝不仅仅是她一个人想杀应止玥,冥界的宗主固然厉害,但难不成还能和……对抗吗?
“李念!”甩着橙黄色尾巴的狐狸从树上跳下来,眼睛瞪得圆溜溜的,惊讶地看着她,“你不是说今晚不会回来吗?”
狸娘一边说,一边心虚地用爪子去刨土,尝试着掩埋土下面的米粥。
——原来不知什么时候,清音观主已经解开了结界,连着身后的池塘树影一同出现在狸娘的面前。
清音观主便哼笑一声,重重地拍了下狸娘的脑袋瓜,不顾对方“嗷”的一声叫出来,教训这只眼睛滴溜转的狐狸精:“狸娘,你猜一下,在我面前成功掩饰你丢掉粥的事情,几率有多大?”
狸娘的气焰一下子就瘪了下去,她坑坑巴巴地嘟囔道:“我以为你肯定不会发现呢……诶诶诶,有事好好说,不许乱揪我的耳朵!”
清音观主微微叹了一口气。
狸娘这个笨狐狸觉得自己藏得很好,却不知道结界的存在。
就像当年的长生村,她的叔伯们收买了那么多地痞流氓,把李府围得如同铁桶,却漏算了她会发疯。
而她本人,即便觉得胜败的几率五五开,可是赢了固然好,万一没能成呢?
清音观主做事仔细,每次出手前都会推算演练无数遍,即便多了个“宗主”的出现,也不至于影响大局。
然而……宗主是不该存在的。
这已经是最大的变数。
放在其他的事情上,清音观主敢赌,但偏偏还魂阵是为狸娘准备的,别说是五成的概率,哪怕是九成九,她怕是也不敢去赌的。
狸娘不知道清音观主复杂的心绪,一抬狐狸脑袋,骤然看到了池塘边上饱满甜蜜的果子,摇着大尾巴兴奋地跑过去,尖叫道:“李念,你对我可真够意思!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清音观主笑了一下。
“狸娘”、“李念”。
无论是要叫出哪个名字,舌尖都要缠绵地勾过上颚,似乎对这世间仍有留恋。
然而尾音却截然不同,就好像是她和狸娘,开端是相同的,可结局却是殊异。
狸娘什么都不清楚,蓬松的尾巴毛茸茸,因为看到了喜欢的果子,明亮的大眼睛快活极了,只顾着去开心地唤她:“李念,你快来!”
清音观主,或者说此刻的李念抿住唇,没有动身,还像是平时一样冲她笑,“你还记得,你欠我一个愿望吗?”
狸娘一怔,倒是很快地点点头,只是有点疑惑道:“你要现在许愿望吗?”
好突然。
然而李念点点头,没有过去,“对啊。”
狸娘有点不自在,连手边的果子都忘记,摇头晃脑道:“真麻烦,那你快点想哦,说出来就不能后悔了。”
狸娘还是第一次见面的可爱狐狸。
要许什么愿望呢?
因为没有限制,所以人的贪欲也可以无穷止。
李念想,她应该要终止这个还魂仪式,等到重新收集更多的冥珠时再开启,让狸娘再困在代城的窄小道观里等一等。
或者,她可以燃烧自己的魂魄继续,狐狸精的寿命绵长,她应当拜托狸娘像自己一样收集冥珠,重新复活命硬又贪婪的清音观主。
又或许,尽管狸娘温善,她也该勒令对方把李家那些恶心的叔伯流氓尸体都刨出来,挨个鞭尸令他们永无安宁。
起码,她该令狸娘永生永世记着自己,每当看到穿着道袍的修士、绵延不迭的瓦片、蹦跳在清新的山林洞穴中、甚至是将尾巴蜷过脑袋的一呼一吸间,都要想起“李念”的身影。
当然,最理智的做法,她该令狸娘像连枝或者朱朱一样,去转世投胎,用冥珠来收买鬼差,找到狸娘的来世,给她种上一山的桑葚果子,她们便结伴做吵吵嚷嚷的伙伴。
鬼魂化成的丝线密密缠绕着,因为失去探寻的主人,不甘心地徘徊在原地,发出低低的嘶吼声,想要将所有的一切吞没。
不管怎么说,应该要停住脚步,清音观主是最理智的人,不会再往前走。
——可是,可是。
还是要说可是,可是转世投胎了的狸娘,还是在冰寒万里的大冬天,她瑟瑟发抖依偎过去,心里怀着万般心思,讨巧着说出“既然你没有名字,我就唤你狸娘吧”的狸娘吗?
李念已经近四十了。
从前人们总讲,人到了中年,年少时的执念都会烟消云散,没什么会比下一顿餐饭吃什么更重要。
可李念的生命好像戛然而止在十六岁的冬天,此后无论遇到的是谁,都是过眼云烟,留有印象,却可以转瞬就忘。
她忽然想起将应止玥夺舍了的穿书者。
在与冒乐交易时,对方为了打点冥珠的折扣,给狸娘曾讲过后世的一个童话故事。
一头金发的小王子想要驯服狐狸,又被狐狸驯服,风吹稻浪声起时,狐狸和小王子便是彼此的唯一。
听了这个故事,狸娘傻乎乎地看向她,很得意道:“我驯服了你哦,李念。”
她背影伶仃,明明是最爱快活的野狐狸,却只能被束缚在这无趣的道观。
可狸娘不是她的狐狸,李念想,狸娘是她想用世间的所有保护的玫瑰。
无论是比狸娘更俏皮可爱的狐狸,狸娘的孪生姐妹,甚至是狸娘自己的转世,都不再是她在冬季小心翼翼保护在怀里的这朵玫瑰。
没有什么,哪怕是李念她本人——
可以比狸娘更加珍贵。
李念平静地思考着,如果不能将原女主炼化,那么就只好……
“你要许什么愿望啊?”狸娘什么都不知道,她一心看着头上紫莹莹的桑葚,转头冲她抱怨,“先帮我把果子摘给我,呜,好好吃。”
李念已经走到她身边,轻而易举地把桑葚摘下来。
在对方因为甜蜜的果子笑眯了狐狸眼睛时,她温和说:“狸娘,忘掉我吧。”
诺言的威力何其强大,这种上古时期镶嵌在狐狸一族的能力,不知令多少人觊觎垂涎。
狸娘开玩笑似的询问过许多人,但她只将这许愿的机会送给了李念。
然而,这样应当深思熟虑、可以将世上任何奇珍异宝、权力术法换来的愿望,应到了这个以市侩贪财闻名的清音观主嘴里,却只是这般容易,随口一提也似的——
“忘掉我吧。”
三魂七魄被无数条细细的红线吸食而走,嫁入南极生物裙私贰尓二雾九一肆祁全年每日更新周边的冤死魂灵伺机而动,上来凶悍地啃噬李念的血肉,连唇角的刀疤都要弥漫在绵腻血污里。
本该无情的刀剑生出不舍,不再是锱铢必较的工具。
生出了神智,也就有了因果。
因果回溯将她淹没,于是更温软的情绪也会被痛楚遮掩,不必再为之怀念停留。
从前在寒雪山林里相依相偎的长夜,李家遍是野果生蔬的田垄小径,背靠背抵御着无耻之徒丑恶的嘴脸,漫天遍地的腥冷残血,亦或是代城冷清却也很漫长的相伴时光,可临到头了也只这样一句。
忘掉我吧。
狐狸许下的愿望一诺千金,远比凡人造出的术法契约更为强大而不可违逆,强大到竟是让狸娘自己也抵御不能,她懵懵然抬头要去看李念,却连句话都说不出,已然闭上眼昏头睡去。
清风吹过,甜果芬芳,等到狸娘再次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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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再无李念,唯有唇齿间遗留些许的桑葚甜香。
狸娘不会知道这是谁摘下送到她唇间,也不会忆起往昔的清愁岁月。她活泼地穿梭在山间田野时,也许会从哪个树妖那里听到清音观主的故事,那时候应该也要去嚼着果子轻快唾一句:“真是个为了冥珠不要命的蠢人。”
李念这样想着,在最后一抹魂魄消散前,微笑着拍拍她软乎乎的蓬松脑袋,只当是普通离别前的寻常嘱托:“不许再挑食,狸娘。”
狸娘虽是狐狸,却比她见过的所有人类都要可爱。
一碗鸡汤
在清音观主以身祭阵后, 应止玥难得度过了一段较为平静的时光。
陆雪殊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也痊愈得差不多,唯有肩背和手臂上还会不时冒出咬出来的淤青和挠出的血丝——
看着陆雪殊淡笑着瞥她一眼,应止玥毫无内疚心地想, 这不能怪她, 分明是狐狸犬太会勾引人了。
这期间, 发生了不大不小的几件事儿。
首先,清音观主是身死道消, 但是她生前结下了无数仇敌,转而要去找失忆了的狸娘麻烦。
——说是失忆可能不太恰当, 狸娘只是忘记了有关李念的一切,在清音观主的仇敌找上门时,还傻乎乎地跟着吃瓜,义愤填膺地骂:“嚯, 好家伙, 这李念真不是个好东西!”
直到对方抄家伙要剁掉她的尾巴才意识到不对, 狸娘吓得“嗷”一声叫出来, 只是还不等她心痛地断尾逃生,仇敌的脑袋突然被僵尸“吭哧”一口,干干脆脆地咬下来,比切大西瓜还要爽快。
这自然是清音观主留下的后手:早在她选择对付应止玥的那一天,就意识到了自己会失败的可能性, 九衢被开启,里面藏着的无数僵尸得见天光,第一个被殉的就是找上门想泄愤的倒霉仇敌。
代城大乱, 狸娘反而自在了, 成功达到了水果自由的完美状态。
因为李念制造出来的僵尸不去咬狐狸,只会咬人。
狸娘只有一点遗憾, 就是现在是大冬天,吃不到桑葚,可奇怪的是,她从梦中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总觉得嘴里有一股甜甜的桑葚味道。
哪怕她后来尝遍了全天下的桑葚,也再没回味过如此清甜的绝妙味道。
不过这和她自由肆意的狐生比起来,只是比换毛季脱落的一根绒毛还要小的一件事罢了。
再说说应府上的事。
得知范老爷犯下的罪行后,应老太爷郁愤交加,原本很康健的身子骨变得不太好,把侯位交给应止玥后,便在府医的建议下去偏远的小镇疗养。
比应老太爷更崩溃的是范老太婆,她和乖孙范谦彻夜长谈,主动求到了宫中陪伴于贵妃的冒乐身上——听闻冒乐已经被当做准皇子妃看待。冒乐诚恳地表示自己一定会为父亲求情,只是现在不是合适的时机,还担忧应止玥会对她不利,孝顺将范老太婆接到宫中,贴身照料。
也不知道是怎么照料的,没出半个月范老太婆就两腿一蹬,去见阎王爷了,到死也没见到她最疼爱的儿子一面。
出乎意料,林姨娘倒是没什么动静,要不是知道每天端去的餐饭都被用得干干净净,应止玥还以为她已经跑了。
但不管怎么说,经了这么一遭,府里空下一大半,再加上代城的僵尸已经骚动到了京城边缘,有不少人请辞离府。应止玥也不需要太多人伺候——这点要归功于陆雪殊,大小姐现在也搞不懂他为什么如此热衷于“侍女”一职,非要亲力亲为地伺候她。
最后只剩下一个小苹。
当两只僵尸闯入应府的铜门后,小苹因僵尸被砍掉时飞溅的鲜血吓白了脸,连做好几天的噩梦,只好不情不愿地请辞,还抱着应止玥大哭一场,“呜呜呜大小姐我舍不得你,要不然你跟我一起回老家吧,我会好好照料你的!”
却在陆雪殊黑下来的面色中,迫不得已收了声。
她抹抹眼泪,接过应止玥替她准备好的一沓子护身符咒,另外说起一件事,絮叨道:“林姨娘不见了。我听门房说,她的院子里多了个狗洞,她估计是钻狗洞爬出去的——真搞不懂,她就算从大门出去也不会有人拦着,为什么她非喜欢爬狗洞?”
应止玥点了点头:怨不得李夏延三番五次暗示她,说冒乐身边出现了一个身形肖似林姨娘的人,冒乐还管她叫娘。
好吧,这不能说是暗示,已经恨不得把答案贴到她脸上的明示了。
连小苹都察觉到李夏延的意思,孤疑道:“大小姐,你说冒乐和林姨娘不会打算劫范老爷的狱吧?”
应止玥严肃道:“很有可能。”
那可就……太有意思了。
然而在小苹回老家的第二天,牢中却传来一个令应止玥都很震惊的消息,“你重新说,什么叫做大牢被僵尸占领了?”
关押范老爷的牢狱位于京城中枢,因为他的罪名特殊,周围的狱友也都是欺辱女人、杀害女眷的重刑犯。
因为身份和罪名,他们都被关押在密不透风的地方,连苍蝇都很难飞出去一只。而现在虽说应府里已经出现了零星的几个僵尸,却不至于抵御不来,更不用说是牢房了……
应止玥神情复杂,心中浮现出一个从没想过的可能。
如果不是外界突破,就只能是从内突破——
应止玥想起什么,转而看向陆雪殊,“你之前说,林姨娘从府里拿走的唯一一件东西是什么来着?”-
不过,小苹猜错了一点,虽然冒乐和林姨娘都是向彼此打着“劫狱”的名头和谐共处的,但却并不是同一时间探的监。
先去看望范老爷的,是风头无两的高贵准太子妃。
冒乐提着两只烧鸡和一壶温酒,对着范老爷腼腆一笑,“爹,我来看望您了。”
范老爷一早就被烧鸡的油润香气惊醒,只是还假惺惺地摆着侯爷的架子,声音像是受损的风琴一样嘶哑不堪,喝骂道:“滚,我没有你这样的不孝女!”
旁边的狱吏皱起眉头,便要甩下去一鞭子,却被冒乐伸手挥退。
冒乐真是挑不出错的古代完美女儿,被骂个狗血喷头也不生气,还从腰间找出地牢的钥匙,像是没看到范老爷骤然变亮的面色,很伤心地叹了一口气,“我是想给爹解开锁铐的,可是爹打我不要紧,还不肯用饭的话,身体怎么受得了?”
范老爷最近过得实在是不太妙。
在地牢的荒凉映衬下,他显得分外狼狈。
双臂双腿被生锈的铁链紧紧束缚,锁铐紧贴着他的关节处,勒痕红肿,让他想动弹一下都困难。
曾经养尊处优的皮肤如今饱经摧残,皮肤裂开,血迹渗透,化作无休无止的绵绵痛楚。
范老爷的双眼失去了昔日的神采,眼眶深陷,惨白的脸庞上刻满了疲惫和折磨的痕迹。
在这地牢的黑暗中,他不再是昔日的权势显贵,而是一个被折磨得疲惫不堪的犯人,无休止地承受着无尽的煎熬。
范老爷咳嗽不停,有点后悔刚才的喝骂,但他终于在冒乐的卑躬屈膝下尝到一丝往昔的大老爷快乐,摆起了谱,“我现在这样,怎么吃?你看着你爹受折磨就开心是吧?我怎么会生出你这么下贱的女儿?”
冒乐脸色更白一分,递过来的汤匙都微微颤抖,但范老爷终于得到几分快慰,便要张嘴去喝鸡汤——
这么好吃的东西,他也许久没有尝过了。
只是还没等那鲜香的汤水滋润他的嘴唇,“砰”一声,冒乐手一抖,一碗鸡汤全都淋到他脸上了。
油腻的鸡汤淋淋漓漓,污渍像蛆虫一样弥漫开,让他身上的衣袍变得污浊不堪,散发着催人欲呕的古怪味道。
范老爷像牛一样深喘两口气,骤然暴怒道:“混账东西,你是故意的!”
“哎呀,我哪里敢呢。”冒乐很惊讶地掩住嘴唇,不等范老爷再喝骂下去,右手一扬,啪一声就甩了个耳光。
范老爷惊呆了。
脸上的红印瞬间显形,不等他做出反应,冒乐反手又是一耳光抽上去。
范老爷心如死灰的眼睛爆瞪,沁出细密的血丝来,“应止玥,我是你亲爹!你胆敢动我,还做不做人了?!”
“哦,你果然知道我才是你真正的女儿啊。”冒乐一愣,懦弱乖巧的神色收回,瞬间阴沉下去。
从灵魂这种虚无缥缈的层面上来讲,她当然不是应止玥。但是光从皮囊来说,她正是用着原女主的身体。
之前她还犹疑,是不是范老爷真的了解原女主的性格,所以才会发现不对——什么发现不对啊,在代城的时候,范老爷只是为了自己杀妻的证据不被揭穿,下意识选择了一个最利于自己的说法!
这个狗屎东西!!!
范老爷终于察觉到不对,他吞了下口水,敏感地换了说法:“玥儿——我知道你最孝顺不过,是特意来救我出去的,你放心,等我东山再起,就把林姨娘休了,给你找个好夫君!”
“哈哈哈,哈哈哈哈。”
冒乐刚开始笑的时候,范老爷还附和着她跟着咧了咧嘴角,可是随着她笑声越发癫狂,他终于意识到不对劲,小心翼翼地试探:“玥儿?”
她抹去眼角笑出来的一点眼泪,这才轻蔑地看向他,“东山再起……不需要你,我也是会成为皇子妃的,你还以为你是应府春风得意的赘婿老爷吗?”
赘婿一事,一向是博学多才的范举人心中的隐刺,他的脸一下子拉下去,而冒乐彻底失去耐心,也不想再听他的斥骂,又是一耳光扇过去。
左右开弓,噼里啪啦,痛快极了。
冒乐拿的是好嫁风的女主人设,按理说不会露出这么暴力的一面。
但再说一遍,她拿的是好嫁风的剧本,无论是温婉风穿搭、没脾气的乖巧形象,还是羞答答的娇柔风情,都是为了嫁个好老公,过上穿金戴银的好生活,不用费一丝一毫的力气就被老公捧在手心里娇宠,踩在别人的脸上尽情炫耀的!
冒乐在应府忍气吞声,不是为了别的,就是想要抬高身价,将来嫁个更好的丈夫让旁人嫉妒眼馋。可是,现在应府已经被捏回在原女主应止玥手里,她就算再讨好范老爷和范老太太,还有什么作用?
至于名声……
冒乐愤恨地冷笑一声,擦去嘴边溢出的鲜血,对着范老爷又是一耳刮子抽上去。
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搭上于贵妃这根线,而皇子妃的必要条件是贤良淑德不假——
“你这个老不死的狗东西,不仅给你的夫人下骨香,还狠心到给你的亲女儿下啊!!!”
范老爷被这顿耳光打得头昏脑涨,脑袋都不清楚,下意识说出实话:“你怎么知道骨……”
一说出这番话,他立刻感到自己说错了,果然,冒乐的目光仿佛要喷出火来。
“呦,也不撒泼尿照照自己,会写两个大字给你清高坏了是吧?一个穷山沟里出来的老白脸,也敢觊觎临宁侯府的千金小姐?”
“老婆还没死,就和你老相好勾三搭四,贱皮子一个,没有女人你就活不下去了是吧?”
“还敢给你老婆和女儿下毒药?我呸吧,还腆着一张老脸想喝鸡汤?也不睁开你的狗眼睛,看看老娘是谁,跟谁在这吆五喝六呢?!”
“我可告诉你,像你这种鸡屎汤都不配吃的烂人,也配读书当什么狗屁举人?当初就该拉进驴棚里跟公驴配种!”
冒乐啐了他一脸的口水。
她心里头恨啊,即便像是好嫁风系统说的,成亲之后她能靠男人续命,估计也是病殃殃的药罐子一个,这叫什么享清福?
何况,要不是范老爷,她一个现代来的穿越女,哪里用得着和傻子作配?
新仇加旧恨,冒乐虽然用的是原女主病弱的身体,但是也爆发出无穷的力量——
“臭不要脸的老贱货,还敢扇我耳光?你看我今天抽不抽死你就完事!”
她打了太多下,手都扇疼了,索性伸手摘下鞋子,用鞋底对着范老爷红肿的脸狠狠地抽了上去——路上雪厚,鞋底上还嵌着一些尖锐的小石子。
“我……我没有给你……你下……下……”
范老爷一个普通的男人,哪里受得了这个?
他细皮嫩肉的脸高高肿起来,牙都被打掉一颗,掺着血丝,说话也含含糊糊的口齿不清,声音嘶哑难辨。
冒乐皱着眉头,这渣爹又在那里BB什么东西呢?
她也懒得再去问,就算手里拿着鞋子抡人,她也累坏了,当即懒得再多看他一眼,也没留神掉落在他身边的钥匙串,便整理好神情叫人过来,哀哀泣着,抽抽搭搭地走出了地牢。
狱吏绘声绘色地描述完,总结道:“冒小姐特意吩咐人等在地牢门口,就等着范老爷用她留下的钥匙解开锁铐,极为艰辛地逃出来的瞬间,让人给他一刀咔嚓了——”
曾经以为人生已经跌入谷底,却突然发现了翻身的机会,然而,就在自由的曙光近在眼前时,又被残酷地剥夺去。
好嫁风的精髓,本就是不劳而获。范老爷一家把她折磨得这么惨,结果还只为她的嫁人美梦起到了负作用,她能吞下这口气才怪!
至于什么打断骨头连着亲的血缘关系——
最后重复一遍,应母是应止玥的母亲,冒乐不可能为了她复仇。
同理可证,范老爷要是大权在握的高官,那是她的亲亲好爹地,但是现在,一个阶下之囚也配做她爹?
这才是冒乐为范老爷准备的最后一击。
狱吏想起另外一件事,好奇道:“对了,冒小姐还说,这是她跟病秧子原女主学到的。应大小姐,您知道‘原女主’是谁吗?”
应止玥:“……”
她没回答这个问题——这问题她也没法答,转而问道:“所以冒乐没有在地牢里面放僵尸?”
狱吏果断地摇了摇头。
她若有所思地抬头,看向林姨娘空落落的院落。
——那么问题就来了,范老爷所在的地牢,是怎么从复仇虐渣剧本变成僵尸大逃亡的?
狂吃软饭
地牢门廊的顶部几乎没有自然光线的渗透, 只有微弱的暮光透过狭窄的石缝投射下来,勉强照亮了入口附近的一小块区域。这朦胧的光线没让视野清晰多少,反而增添了一种诡异和阴森的氛围。
锈迹斑斑的大门被“吱呀”一声推开, 林姨娘将背后扛着的布袋又往上挪挪, 怀疑道:“谦哥儿, 你真有救你爹的法子?”
这已经是林姨娘第三次提出这个问题。
范谦翻了个白眼,幸好光线昏暗, 遮住了他不耐烦的神情。
“娘。”他索性停下来,抬头仰望林姨娘冻红的耳朵, 体贴开口,“你把布袋里的大衣拿出来披上吧。”
林姨娘怔在那里,整个人完全呆住了似的:“谦哥儿,你叫我什么?”
范谦便又唤她一声:“娘。”
平心而论, 范谦最近刚到变声期, 声音粗噶得不行, 好像是细细的铁片磨过瓷瓶, 听着就叫人牙酸,然而这声“娘”落在林姨娘耳朵里,却宛如天籁。
“你、你……”林姨娘眼眶含泪,无意识地抽噎起来。
范谦看她这样子,索性伸手接过她背上的布袋, 被压得趔趄一下。
但不等林姨娘着急地来扶,他已经把布袋给打开,把里面厚实温暖的大氅拿出来, 踮着脚用小手给她穿, 还手忙脚乱地要给她擦眼泪,“娘, 我一直想叫您娘,可是从前府里有应止玥,还有那些侍女婆子盯着,我要是叫了娘,祖母会不开心,爹也会受弹劾,那时候娘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谦哥儿,原来你都懂……”林姨娘抽噎得更大声了。
这确实是她心里的一桩隐痛,她的谦哥儿聪明懂事,人见人夸,饱读诗书,像极了他爹,一直都是她的骄傲。
然而,谦哥儿懂事了之后就不肯和她像小时候一样亲近,虽然让她抱,但从来不肯叫一声娘,就算只是两个人独处,也是冷冰冰地唤她“林姨娘”,说“娘”只能称呼死去多年的应母。
从前她误以为范谦瞧不起她的出身,觉得她上不来台面,害得他只能做一个庶子。
让不然,范谦怎么会嘴上说要和范老太婆一起进宫见冒乐,结果偷偷卷走她的所有体己跑了?
——没错,比起傻乎乎就跑去见冒乐的范老太婆,别看范谦只是个半大小子,但他可聪明多了。只是和宫中的冒乐打上几个照面,他就察觉出不对来:冒乐好像发现他对她使的坏了!
这还得了?
他一边哄着亲祖母进宫去平息冒乐的怒火,一边趁着林姨娘睡着,将她所有的私房钱打包好,逃之夭夭。
要不是眼看着僵尸围城,城门戒严,他年纪太小,又没有证明身份的“照身贴”,何苦……
林姨娘并不了解范谦的打算,她只觉得整个人都在发飘。正当范谦费力地试图帮她穿上袖子时,她终于回过神来,有些紧张地说:“您爹不喜欢女人穿他的衣物,会大发雷霆的。”
然而,范谦却轻蔑地哼了一声,不屑地说道:“那是其他女人,娘是不同的,如果父亲敢对您有不满,儿子宁可不顾孝道,也要为您挺身而出!”
……这才是她的好大儿啊!
林姨娘泪眼模糊,哪里舍得再反驳他,顺从地将布袋里的大氅一件一件裹上。
因为衣服太厚实,光从背影看,她反而像是个文弱的男人了。
等到范谦看林姨娘将最后一个纽扣系好,便乖巧地拉住她的手,仔细向她道出劫狱计划。
“当时时间不够用,我也没来得及和娘说,娘的首饰通通被我拿去变卖,换成银子给狱吏。”范谦以一种轻快的小孩子口吻说着。
林姨娘听到她这么多年的辛苦积蓄只换来半刻钟的探监机会时,脸都要绿了。
——那么多钱!
早知道,她还不如去死皮赖脸地讨好冒乐呢!起码不用花银子。
这么多年,她早就被骂习惯了。
骂就骂呗,也刮不掉她一层油皮。
但这可是真金白银,她一毫一厘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
有那么些银子,就算不能再像以前在侯府时一样过养尊处优的生活,也足够她和范谦娘俩在外面吃香喝辣,富足一生了。
结果范谦这个蠢小子,就换成了探监?!
范老爷那么个玩意,还有什么再去探的必要!
似乎看出林姨娘的面色不对,范谦忙道:“娘,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等爹出狱后,我会让他将娘的首饰全都赎出来,再好好给您赔不是。”
“我用得着他给我赔不是?”林姨娘被大氅压得心口痛,本来想着范谦年纪小,不想跟他说这些腌臜事,但是现在世道这么乱,也是时候让他了解一些人心的丑恶了。
她犹豫了一会儿,这才低声说:“谦哥儿,你爹他……不是个好人,你可知道原夫人就是被他给下毒害死的?”
林姨娘不否认,她确实在范老爷为夫人守丧的时候刻意勾引了他,没羞没躁地和他缠在一起,还偷着倒掉了避孕汤,就为了进侯府过好日子。
她是没皮没脸了一点,进府后还试图谋取原夫人的嫁妆,想让儿子范谦做侯府的未来主人。
那怎么了?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为了钱嘛,不丢人。
但林姨娘可从来没打算去害别人的命!
林姨娘很清楚,应家一直是范老爷的贵人,不计较他家的贫穷,应老太爷更是在官场上提携了他,这都是大恩大德。
但范老爷居然企图夺去应母的性命,这得是怎样的深仇大恨?
因为范老爷一直表现出对应母的思念,林姨娘之前还总吃味,但得知应母是被范老爷亲手杀害后——
林姨娘不觉得高兴,只觉得毛骨悚然。
倒不是林姨娘有多大的善心,而是她很确定,如果有一天她拦了范老爷的路,对方才不会管什么“一日夫妻百日恩”,这头对着她笑,转头就能拿刀给她嘎了。
还会让她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到闭眼前还以为范老爷和她是恩爱夫妻呢!
说实话,听说范老爷要被秋后问斩时,她哇哇大哭的同时,心里有个角落也松了一口气。
如果不是因着范谦非要来劫狱,她管他去死!
这混账玩意还家暴!呸,死了活该,就该让他下十八层地狱受尽酷刑折磨!
但林姨娘没想到的是,范谦虽是个小孩子,却很轻易地接受了范老爷的毒辣手段,他为难道:“父亲确实做错了事情,可他毕竟是我的爹,娘就不能看在我的面子上,原谅他吗?”
林姨娘在那瞬间,呆了一下——范老爷确实该对她道歉。
但他最应该道歉的人,已经不在人世了吧?
还不等林姨娘张口,两人已经转过最后一个转角,范谦飞速道:“娘,我已经准备好了一具面容模糊的死尸,身形和父亲相仿,到时候我们合力把尸体推进去,再把父亲救出来,我们一家三口就可以团聚了。”
——唉,事已至此,也没时间再多说了。
林姨娘心乱如麻,也没留心为什么死刑犯的牢门没上锁,一边调整出一个忧心忡忡的妩媚表情,一边扭着水蛇腰往里走,掐着嗓子娇滴滴地叫:“老爷,妾身可担心死您了,每天都睡不着。您别急,妾这就和谦哥儿一起把您救出来——”
等一下,范老爷人呢?
难不成是饿死了?
那是不是就不用救了?
就在她后脚也要踏进牢房门的一刹那间,忽然觉出一点不对。
其实没有什么证据,只能将其归结为女性特有的敏感直觉,她没有踏向前,也没有收回脚,只是下意识地向旁边的小屏风瞥过去一眼。
还真别说,虽然这是关押死刑犯的地牢,倒是还挺人性化,把夜壶放在了屏风另一侧。至于死刑犯能不能驮着厚重的镣铐如厕,这就是另外的一回事。
也真是巧了,林姨娘无心瞥过去的这一眼,刚好对上了范老爷骤然紧缩的瞳孔!
这一幕,可真是太眼熟了。
能不眼熟吗?
从前她和范老爷偷情的时候,每当外头传来点风吹草动,他就吓得不行,也不敢出去,撅着屁股在那听墙角,和现在的鹌鹑样毫无二致!
范老爷当机立断,哑着嗓子叫道:“谦哥儿!”
林姨娘虽然身穿厚重的大氅,可速度可不慢,在察觉到背后的掌风时,一个灵活的转身就避了过去。
反而是范谦,人小个子小,刚才推林姨娘已经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完全没留后手。
因此,当他扑了个空时,一个趔趄,反而摔到了牢房里,扑在洒满鸡汤的稻草上,瞬间就“咳咳咳”地呛了出来。
他呛红一双眼,很委屈地奶声道:“娘!”
只是因为过了幼儿的时期,他嗓子有点像鸭子,听上去就不太动听。
以前这招还灵,但是现在林姨娘褪去了母爱滤镜,再听他这一声“娘”就觉得刺耳了。
林姨娘看了眼地上娇宠长大的小儿子,又看了眼身上厚重的大氅,终于明白过来什么,低低地问:“谦哥儿,你说的和你爹身形相仿的死人在哪呢?”
范谦不回答,只转头扑过来要抱她的腿,抽抽搭搭地叫:“娘!”
林姨娘厉声道:“你别叫我娘!范谦,你告诉我,你是不是和你爹合谋想要害死我,好替他去死!”
范谦嘴里含含糊糊地说不出话来,只像是牛皮糖一样缠着她,从前林姨娘最喜欢他这种黏糊的赖皮狗样,现在却没了那种爱怜的心思,正要蹲身拨开他之前,突然感到小腿微痛——
她的亲儿子,竟然要把尸毒的药剂注射到她身上!
为什么林姨娘如此肯定呢?因为这瓶尸毒正是她匆匆离开应府时唯一带走的东西,当初交给范谦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意外,以便他自卫!
好家伙,原来她这位亲生母亲竟然成了这个狗崽子眼中的“意外”!
林姨娘深深地吐了口气。
随即,在范谦惊恐的眼神中,她劈手夺过他手里的针剂,随即提起他的后颈,像是拎一只瘦弱的鸡崽子似的一把丢到了一边去,直接磕掉了他刚换出来的两颗大门牙。
这还要感谢身上的厚重大氅救了她一命,要不然真要被这小畜生给得逞了。
在范谦捂着断牙满地打滚的时候,林姨娘在一旁冷笑:“狗崽子,老娘没在你面前耍过横,你还真把我当成应止玥了是不是?”
另一边的范老爷瞳孔地震,完全没想到事情发展成这样,顶着脸上红肿的巴掌印喝道:“林氏,你在做什么?范谦是你的亲儿子!”
说来也有趣,范老爷明明已经把身上的镣铐解开了,行动不受阻碍,但却只是隔着一栋屏风在那里大呼小叫,看着儿子鬼哭狼嚎,脚步都没动过一下。
“老娘还是你亲祖宗呢!”林姨娘寒下一张脸,原本娇媚胆小的神色消失得一干二净,露出几分没出阁时的泼辣来。
她冷冷一笑:“我的范哥哥,你是否已经完全忘记了,当初是如何赢得你夫人的芳心的?”
——是了,范老爷忽然打了个寒颤,他怎么能因为林姨娘这几年的柔善白莲作态,就把她以前的样子忘个精光?
初次见到应家千金的时候,他连举人都不是,只是一介白身,家里穷困潦倒不说,还有个患有重病的老母。
那时的林姨娘,或者说是林姑娘和他是青梅竹马,那天两人出来给范老太婆上山采草药,恰好遇到被山贼堵住了的应家千金小姐。
范老爷见到残酷的搏斗场面,腿都软成了面条,救范老太婆的草药就在旁边,浅黄色的杏状植株被山贼踩了个稀巴烂。
见此,旁边的林姑娘皱起眉头,“范哥哥,你就这么干看着?”
要在山下的集市买这草药,少说也要五十文,以范老爷家中的情况,根本就负担不起。
他哆嗦着摇头,“我,我不行,林妹妹,我们赶紧回去吧。”
“真窝囊!”林姑娘看不下去,翻了个白眼,索性抄起自制的弩箭,她一箭射穿了山贼首领的脑袋瓜,放粗声音喝道,“谁敢欺辱我家小姐?”
眼看就要劫到上京城的千金小姐,却突然遭遇此等变故,山贼们都懵了,误以为是应家的援手到了,瞬间一哄而散,连首领的尸首都没人顾及,只留下一群死人死不瞑目地望着苍天。
林姨娘看着没有人再来捣乱,便放下手中的弩箭,拿起小刀去旁边“咯吱咯吱”地割草药,也没曾留意那顶奢华的轿子轻轻一晃,千娇百媚的小姐轻移莲步,小心看向她,“刚才是你救了我吗?”
不等林姨娘把这茬草药收起来,刚才吓尿了的范老爷已经整理好散乱的衣服,顺势把林姨娘的弩箭捡起来,诚惶诚恐地弯下身,“草民方才诛杀凶贼,身染鲜血,吓到姑娘了。”
稠木茵茵,绿树影浓,微风轻轻拂过她艳色的裙摆,合着草药被割掉时激出的辛辣,糅合成一种晚夏特有的清新香气。
闻言,应家千金怅惘地转过头来,连着眼中那丝柔软的悸动一起投向他,盈盈拜了下去,“公子这是说的哪里话?您救得小女一命,小女感激不尽。”
范老爷冒领功劳这件事,林姑娘当然是不情愿的,但是她很快在他的安慰下释怀:若是范老爷应下,可以和应家千金成婚,甚至借助应老太爷的帮助读书考取功名,利益无穷。
这叫以小博大。
“难不成林妹妹还能嫁给应家千金?”范老爷自觉说了个笑话,刚一问出口,就抚掌大笑起来。
林姑娘也有点赧然,再加上范老爷好话说了一箩筐,承诺迟早会把她接进府里共享荣华富贵,抬她做正头娘子。
她被哄得晕头转向,就这么认下来,老实巴交地悄悄做他的外室。
直到应母死去,她才用尽心思生下范谦,借助这个儿子当工具,终于踏入侯府的大门,扬眉吐气!
对于成为林姨娘这件事,她是半点不好意思也没有的。
她不仅想要当个普通姨娘,她还想当侯府夫人!
毕竟当初就是她救了应家千金,挟恩以报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结果,她也真是没有想到,范老爷天天家暴,她为了他承诺的正牌夫人和未来老夫人的位置忍气吞声,结果一个没捞到不说,这些年攒的体己银子赔个精光,父子俩居然还要合谋杀她!
动静闹得太大,哪怕范谦收买了几个人,也有另外的狱吏闻声巡视过来,踩出凌乱的脚步声,骂骂咧咧道:“这几个小子又去哪里躲懒吃酒去了?”
——劫狱是不可能再劫狱的,再呆下去她自己也要折在里面了,林姨娘终于冷静下来,将目光转向外面。
幽冷的烛光阴森,照得地牢内一地惨白色调。
范老爷打了个颤,也不狂了,给儿子使个眼色,哆嗦着嘴唇求她:“林妹妹,我知道从前是我做得不好,可你不看在我们以往的情分上,也看在谦哥儿面子上,饶了我这一回吧。”
要不怎么说父子连心呢,连冒乐都没发现这父子俩是怎么勾搭上的,范谦不顾嘴上的疼痛,直接抱住她的大腿,“娘!求你了!娘!”
大概是到了紧要关头,人的潜力是无穷的,林姨娘要去扯开腿,一时间竟然没成功。
她垂下头,范谦到底是她肚子里掉下来的一块肉,她决定给他最后一次机会,“你爹根本没力气走,我们搀着他也走不了多远,你到底跟不跟我走?刚才你对我做的事,我可以当做没发现。”
——范谦当然清楚,他和林姨娘要是带着范老爷走,怕是走不了两步就得被抓。
问题是,他从没打算和林姨娘一起走啊。
范谦嘴上全是血,依旧不死心,“娘,你就替父亲坐一会儿牢,父亲已经有了筹谋,会很快把你救出来的!”
尽管年纪尚小,范谦却计算得相当清楚。
只要他父亲活着,还有机会为自己的名声辩护,重新洗白。但若真的被定罪为“杀妻”这一罪名,作为他的儿子,他将背负终身的耻辱,王八再也翻不了身!
至于跟着林姨娘——他范谦可是侯府出来的公子,和一个眼皮子这么浅的姨娘在一块,能有什么出息?
他眼里闪过一抹暗色,不巧正好被林姨娘捕捉到。
她慢慢站起身,很轻地叹出一口气:“范谦,你和你爹果然父子情深。”
说着,林姨娘弯下身,柔声哄他,“谦哥儿,你知道姨娘最后悔的一件事是什么吗?”
“是、是什么?”范谦的脸上露出喜色,他就知道林姨娘人傻心软,最是容易上当,他嘴角挂着笑容说,“等父亲和我出去——”
林姨娘慈爱一笑:“范谦,你既然这么孺慕你的父亲,就和他一起变成僵尸吧。”
冰凉的刺痛感从肩颈处传来,范谦迟钝地低下头去,发现尸毒的针管正立在他的肩头,发出幽而冷冽的光。
连范老爷都愣在原地,手里的屏风握不住,“砰”一声砸到他身上。
即便范谦和范老爷算计林姨娘至此,也根本想不到,她竟然会有如此举动。
虎毒尚不食子,何况这是自幼就娇惯他长大、甚至连一杯茶都舍不得他去倒的林姨娘!
林姨娘不再理会这对父子的狡诈算计,拔出针管,将范谦丢进了范老爷的怀中。不顾范老爷的惨叫,她从袖中拿出一把短刀,毫不犹豫地切断了范老爷的手,从残缺的掌中取出了一把钥匙。
然后,她急速地甩下身上的大氅,罩在这对父子身上,遮住了他们的视线。
范老爷在疼痛中挣扎着试图离开,而林姨娘毫不留情地转身,匆匆忙忙地离开了牢房。她在走出牢房的瞬间,毫不犹豫地咔嚓一声,将牢房门紧紧锁上,仿佛是对这对狡猾父子的终极审判。
“林氏,你这个千人唾、万人骑的下贱母——啊!不要咬我!!!”
听到这边的凄厉呼号声,原本拖沓着步子行走的狱卒骤然加快步速,而范老爷原本咒骂她的声音一停,变成更为痛苦的尖叫。
皮肉撕咬的声音传过来,但林姨娘再也没多看一眼,避开匆匆赶来的狱吏,向另一个方向疾行而去。
一边逃命,林姨娘一边狠狠地唾骂这父子俩,真是变僵尸了都不让人安生,白瞎了她这么多年的算计。
什么叫做竹篮打水一场空啊?
早知如此,当初她就不该让范老爷冒领她的功劳。
能够重来一世的话,她要避开应家千金的因果,在村子里老实本分地生活,割掉草药卖钱,等到了岁数再找个淳朴的庄稼汉嫁了……
——才怪!
一早在山林上,她要把手里的草药塞到范老爷的狗嘴里,一刀给他骟了,再对震惊望着她的应家千金点头应是,不要脸地用恩情要挟对方,“救命之恩应当以身相许,姑娘不嫌弃的话,让我做上门赘媳,当你的正头娘子吧。”
林姨娘生来就喜欢荣华富贵,就喜欢不劳而获,就喜欢吃香喝辣!
她就是眼皮子浅的懒货蛀虫怎么了,狡诈阴险的范老爷都能活得美滋滋的,蛀虫就不配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吗?
凭自己努力奋斗是绝对不可能的,她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的梦想都是做侯府夫人,穿金戴银。
顿顿两盘炖大肘子,吃一盘,倒一盘。
就要吃软饭,软饭就是香!
范老爷一个白斩鸡的穷书生都能软饭硬吃了,她一个力大无穷的美娇娘吃吃软饭又怎么了?!
至于世俗礼法里没有两个女子成婚的道理——啊对对对,不过她也没听说过有穷小子杀妻,乖儿子弑母的道理啊?
可见世俗礼法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身后有离奇的呻吟声和粘滞的脚步声传来,不知道过来的是人还是僵尸,林姨娘脑子里走马观花地放映出她过去的一生,气得恨不得掀翻这个地牢。
何况,她要是和应家千金成婚,绝对不会去刻意害人,一定好好打理中馈,和对方好好过日子。
应家千金是个异性恋也没事,再招几个美男子进府呗,她们姐妹两个一起享用,等他们年迈色衰的时候就统统踹掉,再换几个鲜嫩水灵的郎君给她们唱曲跳舞,日子过得要多爽有多爽。
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让她差点没怄死的大小姐应止玥,更不会有心眼比狗肠子还多的范谦。
要是能重来——
林姨娘抹抹头上的汗,更坚决地向前跑去。
如果能重来,她再也不会相信任何一个男人嘴里讲出的话!
范家父子能算是人吗?
那是僵尸都不如的狗畜生!
对不起,她踢飞一个差点抓住她的僵尸,对小狗们念了一句佛。
——菩萨莫怪,她真是侮辱狗了。
被迫逃命
这是应止玥逃命的第二天。
好吧, 修正一下。
这是应止玥被迫逃命的第二天。
僵尸的怒号声被挡在轿帘外,应止玥的手指轻轻划过垫子上厚实的波斯羊毛,烛光被车顶的蓝色刚玉折射, 泛出点幽而亮的光, 复又拢进车案上固定好的紫油梨花瓶中。
随着车厢前行中摇曳着, 娇艳的花瓣坠下滴明露,恰好落进她的掌心。
她垂眸去看, 宛若庭前一株未雨的菡萏,那点余香也要尽数没入温暖的云纹披风里。
书影稀稀, 少女眉目似月,好一幅清雅的雪时美人揽书画。
“笃笃。”
然而,两次低而快的叩击声打破了这恬静悠然的气氛,应止玥合上手里的书册, 不耐地抬手微掀开一点轿帘, “什么事?”
肃风严雪, 卷过马上之人吹进时, 一点冷冽的杀气。
他手上的剑已砍至卷刃,血珠子滴落,周身都浸在暗沉沉的褚红色调里,唯有五官在烛光的照耀下是清晰的,一点半凝未干的残血浮在眼尾。
原本清净的一张脸, 也因此显出点殊丽的艳色来。
然而,大小姐别说是感到心疼,连眉头都没挑一下。
她嫌弃道:“别进来, 你是想熏死我吗?”
“抱歉。”陆雪殊侧过头低咳两声, 隔着张干净的帕子,递进来一个尚还温热的精致食盒, “姑姑,该用晚膳了。”
说罢,便要合上轿帘,转回身去。
“等一下。”
却在这时,一只纤白的手指搭上来,袖口间仍盈着一点微淡的香气。
因为前倾着探了身,应止玥的视角更宽广一些,看到了五米开外嘶嘶缠上来的僵尸,也看到一张凉透的饼子。
陆雪殊有点局促地将它掩了掩,因为久没喝水,嗓子很干,“姑姑别担心,我已经用过饭了,这是用来喂猫……”
非常拙劣的借口。
僵尸之潮影响的只有人类,要说这世上还有什么比狐狸过得还滋润的物种,那就只有甩着尾巴四处悠哉乱逛的小猫咪了。
但应止玥只浮光掠影地扫过去一眼,随即忽略了它,将花瓶里新鲜的水仙随手抛掉,“这花我看厌了,明日清晨我要见到蝉兰。”
她语调轻柔,还像是在府里的时候,令他得闲时折一枝花来插瓶。
现在正是蝉兰的季节,因此这不算是很过分的要求。
——如果忽略掉嚎叫着要扑上来的,无穷无尽的僵尸的话。
“好。”
陆雪殊敛了眸,挥动剑将妄图冲向轿帘的僵尸劈落,轻声说:“姑姑早些歇息,不必等我。”
应止玥轻声笑了一下。
他可真会自作多情,谁会等他?
而陆雪殊已经转回身去,手起刀落,寒冷的血洒在沿路上,一朵朵盛开的红梅盛放开来,仿佛不知疲倦。
——用另一种角度去解读“仿佛”的话,意思就是,他当然也是会累的。
而应止玥轻飘飘放下帘子,重新坐回温暖舒适的轿子里,收拾了一下自己,便将厚重的绒被盖到身上,吹熄了灯烛。
外面偶有刀刃没入骨头的劈砍声传来,不算大,但是对于敏感浅眠的大小姐来说,还是很影响睡眠的。
第三次翻过身时,应止玥不满地支起身子,“轻一些,好吗?”
长剑捅破骨肉的“哧”声倏地一顿,剑当啷落在雪地上,随即只有马车疾行时,凛冽冬风刮在车窗上的轻微沙沙声。
应止玥终于舒适地闭上双眼,一夜好眠。
次日睁开眼睛的时候,薄薄的晨光透过车窗上的帘布渗进来一点,浅绿的长叶斜生着,中间是静静舒展着幽香的蝉兰。
马车的速度很慢,随着她慢慢坐起身,轿帘被掀起,陆雪殊掷下马鞭坐进来,摆放热粥的时候顿了下,随即若无其事地把昨晚递给她的食盒移开。
那只食盒是满的,应止玥完全没有碰。
应止玥接过来勺子,舀起几口,不紧不慢地吃了,这才抬眸打量了陆雪殊一眼。
比起昨夜冷着眉目搏杀的样子,现在他面容干净,净水濯洗过的五官留有些微的水汽,看上去更像是无害的俊俏公子。
他看她没再吃,便也放下碗箸,“味道不好吗?”
应止玥恹恹地嗯了一声,甜粥的味道本身是好的,可是——
“你身上有股血味,就算包扎了也很浓,闻不到吗?”
不用问也清楚,普通的符咒术法对僵尸没有作用,她连陆雪殊用剑都嫌吵,更不用说其他诸如火药的热.武器。
但这样说起来,即便现在僵尸遍地,两人一路引来的僵尸数量和别人遭遇的也不是一个数量级。
这么说吧,在小苹顺利到家后,心惊胆战地向她描述了夜间行路时遇到的唯一一只僵尸,她和它斡旋了半天,最后是趁着僵尸扑向她的一瞬间,往僵尸身上丢了一把应止玥送给她的“迷视沙”,趁着僵尸卡壳的瞬间一溜烟飞奔逃走。
而在这个时间段,她和陆雪殊少说也遇到八百只活蹦乱跳的僵尸了。
别说迷视沙,普通的沙子都用得一干二净。
应止玥当然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前几天还在应府的时候,她将视线从僵尸血染红的窗纱上移开,漫不经心地拨弄一下腰上的五刑玉,“僵尸多公平啊,对人对鬼一视同仁,要咬一起咬。”
最妙的是,还恰好是在应止玥刚突破第三个刑口,可以自由转换人鬼身体的时候发生的。
她勾了下陆雪殊微凉的掌心,轻柔道:“你要收拾行囊离开也可以。”
晚上新湃过的梨果甜香从她微抿的唇间溢出,应止玥抬手轻轻拂过他的眼角眉梢,细嫩的膝盖温吞挪过去,和他只离了短短的几寸。
应止玥去寻他脖间的小痣,亲了好一会儿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又将手搁在他的腰上,面颊泛出醉了也似的一汪薄粉,“你想不想要这个?”
大小姐是这样幽袅如月的清妍美人,无论如何都不能理解,为什么这种时候他的眼眸也是静中砭着一点冷的。
要是一般的郎君听到她这样说,怕是会兴奋得难以自持,榻都来不及上,就要就地吻倒她了。
唉。
应止玥轻轻叹口气,觉得很头痛。虽说她身子弱,在这种事情上其实从来没真的拒绝过他。
不仅如此,她此刻还得将事情挑得更明白,慢吞吞地分开一点,起身轻轻坐在他的腿上。
有别于柔软垫子的触感传来,他看着无害,腿部肌肉却坚实而紧致,富有张力。
这样讲起来,虽然她自认为和陆雪殊很亲近,说到底也只和他的手与唇齿有过亲昵接触。
虽然因为未知有点发憷,但既然是陆雪殊,她也没怎么太紧张。
然而,鉴于他什么都要问“可不可以”的恼人行径,她将自己埋在他散着冷香的怀抱里,提前给出准许:“无论想和我做什么,都可以哦。”
“听说刚开始会有点痛。”
说这话的时候,应止玥声音有点闷闷的,大概暗自也做了一会儿心理准备,才继续道:“我应该会骂你,大概率也会给你挠出血。”
“但我不会生你气的。”美人的气息香且幽甜,怕是圣人在世也抵御不了她的吐息,“不要怕,好吗?”
察觉到他的手移上来,应止玥睫毛轻颤,轻柔的呼吸变得急促,莹润的肌肤漾出一点细汗——
随即便被掐住腰,平稳地从他的身上移开。
应止玥都懵了。
她当然不会觉得是自己没有魅力,也不至于怀疑陆雪殊不喜欢她,由此得出的结论便也很简单。
“骂你两句怎么了,你不是一向很会装聋作哑吗?”应止玥愤愤地从塌边跪坐起来,去揪他的领口,“实在不行你再戴个耳堵,我就当没看见还不行吗?”
因为陆雪殊身上的衣服本就是松松搭着的,她这么一拽,大片光洁的肌肤露出来,让人看着就脸红心热,唯有后背上几道未褪的横斜疤痕,破坏了整体的美感。
……这些伤疤,是为了她才留下的。
应止玥眨眨眼,松开了手,看他默不作声地将衣袖掩回去,严严实实地将带子系牢。
实在是非常无辜的良家子作态,把她衬得更像是什么恶霸了。
应止玥轻哼一声,绕着床幔玩了一会儿,不情不愿地承认她确实自制力不强,只好泄气妥协道:“我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手的,要不然你像之前那样用绸绳绑住我吧,不然肯定会挠伤你。”
挠得估计会比之前更厉害。
但她到底是任性怕痛的大小姐,紧接着加道:“但这样的话,你就不许戴耳堵了。我虽然不能动,但若是哭出来——我是说真的哭出来的话,你动作还是得放轻一点。”
应止玥觉得,她是真哭还是假哭,对方还是能分辨的。
她皱着一张脸,觉得世界上没有比陆雪殊更麻烦的人,这些话居然都需要她讲,过了一会儿又伸腿踢踢他,“……你不是吧,真的要我自己绑自己吗?”
应止玥说到这里,也实在没办法再讲下去。
终于被握住手的时候,她眼眸雾盈盈的瞧了下他手里的绸带,很快避开视线,轻声说:“陆雪殊,你真的要讨厌死了。”
应止玥真的很无语,在之前的设想中,应该是陆雪殊每天都挂念这件事,求着央着她去做的。
总要三番五次磨上个几次,她再狠狠地刁难几回,欺负到他急得快要掉眼泪,才肯骄矜地点头答应,而不是现在这样——
这也太挫败了。
不过……算了,事关他的设想,就没有几次能成真的。
应止玥有点不高兴,但还是主动向讨厌的陆雪殊伸出手去,露出两段细白的腕子,示意他可以绑了。
他平静伸出手,然而绸带没落在她的手腕上,反而是她微乱的长发被他温柔拢起,绑上漂亮的结扣。
陆雪殊直视她的眼,声音低沉:
“姑姑,我要的不是这个。”
不要这个的话……
应止玥当然清楚他想要什么,皱了皱眉,收回手,那一抹情热也就消散干净了。
只是短短的一会儿功夫,窗纱传来爪子挠破的声响,陆雪殊的姿势未变,唯有左手微扬,一柄小刀准确无误地钉穿了那只试图伸脸进来的僵尸。
应止玥嫌恶地避开差点溅到她身上的血,拿起一块帕子,将血渍掩盖在地上,这才勉强舒出一口气。
“那你要什么,要我跟你逃命吗?”
在代城的时候,她愿意乔装打扮,一是因为事关报仇,二是因为她知道那只是短期的。
然而,现在的京城早已今非昔比,她大仇得报,范老爷化成僵尸后不知道被谁钉死,脑袋瓜破开一半,连全尸都没留一下,死前还在狠狠地掰扯肩头挂着的一只咽气的小僵尸。
至于尸潮——
京城的防线已经崩溃,别说是普通百姓,皇帝连同贵人们都仓促离京,昔日繁华的上京城早已人去楼空,唯有僵尸在不断徘徊。
他不否认:“应府不能再住了。”
瞥他一眼,应止玥漫不经心地回答:“我知道啊。”
不需要陆雪殊提醒,她也清楚,应府已经不适合活人居住。
随着僵尸越来越多,很多的旧识都登门劝她一起走,连李夏延都冷着脸说可以留她两个位置。
但她婉拒了,而随着地牢从内部被攻克,此处已是连鬼都不剩几只了。
这样不适合生存的地方——
所以才说,正适合应止玥。
清澹的夜色浓稠厚重,隐约遮住了他的眼。
陆雪殊没再说什么,唯有喉结轻滚了一下,重新牵住她手的时候,指尖愈凉一分,但握得更牢,宛若和她密不可分。
应止玥打起心思,认真回应他:“你觉得我这个样子,真的适合逃命吗?”
她是天生的大小姐,也许可以为了复仇,在代城的九宿道观蛰伏几个月,也愿意任自己的脸被涂抹成一副怪丑的样子。
但现在,应止玥没有执着要完成的目标,也缺少非要活下去的动力。
她或许可以容忍几天,但不可能一直生活在破烂之中。
让大小姐衣衫褴褛,沦为流浪的乞丐,每天都惊惶地躲藏着僵尸的威胁,等待着不知何时会被咬住脖子的恐惧,整条衣裙都污渍斑斑,再看不出从前的好颜色……
她是没办法忍受的。
可能有很多人不觉得这算什么,毕竟没什么比抬眼见到第二天的太阳更重要。
斗争与顽强的生存,是人类史上永不能被轻易抹去的悠远议题。
瘸了一条腿,才从僵尸手边抢来的半口窝窝头何其珍贵,苦难锻就了人类的韧性,生命的强大可见一斑。
只有活着,才有未来。
——问题就在这里了,应止玥要未来做什么?
对于骄奢淫逸的大小姐来说,绵长珍贵的时间组成的未来,似乎远没有她此刻翻阅的古籍一页来得重要。
她就是要穿着纤尘不染的白色衣裙,鞋履上的珍珠要璀璨夺目,饮入口的茶水都得用梅上扫的雪烹煮,每日都要濯洗沐浴,半点委屈都不肯受。
让她拖着被僵尸咬断的腿去摸爬滚打,还不如一刀抹了她。
应止玥毫不羞愧地承认,“我很矫情。”
是了,有更多人比她更珍惜能争取的一切,比她更坚强不息地与命运抗争,也比她更配享有生命的乐趣——
所以。
活着好累,要不死了算了。
往死里作
入了夜, 更多的僵尸侵入应府,刀剑相戈声不绝于耳——如果僵尸的爪子也可以被视作利刃的话。
应止玥拢着衾被,看他冷着一张脸击杀僵尸, 替他觉得累的同时, 便将含在唇边的话润得更柔和了一些:
“要离开这里也可以, 我的一应习惯还是要照旧。”
陆雪殊或许能让她活命,但大小姐要的可不仅仅是活命, 非要说她是难伺候的海石榴也行,让她这盆娇贵的花掉叶子, 真就不如让她直接枯萎了。
——应止玥的大小姐习性,在风平浪静的时候还有人肯忍耐,要是僵尸来袭的时候还愿意伺候她,那就是脑子已经被僵尸啃了, 病入膏肓无药可医。
因此, 当应止玥再次睁眼, 发觉自己已经在摇晃前行的马车中时, 心情也就可想而知。
陆雪殊沉默着对大小姐的拳打脚踢照单全收,将唇压过力竭的美人发顶,轿帘外是轻不可察的嘚嘚马蹄声——
傀儡操纵的马车缀在两人所在的轿子后面,在形单影只逃命的人群中显得尤为惹眼。
不仅惹人眼,也惹僵尸眼。
不过轿子里面没人, 全是大小姐旧日用的琐碎物什,光是瓶瓶罐罐就装了三车。
这简直不像是逃命,倒像是春游——
把家搬空的那一种春游。
他承诺:“我会让你继续做大小姐的。”-
连续一周的“逃命”后, 应止玥终于见到了活人。
在她睡着或者沉浸式读书的时候, 陆雪殊当然和其他人做过交易,不然她也不可能每天都见到新鲜花卉, 还能在葵水来的时候用上新的月事带。
尽管陆雪殊让她在马车上过得很舒适,但是——
“我要睡床榻。”应止玥面无表情,拒绝他为她寻来更柔软缛垫的备选方案。
她以手支颐,微风轻轻拂过发丝,同时也带来了不远处人群的嘈杂声,很快决定好去处,“就前面的那家客栈,停下。”
大小姐出行的马车本就豪奢,不必提还被陆雪殊加固过。车身由圆润的橡木雕刻而成,呈现出华丽的纹饰。连轮子上都镶嵌着精美的宝石,随着车轮辘辘滚过,闪烁出夺目的光芒。
骏马被套在马车前面,身披华丽的马鞍,鬓毛被梳理得整齐干净,威武雄壮极了。
这在尸潮未袭来前,也是不多见的奢靡场面,更不用说现在大家都民不聊生,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场面?
在骏马“咴”的一声停下时,人群的喧闹声消失得一干二净,陷入死一般的沉寂中。
刻意作死的大小姐挽过耳边的碎发,手上的书轻轻合起来,厚重温暖的门帘被突然掀开——
人们蜂拥而至,在极致的饥饿面前,没什么比食物更重要。
清雅的车案上摆着一只精致的食盒,正是陆雪殊递给她的午饭,她刚刚打开盖子,金黄色的糯米饭散发出诱人的香气,米粒饱满晶莹,鸭皮黄脆脆的盖在上面,下面的鸭肉肥嫩多汁,蜜汁满满地溢出来。
甜脆的藕片和清爽的竹笋摆在另一面,一看就令人口舌生津。
更不用说,一碗清澈透亮的汤汁被小心地盛在食盒的中央,浸泡着各种香料,汤里还有着新鲜的时蔬和鱼肉,可谓是色香味俱全。
与那辆华丽的马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是客栈前衣衫褴褛、面容狰狞的人。他们旁边的锅已经被擦得一点渣滓都没有,堆在一旁的骨头也被啃得干干净净,如果将它们拼凑在一起,可以惊讶地发现,原来这些骨头正是为首的那个男人家中养了十来年的狗的残骸。
浓郁的香气顺着应止玥推开的窗飘出去,也不怪马车刚一停下,他们就会不分青红皂白地直接扑过来,想要撕咬、抢夺这精致可口的食物。
就在为首的男人要抓到糯米饭、送入嘴里的瞬间,“啪”一声,木制的食盒盖合在上面,遮住了诱人的午饭。
应止玥没打算对付僵尸,但是避开几个饥饿的乱民,还是没有问题的。
她将食盒微微举起,这些人的眼珠就被勾着移上来,身上的衣衫从未洗过,散发出一种黏腻的汗臭味。
但应止玥没有嫌弃,一副温柔善良的大小姐模样,“这么着急,你们饿坏了吧?”
没人回她,只有不停吞咽的声音响彻在马车里。
“可我的午膳只够一个人吃。”应止玥将食盒揭开一点,很苦恼地拈着盖子,“这该怎么办呢……”
就在这些人的躁动已经达到了顶点时,她纤手微抬,“你们谁能伤到他,我就把这食盒给谁吃。”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这群人直勾勾转过去。
应止玥笑眼弯弯,目光扫过他手背上深刻的抓痕,犹有些淡淡的血迹残留,她轻声问:“陆雪殊,你同意吗?”
疏林远树,少年的身影隐在背光处,唯有漂亮的五官清晰锐利,泛出点泠泠的凉意。
“姑姑决定就好。”-
午后的阳光愈发炽烈,无数挥舞的棍棒划破空气,发出尖锐的声响,地上的雪霰被纷纷扬扬激起。
其实这些人并不算强壮,尽管食物已经被他们吃得一干二净,但他们不敢离开这个客栈,一直保持着饥肠辘辘的状态。否则,刚才应止玥也不会如此轻松地将食盒挪开。
陆雪殊没什么多余的动作,身法干净利落,每一招都精准而致命。
但架不住人多啊,只要能伤到他一下,就能饱腹一顿,这么划算的买卖,谁能想进来掺一脚。
何况,应止玥现下没在帘子遮挡的马车里休憩,而是坐在杌凳上晒太阳。
大小姐不想见血,看到断肢会倒胃口。
因此,陆雪殊受此束缚,冷淡的神情未变,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面色却变得愈加苍白。僵尸的残血凝在他衣衫上,又被激起的冷雪打湿,一种洇透了的朱色。
旁边传来一抹苍老的声音,无奈地叹了口气,“姑娘,你这样做,对你们的感情不利。”
连一个刚认识的老婆婆都能看出来的事,心思细腻敏感的大小姐又怎会不知?
更不必说,她本来就是故意的。
应止玥看着陆雪殊后背迸裂的伤口,很柔和地抿出个笑。
阳光暴晒而下,将她的声音也照得轻轻,“承婆婆吉言,那就再好不过了。”-
这场“战斗”绵长乏味,应止玥看得有点厌烦,收回视线时,突然感觉到身后传来一阵疾风——
有人趁此机会靠近,试图袭击她。
然而美人的神情平静,端茶的动作依旧写意优雅,连耳边的红玉耳珰都不曾颤动一下。
铁器划伤皮肤的“刺啦”声传来,应止玥没有察觉到痛意,身后反而传来了一声惊呼:“你、你受伤了!”
凉冽的熟悉味道掺杂上湿重的血味,应止玥转头看过去。
手持一柄卷刃菜刀的女孩看起来还不到十岁,颈间的小老虎吊坠在风中晃动。或许正因如此,女孩试图袭击她的时候也显得手忙脚乱。然而,即便她明明没有躲避,对方依旧未能成功实施刺杀。
应止玥漫不经心看了眼她旁边的人,玄色的深衣上破出一道口子,深可见骨,鲜红的血液涌出伤口,滴滴答答地落在地面上,迅速积聚起一滩深沉的赤色,逸散在雪地上。
——真是好重的伤啊。
她这样想着,拿起旁边的食盒递给快吓哭的女孩,“不用抱歉,是他技不如人。”
应止玥一句“需要木筷吗?”还没问出口,忽然伸出手,一把拽住陆雪殊的手臂往旁边一扯——
说来也奇怪,刚才面对着数量多如虻虫也坚如磐石的人,她只是微微用些力,就轻而易举地拉动了。
应止玥按到了他的患处,更多的血液蔓延而出,也染红了她细白干净的指尖。
然而此时,大小姐没心思关注这个,随着“砰”一声闷响,巨大的木棍狠狠地砸向了她面前的雪地上,扬起的细雪纷纷扬扬,快要遮掩住陆雪殊流下的血迹。
——倘若刚才她没拽开他,陆雪殊不死也要残。
“佳怡,他有没有伤到你?”抄着棍子的人文弱清瘦,虽然衣衫褪色,但是仍然称得上整洁,此刻正很警惕地看向陆雪殊。
应止玥没见过他,但总觉得有点眼熟。
没办法,大小姐只好将其归结为丑人的相似性。
佳怡右手还捧着食盒,却像是傻了,呆呆地看过去,“大哥,他没有伤我,是我、是我不小心伤了他。”
应止玥知道佳怡想做什么。
陆雪殊确实不好对付,哪怕身上满是旧伤,也没杀人,但普通人还是没办法伤到他。
相较起来,悠哉看戏的大小姐就是很好的突破口,可以让陆雪殊分心,说不准佳怡一个十岁不到的孩子,也可以趁机划破他的指甲盖……之类的。
划破指甲盖,那也是受伤嘛。佳怡心虚地想。
但是事情出了岔子,陆雪殊的速度过快了,她连残影都没捕捉到,再加上力气不足,无法完全掌控手中的菜刀,机缘巧合之下,反而真的重伤了他。
大哥不顾佳怡吃痛地皱了眉,赶忙将她拉拽过去,还很周全地检查了一遍她的全身,确定她没有受伤,才小声地斥责一句:“既然没受伤,叫那么大声做什么?爹娘和小弟都吓坏了。”
佳怡很委屈:“明明是你们叫我……”
“行了,没出事就行。”佳怡大哥叹口气,拿袖子替她擦了擦眼泪,便要接她手里的食盒,“回去我们一起吃午饭。”
真是一位体贴周到的孝顺兄长。
只是和她的大哥比起来,佳怡衣衫破破烂烂的,别说原来的样式,连颜色都辨认不清楚了。
不过大小姐无心旁人的家务事,只是在两人抬步欲走时,轻缓道了声“慢。”
佳怡大哥警惕地转过身来,似乎才意识到在场的不止他和自己的小妹,不情愿地行了一礼,“刚才是在下关心则乱,只看到了这边有一滩血,误以为是小妹受了伤,所以才失礼了。”
“在下向你们道歉。”
这话听着合乎逻辑,但也只是听着合乎逻辑了。
耳边残血落地的声响不断,应止玥嫌弃地拿出个药瓶塞过去,示意陆雪殊赶紧止血,不要碍她的眼。
何况,她要计较的不是这件事。
大小姐舒展下手臂,哪怕是在残血的盛冬午后,亦是瓷白如月,一副弱不胜衣的风流体态。
“我刚才说得不够清楚吗?”应止玥微弯着唇,重复了一遍自己的话,“只有伤到他的人,才可以吃这个食盒。”
佳怡大哥听懂了她的意思,眉头锁紧,“我可以不吃,但父母和小弟……”
应止玥温柔地打断他,“我这个人耐心不好,你应当不需要我再重复一遍吧。”
大哥抬眸,沉沉地看她一眼,安静半晌,将食盒重新放到佳怡的手里,叮嘱道:“慢慢吃,不用惦记小弟和爹娘,我们饿一顿也不妨事。”
“哦,知道了。”佳怡不到十岁,完全听不出别的意思,既然家中最有权威的大哥说她不用惦记,那她就不惦记。
小孩子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眼泪一抹,便拿着食盒活活泼泼地蹦跶过来,掀开盖子,震惊地倒吸一口凉气,便把头探进去,连筷箸都不用,埋头苦吃起来。
大哥:“……”-
但是佳怡吃得腮帮子鼓鼓的,像只储食的小仓鼠,或者一只圆头圆脑的鸽子——
总之不太像人。
但大概是大小姐不做人很久了,看她吃得这么大口,也来了点儿食欲。
应止玥开心的时候,是比较大度的,在佳怡仔细地喝掉最后一点汤汁时问她,“要跟我走吗?”
大小姐虽然有可能会死——
这么作下去,不死才是怪事。
但是另外找人”托孤“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毕竟她不仅美,还很有钱。
但佳怡摸摸撑起来的小肚子,很果断地摇头,“我的家人没有不要我,我肯定要和他们在一块儿的。”
应止玥便点点头,另外指使陆雪殊去打水,她要沐浴。
冬天的太阳落得早,残阳似血,影影绰绰落在他的身上,背影看上去清疏又孤寂。
佳怡也看了一会儿,女孩子的眼珠灵活地转了一转,小声问:“止玥姐姐,你为什么要这么对他啊?”
吃了这么一顿饭的功夫,佳怡已经活泼不少,再加上小孩子的天性就是喜欢漂亮,便更加黏糊应止玥。
应止玥插了块橙子送入口,没去管不远处数道贪婪的视线,随口道:“心疼男人,是不幸的开端。”
虽然佳怡还不到十岁,不过小孩子记性牢,听听总是没错的。
但佳怡脑子里没那么复杂,她想到什么,就直接说出来,“可是我觉得,你也不开心。”
“为什么这么觉得?”
佳怡踮起脚,女孩子细嫩的小手探到她的眉间,奶声奶气道:“止玥姐姐的眉头一直是皱着的。”
水果的清甜汁水逸散开,应止玥咬破唇中的橙肉,蓦地笑了。
可是这能怪得了谁?
其实,她并不想一点点消磨两人温存的感情。
但陆雪殊非要强求——
那她也只好照做了。
应止玥抬眸,望向不远处以佳怡大哥为首、隐隐聚起来的人群,脑海里浮现另一双清寂的漂亮双眸。
大小姐冷漠地想。
他活该。
油盐不进
在陆雪殊新收拾干净的一个房间里, 应止玥泡在木桶里,慢悠悠地濯洗了好一会儿,直到温热的水逐渐变凉, 才换上单衣, 跽坐在刚铺好的贵妃榻上。
她任陆雪殊拿着巾帕, 沉默地帮她将长发一点点拭干,这才浅浅打个哈欠, “我小睡一会儿,你……”
应止玥若有所思地抬起眸。
这些人白天聚集在客栈, 唯一的原因是这里提供了烧制狗肉的锅炉。然而,随着夕阳西下,僵尸开始出没,正常人早就应该离开这个地方。
然而, 显然仍有不少人选择在这里逗留, 夜幕降临, 客栈窗外传来嘀嘀咕咕的声音。
——客栈的隔音不错, 普通人也许听不见,但应止玥不是人,将他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
“爷爷的,我刚才瞟了一眼,那些马车里全是金银珠宝, 闪得老子眼睛都疼。”
“还有这娇滴滴的美人,我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好看的,都要不舍得送饥肉坊了。”
“但那位大小姐身边的男人……似乎不好对付。”
“有什么不好对付的?一个十岁不到的女孩都能重伤他。”应止玥听到有人轻轻地笑了一声, “再说了——”
“大小姐不知人间疾苦, 只知道骂人,没有任何男人经得起她这么作。”
“不知道在榻上是不是也这么会叫。”
应止玥慵懒地扭过头, 她那种大小姐的娇纵气质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显得更加张扬。
“看什么?我又不是没给过你机会,但你不是不情愿吗?”
陆雪殊垂眸站在窗前,面上的表情被遮掩,看不大清楚,唯有黑浓的羽睫轻颤几下,投出簌簌寒澥的影。
她想看得更仔细一些,索性又倾过身,身上的水汽萦绕开,似溶开的隐秘花雾,轻轻地勾住他腰带,“或者你现在反悔想听了,其实也来得及……”
薄雾在清风间消散,陆雪殊蓦地按住她的手,她如愿看到他眼眸,只是他的目光仿佛也生出重量。
外间树梢挂着清霜,馀雪沉冷。
“姑姑,不要开这样的玩笑,不好笑。”
应止玥任他扣住自己的手,也不挣扎,漫不经心道:“你想杀掉他们吗?”
又带着点不易察觉的轻快恶意,“那你求我啊。”
“求你。”
应止玥瞬间哽住了。
外间这些人的话虽然难听,但其实主要针对的对象都是她,甚至还在隐隐地替他打抱不平。按理来说,陆雪殊也应该很清楚,这都是她自己故意作出来的——
不过,陆雪殊这个人一向不能以常理论断。
她有点想骂他软骨头,又想骂他没皮没脸,被自己刁难成这个样子都不生气,让她连令他滚的机会都找不到。
何况,外面的这些蠢货根本就不知道,应止玥到死都是“万人迷”的特殊体质。
不仅讨人和鬼喜欢,也讨僵尸的喜欢。
没有谁的心是永恒不变的,除了一心想把她脑袋啃掉的僵尸大军。
但——
没有人喜欢这些恶心的臆想,大小姐也不例外。
随着屋外的污言秽语变得更加难以入耳,应止玥寻出来两粒耳堵,又从乾坤囊里翻出一把剑丢出去,嫌弃道:“别把血弄得满身都是,脏得要死。”
门外已有人刻意放轻的鬼祟脚步声传来,但应止玥没多看一眼。
大小姐安心入睡前,目光路过他伤痕累累的躯干,还是不太乐意地叮嘱了一句。
“还有,不许弄伤脸。”-
应止玥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晚凉冬月,一点清幽的凉意掺上污浓的血味替代。
窗户开着,但屋里的火炉仍烤得她心头发闷,懒得再穿厚重的大氅,推开房门走出去。
地上是一地的残缺死尸,有人的,也有僵尸的,遍地都是浓腥的血。
为了不让大小姐看到恶心的血腥场面,陆雪殊正挑剑清理尸骸,神情专注,因此也没有注意到身后一只僵尸忽然向他扑过来——
僵尸当然是不会装死的,这只是个被僵尸的血糊了一脸的人而已。
“啊!!!”
凄厉的叫声响彻云霄,但被陆雪殊一刀捅穿的人,连喊一声都来不及。
应止玥轻皱眉头,注视着捂着右手食指的文弱男人。
“大哥!”佳怡惊慌地喊着,赶紧跑过来,声音颤抖着,“你从道观受重伤回来,身体就一直都不舒服,怎么流了这么多血……呜呜呜,痛不痛?我给你吹吹?”
女孩子眼里包着一汪泪,显然是心疼极了。
在刚才那个偷袭者握着锈迹斑斑的小刀扑过来的一瞬间,佳怡大哥突然冲出来,挡住了小刀的刀锋。
正常情况下,佳怡大哥不会失去整根手指,但是偷袭的人是抱着鱼死网破的心冲出来的,因此下手毒辣。
佳怡大哥冷汗涔涔,先是看了一眼应止玥,转而盯向陆雪殊,颤抖着身体说道:“中午的事情是我不对,就当是我赔罪还你。”
倒在地上的偷袭者睁大双眸,似乎看到了什么极为令他费解的事情,即便死去,他也无法闭上这双眼-
凉风习习,吹过应止玥的裙袂。
她问:“你们怎么没有走?”
像是早前好心劝告她的老婆婆,早在佳怡出现前,就已经拄着拐杖离开了这里。
在天色渐晚之际,僵尸们尤其偏爱人群聚集的地方。
佳怡摸摸自己圆滚滚的小肚子,抬头看了眼应止玥,似乎有些羞赧,不好意思说话了。
“家中父母年事已高,小弟年幼,中午没有进食,实在是走不动路。”佳怡大哥擦了把头上的汗,冷冷地回应。
这时候,佳怡小弟挣脱开爹娘的怀抱,踉踉跄跄地跑过来,恶狠狠地瞪了应止玥一眼,“大哥,你还和这个毒妇解释什么?要不是她刻意使坏,非要拦住二姐,我们怎么会吃不到饭!”
“小弟,慎言,只是误会罢了。”佳怡大哥斥责道。
望着这一幕,应止玥轻轻地笑了。
厚云层层叠叠地拥上来,天气愈冷,十岁不到的女孩子冻得直跺脚,她问:“佳怡,你要进来睡吗?”
厚重的缛被和火炉虽然不算多,但还是有一些的。
佳怡的眼睛瞬间就亮了,她转过头兴奋地叫:“娘亲,爹爹!止玥姐姐愿意把被子和炉子借给我们,我们可以在房间里睡了!”
闻言,一直沉默的两个中年人搀扶着走过来,在看到大儿子的断指时,眼眶红了红,但还是没说什么,只是沉沉地叹了一口气。
佳怡的娘没吱声,倒是佳怡的爹开了口,“大小姐活菩萨转世,我们一家感激不尽。”
应止玥没说什么,只是把人带到一间客栈里。
房间不大,刚好适合两个人睡——她本来也只是给佳怡一个人准备的。三、四个人倒也能挤一挤,但是对于一家五口来说,位置就不够宽裕了。
“那个……大小姐。”就在应止玥要出门的时候,佳怡的爹搓了搓手,为难道,“我们一家人睡不下,你看能不能……”
一直没吭声的佳怡娘突然张了口:“我和佳怡出去将就一宿,替你们守着门,你们爷几个好好睡一觉。”
“我不!我也想睡在……”佳怡的话被她的亲娘给牢牢捂住,女孩子挣扎了几下,还是放弃。
大哥察觉到大小姐停住的脚步,捂住自己的右手,低低道:“大小姐仁善,肯定愿意让身边人再帮忙整理出一间客房的。娘,我们是一家人,都得在一块。”
刚才还沉默寡言的佳怡娘瞬间落了泪,她抹抹自己的眼睛,慌忙应了一声。
可惜,这副母慈子孝的场面没有打动恶毒的大小姐。
应止玥平静道:“就这么一间屋子。”
瘫在床上的大哥缓缓坐起身,盯紧了她,带着点讥讽的笑意,“大小姐是担心陆公子不快吗?”
烛光下,陆雪殊眉目轻敛,没有说话,只安静地看向应止玥。
应止玥也不用他说话,她唇角微扬,“我管他怎么想,但我只答应过佳怡,让她进来睡。”
“止玥姐姐!”佳怡眼睛亮闪闪的,却冷不防被她娘狠狠地掐了一下腰,委委屈屈地抽噎一声,还是开了口,“不用了,我和娘出去睡就行,姐姐不要担心。”
应止玥:“你不要,是吗?”
佳怡欲言又止地看她一眼,还是闷闷地摇了摇头,“爹、大哥和小弟比我更需要。”
应止玥温柔地点点头,拿出了乾坤囊。
就在几人以为她要拿出防身用的道符时,一泓冷嫁入南极生物裙私贰尓二雾九一肆祁全年每日更新水骤然流向散发着腾腾暖意的火炉,彻底被浇熄前,一点火星被引向蓬松厚实的衾被上,火光升腾而起,映亮了美人清丽的眉眼。
“那就都别要了。”她笑着说,随即也不管几个人是什么反应,扯过陆雪殊的手,直接走了出去。
两人的脚步声很轻,几息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显然是不会再转头回来。
佳怡大哥翘着右手,看着被燎黑的衣袖,神情阴晴不定,有些不耐烦地说道:“算了吧,这火炉肯定废了。”
佳怡的父亲满脸不解,不明白大小姐为何如此不讲理,嘟囔着:“我又没有说什么难听的话。”
这些单纯娇纵的千金大小姐,不是最喜欢被人恭维“心地纯善”吗?
“这招对她没用。”
佳怡大哥则心知肚明,大小姐不是那种容易受到道德绑架的人。
刚才在外面,他和小弟唱双簧,故意引发大小姐的内疚感。
虽说应止玥没让他们分吃佳怡的食盒,不过假如她没出现,他们本来也抢不到饭吃。
但心地善良的小姑娘,肯定会被这番话术套进去,心生愧疚。
不过大小姐似乎看破了他们的伎俩,根本就懒得接他们的话茬。
而在房间里,他还试图用激将法来煽动大小姐和陆雪殊之间的矛盾……应止玥倒是没对后者摆出什么好脸色,但也没有按他的期望,命令陆雪殊再整理出一间房。
他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会有如此油盐不进的大小姐。
联想起羸弱如雾的美人,他的脸色更沉一分。
佳怡大哥转而对佳怡娘喝道,“下次我没说话,你这个妇道人家别再插嘴。都是因为你,才害得我们睡不好觉!”
佳怡娘瑟瑟发抖,不会反驳他,他的怒火却像是捶到了棉花上,心情更加躁怒,忽然想起什么,“佳怡呢?”
刚才老老实实待在佳怡娘怀抱里的小姑娘,什么时候跑出去了?-
佳怡气喘吁吁的,终于追上了前面的大小姐,“止玥姐姐!”
应止玥停下了步子,“怎么了?”
“我是来谢谢止玥姐姐的!”女孩的眼睛非常亮,像是被厚重云层遮掩的星辰,“我知道姐姐是为了我出气——他们明明是我的家人,可我刚才竟然有点开心,我是不是坏孩子啊?”
人的感情是很细微的,哪怕佳怡从小就被教导着,要把好东西让给家中的男丁,遇到大难的时候也要把厚实的衣服和食物让给大哥和小弟,睡觉的时候也要把最温暖的中间位置让给父亲。
看到大哥受伤的时候,佳怡很难过。可是,又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在她心里说,本来就是他自己非要留下来的。
小弟很瘦小,大哥是伤员,爹爹是一家之主,都比她更有资格睡在房间里。
可是——可是止玥姐姐的被子和火炉都是给她的呀!
佳怡听着娘亲的话,沮丧地做好出去睡的准备,可是在那些褥子被付之一炬的时候,理智告诉她应该愤怒,但是心中生出来的是窃喜。
哪怕他们是她的亲人,哪怕所有人都告诉她应该做个谦让温顺的好女孩,她也是会委屈的。
佳怡茫然地抬起头,却被轻轻地揉了揉脑袋。
应止玥又问了她一遍:“佳怡,你真的不想和我走吗?”
佳怡看着她轻柔似雾的眼眸,鼻子有些发酸。
她想。她真的很想。
为什么不呢?
大小姐会对她很好的,比她的家人对她还要好。
佳怡噘起嘴,晃动着头,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摇了摇头,“但他们是我的家人,我们不能分开。”
想起什么,小姑娘的眼睛一亮,“止玥姐姐,你等我给你绣个大老虎的荷包好不好?我绣得可漂亮了呢!”
她摇头晃脑地重复道:“我今天真的很开心,比我和家人一起睡在温暖的大房间里还要开心。”
佳怡开心完了,又有点郁闷地说:“我真的是个坏女孩。”
应止玥笑了笑,但也没去反驳她,而是很认真地对她说:“我觉得坏女孩也没什么不好。”
——或许是因为,她自己也并非好人。
望着女孩子一蹦一跳的背影,应止玥站起身,没有走向自己的房间,而是朝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物竞天择
一股沉冷的寒息侵过来, 应止玥拿手帕掩住自己的唇,呛了两声——
散发着松枝清香的兽金炭都是紧着大小姐用的,陆雪殊在房间里烧着的, 都是质量最差的煤末、碎炭。
陆雪殊从冷水中抽出手, 黑色的羽睫动了下, 很快低下头去,“姑姑怎么来了?”
他身上的伤口还在流血, 但是比起处理伤势,他更关注自己被血染脏的脸。
——应止玥骤然想起, 她“不许弄脏脸”的不合理要求。
陆雪殊这个人,真是……
应止玥示意陆雪殊把煤炭熄了,但味道还是重。她不想在这种呛人的房间里待着,转身走向后院, 这才停住步子, 示意离她五步远的人走过来。
“很委屈吗?”
应止玥微微叹口气, 拿出帕子, 一点点擦过他额头上的污血,这是陆雪殊从未享受过的温柔待遇。
雪白的帕子被染脏,随即露出来的是他精致清晰的五官轮廓。
应止玥想,他本来就是漂亮的人,因为和她在一起, 才会变得这样狼狈。
她在他干燥到渗出血丝的唇上浅浅吻了一下,无论什么时候看他,还是会觉得心动。
应止玥抵住他的额头, 还像是从前在应府时和他亲昵的模样, 只是在入睡前闲来叙话,“无论是小姝还是你, 其实都不欠我的。怎么就这么乖地任我欺负啊?”
她很轻地说:“我后来想明白了。其实就算我不帮你,你也不会死掉的,对不对?”
两个人都很清楚,她说的不仅仅是代城烧着的嗣通客栈。
他浓长的睫毛轻轻扫过,带来点轻微到辨查不出的风。应止玥没办法不喜欢他,便也伸出手,慢慢拂过他的小痣。
美人指尖纤细,若隐若现透露出微弱的粉色,线条柔和,连一丝瑕疵都寻不见。
相比起来,他身上全都是伤痕,连颈间都有几道突兀的创口。
应止玥张开唇,任由陆雪殊很凶地冲进来回吻她,溢出几声很轻的破碎低吟,却并没有像从前那样娇性地咬他拍他,而是轻轻攥住他的衣袖。
直到他撤开,少年目色沉沉,用修长的手指抚过她红肿的唇。
她含住他受伤的指尖,没有咬,只是很温柔地舔了舔,可自己的手指却又一次捏住他颈上的小痣。
像是难以启齿似的,过了良久才含混说:“知道吗?小姝既然走掉,你就不该再回来找我。”
她虽然不肯原谅小姝,但心里也清楚,小姝走掉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大小姐避开他的眼,坦言道:“我对你……有一些很坏的欲望。”
或许很坏并不足以形容,可她一时间有些茫然地怔在那里,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陆雪殊蹭了蹭她的手指,声音很低:“我并不介意的。”
后院很安静,别说是人,连僵尸也懒得光顾枯败的此处。
“可我很累了,陆雪殊。”应止玥神情依旧是静婉柔和的,声音比飘落的雪花还要轻,“你也知道,我是不应当活下去的人。”
在原本的人生中,应止玥没有察觉母亲死亡的真相,虽然不喜范老爷和林姨娘,但是也没准备对付他们,只是读书、赏花、叹月、摆弄妆奁。
诚然,她确实是矫情且傲慢的大小姐,但也没曾刻意做过什么,包括应老太爷打算让她和陆率成婚,她也愿意接受。
母亲既然故去,应止玥便是应府未来的主人,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直到在范老爷酒醉登门后,醉醺醺不经意道出的一句话,“你真该瞧一眼你母亲死前的样子,看你还会不会这么嚣张!”
听在旁人耳朵里,这只是一句泄愤的醉话,连母亲的贴身侍女都没有觉察出不对。
可应止玥发现了。
这不能说是什么明确的证据,只好归结于她没事找事的大小姐毛病。
当夜,用了许多年的茶壶突然炸裂,要不是她当时想去捡窗边的一只落花,便会被碎掉的瓷片直接割破脸。
可饶是如此,仍有碎瓷割到了她的手臂上。
浅浅的一道,并不深。身边的婆子大呼小叫地替她包扎好,很快就痊愈,她并没有当回事。
而事情也是从这天起,开始逐渐变得奇怪的。
气喘吁吁登上芦亭山后,原本叫人提前打理好的房间莫名其妙闯进了一只臭鼬,不仅拿爪子划得稀巴烂,还在她推开门的时候,“哧”一声冲过来,便要直接向她喷上腐蚀性极强的液体。
一旦碰上,就要瞎了。
还好旁边的是清音观主,抬手用道符替她挡住,转而稀奇道:“我们这道观从来没进过臭鼬,善人也太倒霉了些。”
确实,就是很倒霉。
在遇到小姝前,应止玥已经砸碎了三次茶杯,被两颗不知道哪里来的圆珠绊倒,独自沐浴时忽然昏迷,要不是送膳的人过来,她怕是会被活活溺死。
可她虽然性子娇贵些,也不至于这样毛手毛脚。
应止玥又能怎么说,难道要说一只用了多年的茶壶、一只未开神智的臭鼬、茶杯和圆珠,甚至是热水在刻意对付她吗?
虽说小姝性格冷怠,待她也不可能像之前的侍女那么精细,但在某夜她睡的床柱子忽然被不知哪来的毒虫蛀蚀后,骤然坍下去,应止玥尚还迷糊着,被人托住手臂接住,松软的羊毛枕上一根银针闪亮夺目,发着锐利的冷光——
如果应止玥因惯性跌过去的话,就会被直直捅破喉咙。
然而有趣的是,应止玥从不会绣花。
“田螺姑娘也会来芦亭山吗?”
应止玥笑语嫣然,并没有过多计较,小姝又不会说话,这事似乎就这么轻轻被放下了。
次日黄昏,应止玥采了些落花回来时,屋里的一切摆设全都换新,崭新的床上搁了一只玉枕。
无论是田螺姑娘还是绣娘转世,都没办法在玉枕中藏一根针。
抚着玉枕,应止玥抿唇笑了一下,“小姝,你怎么这么可爱啊?”
虽然,这些都是无用功。
再然后,随着她发觉母亲死亡的真相,越是探查范老爷的事情,原本不显山不露水的杀机就越重,像是于隐周从开始的想娶她,最后的打算却变成用思琦春折辱她后杀害,似乎已经不值一提了。
直到她那日起床,忽然呕出来一口血。
——应止玥骗了小姝。
在搜集范老爷杀妻的证据时,她没有避忌小姝,而不管是证词、药渣、来往书信,都并没有展现出范老爷给她下了大剂量骨香。
在府里的时候,她确实喝过几盏骨香,但杯数并不多。
倒不是范老爷好心要放了她,而是他负担不起这么昂贵的毒药。尽管他让林姨娘打理中馈,可经手的都是芝麻小钱,侯府的银钱依旧捏在应止玥手里。
能杀掉应母,已经用掉他九成的私房钱。
若不是应止玥在芦亭山待的时间过长,引得范老爷猜忌,他恐怕都不会让清音观主额外送一盏骨香来试探。
而即便应母喝了那么大剂量的骨香,也只是渐渐虚弱,从婚后范老爷就开始下药,可却也用上了将近十年的时间,才“郁郁而终”。
而吐血,已经是很晚期时候的症状。
然而应止玥只喝了几盏,从前也没什么大碍,只是较旁的姑娘孱弱些,甚至在芦亭山上经过小姝的调养,可以说她还比之前的身体好转了不少。
却反而吐了血。
至于小姝蓦然离开,回府就遇到夺舍,明河青设阵斩杀她……
唯一能帮她增进力量的,也只有一枚五刑玉。
可是,五刑玉就更像是个笑话了。
于昌氏恨不得把她撕碎;如果不是她及时破阵,幻境中的常叔恐怕不会放过她;清音观主更是想要将她炼化;僵尸更是无处不在,旁人遇到一只的功夫,她能遇到数百只,倒真成了僵尸界“万人迷”。
她每破一次刑口,力量看似增长,却转眼就遇上更大也更无解的危机。
这么说也许有点太矫情了,可确实像是冥冥中有一只手,因她不肯听话,违背了什么她不清楚的运作准则,便要被抹杀。
“它想要我做什么,其实我也很清楚。”
冒乐不就是最好的参考吗?
要和范老爷重修于好,将侯府让给范谦,温顺地找个好夫君嫁了,人丁兴旺,子孙满堂。
这甚至不能说是对她有害的。
范老爷和范谦都是视利益为首要目标的人,一个出嫁的贵妇不会动到他们的蛋糕,还因为结了姻亲的关系,更加有利于他们的仕途。更好笑的地方在于,应止玥若是遇到什么小妾、通房的委屈,父兄为了自己的颜面,还会主动为她撑腰。
而且夫君也不会是坏人,无论是王二、陆率又或者是哪个王子公孙,甚至把明河青算在内也可以,都很迷恋她,起码在她年轻漂亮的时候,绝不会特意害她。
她知道,倘若走这条路,也许能平安顺遂地过完此生,甚至还会变回气运之女,在产房大出血也能转危为安,“一举得男”,成为所有人都艳羡的“锦鲤贵妇”。
但还是要说,所以呢?
所以大小姐就要走这条路吗?
世道如此,她便要遵循吗?
有只露着獠牙的僵尸在围墙边露出了脸,应止玥漫不经意地看过去,皮肤上生出细小的疙瘩。
无论是多么司空见惯的东西,她既然不喜欢,就永远不可能习惯。
有人说,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个人的意愿总不可能抵抗过这世界运转的准则。
如果不想死,就要学会弯下腰,按照世道的要求去改变——
可大小姐不会改变。
应止玥生来就是娇纵任性的大小姐,没有谁……哪怕这个“谁”并不是某个特定的人,也不能迫使她放下美丽的衣裙和闲书,学会洗手作羹汤。
但话又说回来,她连一只蟑螂都没办法应对,还如此惫懒,更不能抵抗看不见、摸不着的世俗天道。
应止玥看向眼前沉默的少年,微叹口气,她并不执着,“就算这些都是我的错觉好了,并没有所谓的天道想刻意抹杀我。”
从西藩小贩手里买来的书册中,应止玥曾经读到过一个词,叫“物竞天择”。
即便是针对所有人的僵尸,她也没办法扛过去。
假若说这次的僵尸之潮,是大自然在重塑人类这种生物,那她就是没被天择,因为不适宜生存,第一批要被淘汰的那类。
娇弱,金贵,矫情,事多,排场还大,哪怕是衣裙被污血染脏,都会令她不快地蹙起眉头。可怕的是,她还没有因为环境的改变而去逼迫自己成长的欲望——
没有旺盛求生欲的人,是没必要再活下去的,只是浪费身边人的心血罢了。
应止玥清晰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也并没有避讳它。
——那就死咯。
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这样美好的一天,本来就很适合她送死。
就在这一刻,陆雪殊霍然抬起头,直直对上她雾浓的眸,字如冷雨般滴滴溅落在寒雪上,“我不会让你死的。”
“也是。”应止玥轻轻弯起眉眼,没有和他争辩的意欲,“我这样美,说不定僵尸也不舍得杀我呢。”
在外间吹了这么一小会儿,美人纤白的指尖已经被冻得微微粉红。
应止玥没说错,她确实是极为娇弱的千金小姐。
她觉得有点冷,又不打算委屈自己,便勾了一下陆雪殊的袖子,“抱一下,可以吗?”
鬓间染雪的少年忽而闭目。
他想,又来了。
陆雪殊修长的手背绷紧,无论此刻落在他手里的是什么——僵尸的头颅也好,会划伤她的茶壶也罢,都会□□脆利落地攥成齑粉。
可偏偏,缠上来的是大小姐的手。
这样凉,又这样柔弱,绕过来的时候远比落雪还要轻。
看他没有回应,便略带失望、却也没再挽留地要收回去,连一点痕迹都不肯留下。
陆雪殊在她欲收手的那一刹,准确无误地回握住,十指交缠,将她一把扯到自己的怀里。
比起柔弱的大小姐,他的力气可就大多了,撞得应止玥鼻梁都生疼。
可她难得没生气,也没有叫痛。
无论在什么时候,应止玥都是高傲的性子,哪怕是与他动情的时候,也是颐指气使的。
唯有在最后的最后,实在受不住,只能无力地蜷在他怀里,语不成调的时候,她眼眸里冰凉的雾气都会化成甜丝丝的雨,将他整颗心都包裹在这回甘的雾雨里,酸软无比。
当下,大小姐正是在用他最无法抗拒的柔和声音,诱惑他道:“我们分开吧,陆雪殊。”
隆冬大雪铺天盖地,一点诡艳的不知名香气,漫过交握的手指,也覆盖过深深庭院。
“应止玥。”他轻笑出声,一字一顿道,“你休想。”
山水孤亭
大逆不道的混账东西!
应止玥瞬间冷下脸, 也不温柔小意地抱着他了,“啪”一声把手里脏污的绢帕甩到他脸上。
陆雪殊竟然敢直呼她的名字,还敢拒绝她?!
看着那张被污血染脏的帕子落地, 她鼻间发出声哼笑, 眼眸却因为生气眯起来, “给脸不要脸是吧?”
陆雪殊耐心地拾起帕子,面容平静, 宛如净水洗濯而过。
“这种无用之物,我向来不需要。”
应止玥:“……”她要被他气出脑梗了。
她气势汹汹地转头, 向自己的房间走去,还惦记着围墙上探头探脑的那只僵尸,恨不得让它咬死陆雪殊算了,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
在布置得温暖奢华的客栈房间面前, 大小姐倏地停住脚步。
听到门开的动静, 正在她床上骨碌碌打滚的僵尸顿了一下, 随即一把拽过锦被, 裹得更严实一点,还想用玉枕把自己的脑袋埋起来。
清音观主造的僵尸,各有不同。
——这还是只会害羞的僵尸。
应止玥面无表情,关上了门。
一点凉冽的香气传过来,身后的人松松环着她, 远比这只在她房间里四处乱滚的僵尸还要招人嫌,“姑姑,要我把它赶跑吗?”
……赶跑?
但就算是赶跑, 她的房间也不能再住了。
应止玥恨不得在陆雪殊的脑袋上划个口子, 把里面的东西全都喂给房间里面的僵尸,然后统统杀掉!
但在那之前……
美人的耳垂在寒风中泛起潮红, 但她却无心理会,只恹恹地推开他,“去把里面的炉子移到你的房间里。”
——只好恶毒地强行抢走烦人精的床榻,让他去地上睡了-
应止玥在新换好的床铺中,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虽说陆雪殊把香炉移到了他的房间里,但是想要暖热整个冰冷的房间,这么短短的一会儿功夫根本就不够。
但要是把手炉和汤婆子放到缛被里,又有点太烫,烤得大小姐哪里都不舒服。
她垂眸看了一眼地上的人。
陆雪殊的手臂支撑着他的上半身,因为大小姐命令他不准碍眼,因此当下是微微侧躺着的,原本的薄被都被铺到床上,月光勾勒出他修长的身形,褶皱的衣袍随着身体的曲线而变化,呈现出一种优美的动态美感。
但应止玥没心欣赏,她烦躁地把手上的手炉扔到他的身上,看他睫毛轻抖,露出一双黑湛的眸。
“把你的手焐热一点,然后——”应止玥鬓发微乱,神色极为不耐,唯有尚还红滟微肿的嘴唇,破坏了美人冷若寒霜的表情。
“滚上来。”
在衾被由人轻轻拉开一点的时候,衣料窸窣的轻微声响挟裹着一点冷香袭来,她没睁眼,只是将自己的手递过去。
然而先被捞起来的是小腿。
大概是陆雪殊的腹部肌肉太过温暖,宛如被火焰炙烤过的石块,两相对比,踩在上面时她才感知到自己的脚有多凉。
连着双手也被他温柔握住的时候,应止玥蜷了蜷身体,熟悉地在他怀中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快要迷迷糊糊盹着的时候,蓦然感到一阵唇息扑湿她耳尖。
他像是实在没办法再忍耐似的,衔住她柔嫩的耳尖,叹息着的模糊吐息湿润了她的耳廓,“大小姐……”
夜起沙月,早就熄灭的烛火被凉月点燃,有一种潆潆的晓辉,无边无际地淹没所有的理智。
应止玥掀开眼皮,毫不意外地对上另一双乌漆的眼眸,双膝轻轻屈起——
随即毫不犹豫,一脚把他蹬下了榻。
不管是少年杀手还是什么清贵公子,在毫无防备时被踹下榻后,都只会是一个样子。
应止玥居高临下地扫过去一眼,终于露出今夜第一个满意的笑容,“多谢你替我暖床,陆公子。”
陆雪殊抬眸回视她,长发凌乱,衣摆上沾满了地上的尘灰。
明明是被人故意作弄成的狼狈模样,却也跟着她轻轻笑起来,“姑姑客气。”
应止玥: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没皮没脸的狐狸犬?
她耳根都晕出点羞恼的绯色。
“……闭嘴,睡觉。”
随即也不管他反应,重新把被子扯上来,躺下去接着睡了-
上午的日光明媚,屋檐上厚重的积雪被沥沥融成汁,顺着瓦片滴落下来。
应止玥伸手推开窗棂,刚好和佳怡大哥的眼睛对上。
因为失血加上昨晚没有睡好,眼睑下的皮肤松弛,有些微微浮肿。
应止玥神情未变,反而是他先移开了视线,回答佳怡娘的问题:“是的,现下僵尸遍地都是。之前爹和我还能勉强护着你们,可我——我现在也成了半个残疾人,只能冒险找个安全的地方。”
佳怡娘没听出他的暗示,只低落地垂下头去,“可就算能找到金翎花庄,我们又没银钱,庄主会愿意庇护我们吗?”
金翎花庄隐匿于茂密的古林深处,其地理位置如同一颗明珠镶嵌在高耸的雪山之巅,宛如世界尽头,普通僵尸皆因险峻之地而望而却步,不敢轻举妄动。庄子四周被蜿蜒的山脉环绕,犹如天然的城壁,其坚固之势,足以抵挡僵尸的入侵。
庄园的封闭性使其成为避难的胜地。厚重的山岩筑就了坚实的围墙,城门更是分外严密,即便是胆大妄为之辈,也难以逾越防线。在这险峻的山区,金翎花庄犹如一颗独立的明珠,与外界隔绝,成为了便是僵尸的乱世之中,一所稀缺的避难所。
“是啊。”佳怡大哥的目光一转,若有似无地扫过窗后那双眸,“毕竟尸潮之前,金翎花庄一度以制作女子饰品而闻名,诸如金麟翡花钿之类的珍宝,更是连于贵妃都爱不释手呢。”
他垂眼,看向在一旁巴巴盯着自己的二妹,“佳怡,你若是也不想辛苦地去找金翎花庄,不如去求求应家大小姐……”
“我想!”不等大哥说完,佳怡已经兴奋地蹦起来。作为一个不到十岁的女孩子,她的天性就是喜欢探险,每天都活力四射想要出去玩。
她眼睛亮亮的,虽然害怕僵尸,但更想要出门玩。
佳怡完全没察觉她大哥的脸色已经黑下去,兴奋地问:“大哥,我们现在就出发吗?”
金瓜燕窝盅的清甜味道逸散开,应止玥唇角微勾,收回视线。
甜汤的蒸汽氤氲开,模糊了来人的面容。
应止玥挟起一筷鸡丝茭瓜,细细嚼了,和陆雪殊说起她刚才在窗口听到的事情。
身为自私恶毒堪比反派的大小姐,佳怡大哥的那份期望必定会落空。
而她之所以会提及金翎花庄,也是因为庄中最富盛名的金麟翡花钿。
金麟翡花钿是仿照着蜻蜓翅膀,从翡翠的块状玉石中寻找色泽鲜艳、通透度高的部分切割、雕刻而成,额外的花纹和线条蔓延其上,贴在额头上,仿似有一只真实的蜻蜓正要振翅而飞。
技艺精湛,闻名京城,连应止玥都听说过这种花钿。
她百无聊赖地放下筷子,完全是寻他做消遣,随口道:“我想要用来上妆。”
“好。”陆雪殊头也未抬,还另给她打开汤盅,“趁热喝,姑姑。”
应止玥一看到他这副波澜不惊的样子就来气,冷笑一声,十足十的刁蛮大小姐,“我等不到明天,今天下午就要。”
清雪压枝,落入空中是簌簌的响声。
陆雪殊抬眸,宛如深冬漾着薄霜的明净湖面,良久,又应了一声好-
车辕上的两匹骏马喷着白气,奋力拖动着装饰静美的马车,轮子在雪地上留下深深的印痕。
“我是让你去金翎花庄,没说我也要去!”应止玥恶狠狠地踢出去一脚,反被捞住细伶伶的脚踝,细致地塞回绒被里。
她更生气了,“你别装没听见,陆雪殊,你要是不乐意伺候的话,趁早给我滚……”
陆雪殊丢下手中的缰绳,将胡搅蛮缠的大小姐拥到怀里,一副严丝合缝的圈拢模样。
下颌压过她发顶,语气平和如水,说出的内容却隐约泄出一点病态,“我离不开你,姑姑。”
应止玥已经熟悉他这副德行,大概是闹腾得太过,也懒得再挣扎,只用手指划过他的下颚,一种很好奇的语气,“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呢?”
位置对调,她早把对方的脑袋揪下来玩蹴鞠了。
陆雪殊没答,垂下眸子,轻轻啄了一下她的指尖-
金翎花庄内,一股清澈的活泉自地下涌出,水面如镜,波光粼粼。
在和水面中的自己对视时,应止玥瞬间就找到了答案。
——陆雪殊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说过,喜欢她的脸嘛。
应止玥手心轻轻拈起地上的一根枯枝,随意地晃动,思绪随之飘然而去。
那时候她没当回事,现在看看,他说的竟然是实话。
联想起陆雪殊身上尚未愈合的无数伤痕,她不耐烦地皱了皱鼻子。
真是个可怕的颜控。
应止玥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又有点得意。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大小姐从不觉得,肤浅是什么不好的品德。
她也从不否认自己的美貌,毕竟美丽的容颜、纤秾合度的身材,能够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生活的侯府,都是构成大小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话又说回来,如果不喜欢她的脸,难道要喜欢她的灵魂吗?
那她才要真的怀疑陆雪殊脑子出问题了。
应止玥这么想着,额外分出心思来拨开身旁嶙峋的枝叶,小心翼翼地不让它们划破自己整洁的衣裙。
可就算陆雪殊这么喜欢她,她也是不愿意在充满僵尸的世界中苦苦挣扎的。
除非陆雪殊真的如自己承诺的那样,可以让她做一辈子的高贵大小姐——
不过那怎么可能?
倒不是应止玥不知道他喜欢自己,她相信他在对她沉声承诺的时候,是真的有决心全心全意地伺候她,不让一丝灰尘染脏她的裙角。
然而,人心乃是最易变的东西,哪怕是最深刻的感情,也会在时间、无穷无尽的杀机和她娇纵挑剔的性格下一点点磨损殆尽。
何况陆雪殊只是喜欢她的脸呢?
就比如此刻……
冬景深深,孤亭边的山水也似玉裁,微光镀得公子身形高挑俊雅,侧脸上的眉眼微敛,在专注地倾听着面前女郎的细语。
二人的背影极为和谐温馨,任何看到此景的人都要感叹他们的登对。
大小姐也是如此。
感叹的同时,应止玥没留意被她拨开的一条细韧长枝,“啪”的一声弹了回来,
并不算痛,但大小姐太过身娇体贵,还是浅浅抽了口凉气。
她声音很轻,但是此处极为静谧,两个正在交谈的人瞬间转过头来,径直看向了她。
——没有看错,那位公子正是陆雪殊。
于是,应止玥原本的惆怅心情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点新奇感。
她轻轻移开那根垂下的长枝,优雅地掸了下裙摆,然后笑吟吟望向他,“怎么回事,陆雪殊,你这就移情别恋了?”
应止玥轻快地眨了眨眼。
虽说她心中有过预料,但是这未免也验证得太快了吧。
疯子发疯
出乎意料的是, 陆雪殊神情愈冷,远比湖上冻结的冰层还要寒冽,倒像是比她更生气似的。
应止玥就纳闷了, 她都没生气, 他有什么好生气的?
倒是旁边的女郎, 或者说金翎花庄的副庄主急忙开了口:“是我误会了,我原以为你们是真的姑侄, 没想到是……没想到是这样的关系,都是我不好。”
副庄主垂头丧气, 脸色因羞恼涨出红意,显然是不好意思极了。
能让大小姐都觉得漂亮的人,自然是俊俏好看的。
陆雪殊的身材、五官本就无可挑剔,更兼他最近杀人颇多, 那点煞气反把他刻意伪饰成无害的神情驱散开, 露出点肃寒的微冷, 却并不明显, 只是锐利的殊丽气息。
——反而更为勾人。
应止玥说他是狐狸犬,当然是非常有依据的。
可这样气息冷冽的少年,却在倾身照顾大小姐时,举止温柔妥帖,嗓音也像是翎羽勾挑而过, 副庄主会动些心思也不算什么奇怪的事情。
应止玥在不打算作死的时候,从外表上看,还是极为温柔有礼的, 副庄主便留了信笺, 想拜托心仪对象的“姑姑”替自己撮合一下。
但应止玥当时因心情不虞,出来散步, 没有看到那张信笺,反而是陆雪殊提回一小箱花钿后,久不见她回,又见到了那张信笺,反而生出误会,这才闹出一桩乌龙。
“原来是这样。”应止玥看了眼陆雪殊,难以控制地露出点微讶的神色,“你在想什么?我即便想死,也不会随便把你推给别人的。”
这样既不尊重副庄主,也不尊重陆雪殊。
何况,她既然喜欢他,怎么会专门把他往外推?
大小姐生来就自私,即便死了不会再与活人计较,也是贪婪地希望心悦之人能一直喜欢她的。
更别提……
应止玥目光在他颈上的红痣轻轻扫过,没再多语。
狐狸犬却又来牵她的手,大概是心情大落大起,也没余裕再在旁人面前和她避嫌,将她裙上一枚枯叶拾了,又来握她的手,“待会儿姑姑挑一只花钿,还让我给你贴好不好?”
他声音和缓,可扣住她掌心的手却紧绷,手背上的青筋线条都历历可数,凉得厉害。
——这副场景,简直不能用热恋期来形容了。
旁边的副庄主又是尴尬,又是脸热,慌忙打趣道:“乱世不易,但是因庄主有厉害的手段,我们这庄子还算是安全。虽说庄主现在外出有事,但请两位放心,我们这儿没有什么贼人宵小。你们不必伪装成姑侄,依然可以按照以前的称呼称呼彼此。”
“多谢副庄主好意。”应止玥被他握得生疼,把手抽开,嫌弃地推开他,这才轻柔道,“可在尸潮之前,他也是唤我姑姑的。”
副庄主愕然地张大嘴:“抱歉,原是我误会了,你们竟是真的姑侄,那——”
后面的话戛然而止。
大概是遇到的事情太多,应止玥心中也生出点戾气,世俗礼法忽然就如天边的云一样轻飘飘地淡去,她恬静的笑容更温柔一分,“姑侄又如何呢?”
她心知陆雪殊不是国公府的世子,可此刻反冒出怪异的叛逆心,野火一般升腾起来。
“你们——”副庄主的目光在两人之间来回移动,早已不再感到之前的心动和害羞。她的嘴唇微颤,和当初的李夏延一样,难以抑制心中的惊吓。
副庄主脸色煞白,“你们俩简直是疯子!”
应止玥笑靥如蜜,裙袂被风微微吹起,极妥帖优雅的大小姐模样,“多谢副庄主的赞许。”-
他手指微凉,从她眉间撤开的时候,仍有些寒意暂存于额间。
半垂的金粉落在翠色的翅上,寥落的一点儿雪光穿透细妙的花钿,轻盈似烟,下一刻便要振翅飞入香炉煨出的烟气里。
“喜欢吗?”陆雪殊看向镜中人。
应止玥轻轻瞥了一眼,随意地点点头,不介意他伸手拂去无意中沾在头发上的一簇金粉。
过了良久,就在应止玥要推开他站起来的时候,冷不防听他轻轻问:“……所以,怎么会提出那种问题呢?”
那种问题。
——哪种问题?
应止玥回忆了一会儿,才想起来那句“怎么回事,陆雪殊,你这就移情别恋了?”
她无奈地瞪他一眼,耐心道:“当时没意识到这是乌龙,因为惊讶才说出口的,现在误会不是解开了吗?我知道你还是喜欢我的。”
可陆雪殊似乎不这么觉得,铜镜上映出的眼眸澄净似湖,却因为镜子的质地,有种朦胧的晦涩感,“难道姑姑觉得我会在未来某一天变心吗?”
她反驳道:“那只是下意识说的。”
“下意识——”
陆雪殊低低地笑了一声,“果然如此。”
应止玥一时语塞,她本就是敏感多思的大小姐,但还从来没见到过比她还更爱咬文嚼字的人!
再说了,即便她说了“这就”,就算她确实是这么想的,也不能说是错吧。
谁又能预料到未来呢?
不过金翎花庄里面并没有僵尸,应止玥也不想打破两人融洽的气氛,便敷衍地侧过头亲下他的脸,语气轻快,“你当然会永远喜欢我,永远伺候我,永远让我做大小姐的。”
她一连用了三个永远,自己也觉得这样很好笑似的,不禁笑了起来,轻柔碰一下他的唇角,“这样可以了吗,陆雪殊?”
陆雪殊睫毛低垂,像是收拢了翅膀的蝶,那点儿灰暗的影子静静栖息在她身上。
美人身姿纤弱,因为并不相信自己所说的话,露出的笑容也是浅淡的,下一秒就可以随着额间的花钿一同消融在香雾里。
香炉吐露的味道芬芳,陆雪殊却闭上了眼睛。
他缓慢地从背后拥住她,吐出的声气沉沉,仿佛这样便可以让怀中的身体再重一分似的。
“大小姐,你要怎样才肯活下去呢?”-
应止玥下山的路上,神情恹恹的,“客栈没什么意思,你随意找个风景好些的地方吧。”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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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准备从马车上下去,让陆雪殊去收拾她摆了整整十来辆马车的行李,自己则随意地透过车窗向外望去。
佳怡一家还在原地,只是没见到她和她娘亲。佳怡大哥受伤的手指裹上了草药,小弟剥好了玉米,分给他一半。
一家其乐融融,兄友弟恭,虽然是在乱世,也是难得的温馨时刻。
大小姐懒得多看,刚想收回视线,忽然听到佳怡爹嘟囔了一句:“这饥肉坊也太抠门了,好端端的娘俩,居然连十五两都换不到。”
她的视线骤然一凝,昨日听到的闲言碎语忽然浮现在脑海中。
佳怡大哥察觉到什么,示意父亲住嘴,直直看过来,露出个温和的微笑,“原来是大小姐回来了。”
然而,应止玥并没有回应他,而是将目光投向客栈外的小路上,那里有一个摆着字画摊的书生,正懒散地躺在那里。
正巧,陆雪殊已经将行李收拾停当,持着刚出炉的午餐走了过来。
应止玥拿起装有包子的油纸袋,轻盈地跳下马车,径直走向那个书生。
书生颇为惊喜地看她走过来,眼神荡了荡,“大小姐可是看上了在下的哪幅字画?”
应止玥将包子往他面前一递,他眼睛瞬间转不动了。
她懒得再多废话,表示要用包子交换饥肉坊的信息。
“当然可以。”书生的眼睛向佳怡大哥那边瞟了一下,然后嘿嘿笑了起来,迅速抢走了包子,开始狼吞虎咽:“不过大小姐是想知道什么坊啊?胭脂坊?笔柔坊?想要写什么信笺的话,在下也可以代劳的。”
应止玥接过陆雪殊递来的手帕,轻轻擦拭了一下手。
“我耐性不佳,如果你再多嘴的话,就只好把你做成包子馅料了。”美人眉宇间带着一丝清愁,看上去柔弱无比。
但书生却像是筛糠一样颤抖,脸色一下子就白了。
他所有的小心思都消失得干干净净,“没问题,在下这就把饥肉坊的一切都告知您。”
饥肉坊,坊如其名,就是贩卖肉食的嘛。
尸潮来临之前,坊主卖的是猪、牛、鸡、鸭,普通的肉食该有的都有,有些顾客口味比较猎奇,偶尔也会进点猴脑、穿山甲、狐狸之类的野味供他们尝鲜。
至于僵尸大批进攻之后,以前随处可见的米、面粮食都成了稀罕物,更不用说鸡鸭鹅狗了。
但是饥肉坊还是开得红红火火,毕竟鸡鸭鹅狗卖完了,还有家里养了多年的老狗,墙角缩着的耗子,还有不需要再去磨盘上磨粮食的驴。
这些全都卖光了——
不是还有人嘛。
由于压力过大,吃不到饭,饿得颧骨凹陷,只好典卖妻儿换钱,才能勉强维持生活。
至于妻子愿不愿意——
这根本不重要吧!当时本来就是花了整整三斗米的奢豪聘礼,才买进来一个给自己洗衣做饭的妻子。现在世道不易,生活艰辛,当然也要把妻子再卖出去啦。
这也是不得已的办法,毕竟家中其他的物件、家畜都已经变卖光了,相信贤惠善良的妻子一定能理解丈夫的苦楚的。
至于女儿——
本来也是赔钱货,那句俗话怎么说的来着?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在太平盛世,或许还有人愿意支付彩礼来娶她们,但现在,生计已经成了首要问题,根本没有人愿意再娶妻。
再说了,没有爹,哪来的女儿?把女儿卖出去换点钱,供家中的男丁生活下去,这是每个女孩应尽的孝道。
马车外,书生一边嘬着手指,似乎还能尝到包子油润的香气,一边嘟囔道:“这个,世道不好嘛。就像我,小时候也进过学堂读书,如果不是实在过不下去,也不会卖妻鬻子的。”
他还小小地卖弄了一下才华,“大小姐,你说呢?”
应止玥看他一眼,“你说得对。”
书生目露惊艳,结结巴巴地说:“要、要是大小姐感觉好奇,在下可以为你带路。”
应止玥瞥了他一眼,唇角微弯,“那就麻烦你了。”-
僵尸过境带来的副作用之一,就是饥荒。灰蒙蒙的阴霾笼罩着整条街道,每个行人都没精打采,比僵尸更像是行尸走肉。然而,有一家肉铺却显得异常红红火火。
饥肉坊位于街道的中心,巍然矗立在石板街道的拐角处。
招牌鲜红如血,由古老的柳木招牌雕刻而成,上面还镶嵌着金色的装饰。招牌下挂着一个巨大的猪头标志,栩栩如生,仿佛随时要跃动而出。铺面外墙被粉红色的灯笼装饰,夜幕降临时,点亮了整条街道。
肉铺内的柜台上摆放着各种新鲜的肉类,肋条、腩肉一应俱全。这些肉块都鲜红欲滴,切割整齐,展现出诱人的香气。
回头客们络绎不绝,纷纷走进肉铺,挑选各种肉类,有些人甚至要求特制的调味品和腌制品,不时有伙计引着人走向后厨,为他们拿出特殊定制的肉类。
尽管饥荒肆虐,但这家肉铺似乎总能保持货源充足,每个人都能买到新鲜美味的食物。
应止玥下了马车,也没顾路人对她打量探索的目光,直接走进了饥肉坊。
似乎有人向她说了些什么,但是她没听,不做人后她的视力变得极佳,一双眼睛在店铺中逡巡一下,很快锁定了一个掉在角落的荷包。
——荷包的正面呈现出一个可爱的小老虎形象,绣花细致入微,从金色的眼睛到黑色的条纹都清晰可辨。小老虎张开嘴巴,露出尖锐的虎齿,仿佛随时可以发出可怕的咆哮。
唯有一点可惜的是,老虎的牙齿只绣了一半,没有绣完。
应止玥闭了闭目,重新问:“什么?”
“我让你自己站在秤上,一斤换一钱三分,到手的价格会随年龄和肉质波动。”
屠夫站在肉铺的后台,面前摆放着一块巨大的切肉台。这块台面铺着厚实的木质切割板,已经被鲜血染红,显得格外厚重。戴着宽大围裙的屠夫,双手操刀如舞,熟练地剁着新鲜的肉块。
刀光闪烁,肉块随之被切成各种形状和大小。每一刀都准确无误,切出的肉片鲜红诱人。
但是没有人会认错,切肉台上的是个女人。
身形干瘪,肚子却因为水肿隆起,屠夫的手法娴熟,一刀一刀地切割,仿佛是在塑造一件艺术品。
鲜血和肉汁溅在切割板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屠夫发现她还没站在秤上,不耐烦道:“站秤上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听不懂吗?你夫君和你爹都是怎么教你的?别想着用沾水的衣服骗重量,你们这种小伎俩我见的多了,赶紧脱光了站上头去,一会儿还有别的人等着呢。”
外面的顾客看不到肉铺里面的场景,笑着道:“别生气嘛,实在气不过,你一会儿先别砍她的头,从腿开始剁不就行了?”
“老屠的功夫还是这么到家,一丝肉都没有浪费。”又有老主顾笑着称赞他,“这女人年纪不到三十对吧?难得有这么年轻的,给我来两斤下水。”
顾客们争先恐后地选择自己喜欢的肉品,有些人在等待着烹饪建议,而另一些人则在交流着家常。
切肉台旁边的女人头颅双眼未合,空洞地盯着他们。整个场景充满了欢声笑语和交流声,形成一种友好热闹的氛围。
多么荒谬,而又有趣的场景啊。
应止玥觉得有趣,受到这热闹的场景影响,也和气地问:“女人肉好吃吗?”
“当然好——你这婆娘问这么多干什么?”
就在应止玥从乾坤囊中取出一个瓷瓶的时候,手腕忽然被握住。
她转过头去,神情是一种堪称奇怪的轻柔,“怎么了?”
陆雪殊向她递出一副手套。
手套轻薄温暖,可以挡住寒风……也可以挡住溅落的污血。
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些许,转而露出几分素日大小姐的不耐来,眉头微拧,低低地说:“陆雪殊,你真的很麻烦。”
然而,她依旧没有动,默许他细心地将其穿戴在她手上。
屠夫性情急躁,气不打一处来,他生气地摔下菜刀,然后转过头来,咆哮道:“到底卖不卖,你这娘们到底哪来的这么多废话?”
在看到大小姐的瞬间,屠夫的表情突然一滞。但还未来得及开口,一些如薄雾一般轻盈的药粉洒在他身上,瞬间将他销蚀成了飞灰。
书生本来还在打量着一块肝脏,转头讨好地看着伙计,想问问能否打点折扣,猝不及防看到这一幕,惊得腿都软了,“大、大小姐你这是在——啊!!!”
瓷瓶里的药粉已经被扬了过去。
不止是书生,应止玥腰间的五刑玉发着盈盈光亮,她素手微扬,瓶中的药粉顺着她拂起的风向饥肉坊的四处蔓延开,一时之间,男人的惨叫声不绝于耳。
有路人看到此幕,义愤填膺道:“你是哪里来的道士,这么不懂规矩!你以为若是日子过得好好的,谁会想要卖妻卖女?枉那个书生好心带你来,你知不知道他家有年迈的老父要赡养,家里的儿子病殃殃,他暗自挣扎了好久,脸都熬成蜡黄色,迫不得已才卖掉妻子换药钱的。”
路人急红了眼,没了饥肉坊,他还怎么卖女儿?
正要破口大骂,却正好对上大小姐含笑的眼。
她露出一副很苦恼的样子,轻轻叹口气:“原来,他有这么多苦衷啊。”
路人干咳了两声,声气莫名其妙弱下去,下意识松开紧攥着女儿的手。那小姑娘眼睛转了转,一闪身就跑开了,虽然步子踉跄,但是头也没回,一溜烟就没影了。
断人财路如夺人命,他冷笑一声,正要让这一看就烂好心的单纯美人赔钱——赔不上钱,就让她以身抵债好了,却蓦地听她轻巧道:
“想杀就杀了,算他倒霉。”
说罢,又是一捧药粉直接糊上他的脸,刚才还慷慨激昂的路人瞬间被腐蚀得不成人形。
她轻轻地“呀”了一声,“你也很倒霉。”
街道上的行人瞬间退避三舍,像看僵尸一样畏惧地看着她。
不对,大小姐简直要比满是嗜血气息的僵尸还可怕。
应止玥发现瓷瓶中的药沫被用净时,漫不经心地合上它,将其随手抛至一边。
是了,饥肉坊中的伙计、屠夫可能不想杀人,但是世道不好,哪怕要剁杀、烹煮女人,也只好咬咬牙接受这份活计。
同时,光顾肉铺的老主顾可能也不是什么薄情人,正如那个书生,都是肝肠寸断地挣扎数番后,才做下卖掉妻子的艰难决定。
甚至于,有些妻子女儿是为了家人能生存下去,在丈夫和父亲的默许下,“自愿牺牲”的。
或许,每位表面热情笑容的男子都在心底默默哀泣,在无人察觉的角落里怀念着亲人,每个人可能都隐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悲情故事。
但是……
她管他们呢!
应止玥索性召出来所有的引火符,指尖轻弹,原本弓着腰想逃掉的人又被大火逼回饥肉坊里,不久便发出肉被炙烤的“嗤嗤”声音。
旁人的难处和不得已,那是思想健全的好心人才会去考虑的事情。
然而,大小姐并不属于其列。
她是什么来着?
大火腾空燃起,烈烈的火焰舔舐过她的眉眼,散发出一种灼然的病态美意。
哦,对了——
疯子。
疯子发疯,难不成还需要什么理由?
无数生命如飞灰般,融入浓郁白雾之中,在应止玥身上染亮一线氤氲的光,复又深深扎入了那浓重的夜色之中。
唯有尘雾中一点皎洁的月,沉浮飘荡在她身畔,像是盏随时都会被吹灭的蜡烛。
说来可笑,哪怕是尸潮来临之后,别说是僵尸,只会伤春悲秋的大小姐连蚂蚁都没踩死过一只。
然而,今夜有如此多条鲜活的生命,却没有一个人能挣扎一番,便在她手下尽数灰飞烟灭。
在这片满目赤红的人间炼狱中,无数人在凄厉的惨叫声中翻滚着,火焰灼烧着他们的肌肤,热风掠过她雪白的裙角。大小姐却仍如旧时赏花望月一般,轻轻地笑出了声。
哪管什么善恶正邪、黑白曲折、是非对错、伦理道德——
“全都去死吧。”
一只小鸟
浓烟滚滚, 黑烟熏天,散发着令人窒息的味道,熊熊火焰在燃烧着, 将周围的木质结构吞噬殆尽, 化为飞灰。
彤火汹涌, 饥肉坊的墙壁和屋顶被舔得通红,仿佛要将它们吞没。火苗噼啪作响, 伴随着崩裂声,被热气蒸发。
肉架上的鲜肉开始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 散发着令人胆战心惊的熏香味。骨头在高温下发出嘶嘶声,仿佛在哭泣。
人们惊恐地尖叫着,试图用水、土等方法扑灭火势,但火势猛烈, 难以遏制。
整个场面一片混乱, 火光映红了天空, 烟雾弥漫在空气中, 使得视线变得模糊不清。
火光照亮了远处的街道,将大小姐的随风而起的长发映成剪影,营造出一种末日般癫狂诡异的景象。
直到一点儿疏濛的新雨气息盈过,应止玥未曾转过头,她仍然浅笑着, 注视着近乎冲天的恐怖火势,“你现在知道了吧,我就是个疯子, 识相的话趁早——”
然后, 她的手臂被轻轻抬起。
陆雪殊不知从何处取出一件厚实的大氅,试图将它披在她的身上。
应止玥环着手臂, 冷静的神色维持不住,整张脸都皱起来,恨不得天降彗星一口气砸扁他,“你在做什么?”
浮云将雨,一片洌滟火光间,他平静地问:“姑姑不冷吗?”
……她怎么会冷?
血液沸腾着,快要生出细小的气泡,她连呼吸都要燃烧起来,可以透过轻薄的单衣跃进赤红的艳色中,连她本人也统统被这夜色焚之一炬,共同消湮在天明之前。
陆雪殊却没去管身后跌撞跑走的人群,也没有第一时间出刀挥向不远处冲来的僵尸,只是伫立在原地望着她。
两人对峙一会儿,到底还是应止玥妥协:“……好吧,我冷。”-
不比冒乐所在的现代社会,书里的世界通讯不畅,更不用说僵尸大批入侵后的当下。
重回客栈的时候,佳怡的大哥已经用完了饭,正在闭目小憩。
而佳怡小弟正在他爹的怀里不耐烦地扭着,想要把脖子上挂的小老虎吊坠取下,抱怨着:“谁要二姐的东西,脏死了,爹你干嘛让大哥把它拿回来?”
大小姐的排场极大,她连会不会招引来僵尸都不在乎,更不会管他们的看法了。
佳怡爹倒是谨记大儿子的嘱托,见此慌忙地扯了一把小儿子,“你想挨揍了是不是?”
佳怡小弟被恶狠狠地警告了一下,只好停止挣扎,嘴里还不情不愿道:“本来就是嘛,我可是个男子汉,为什么要戴这种娘里娘气的坠子?”
这时候,马车已经“吁”一声停住。
佳怡爹松开小儿子,局促地搓了搓手,“大小姐回来了啊。”
他在脑海里又重新过了一遍大儿子交代的事情,确定逻辑上没什么疏漏,这才颤巍巍露出一个讨好的笑:“你是来找佳怡的吗?她和她娘……”
“我不找她。”
应止玥刚探进乾坤囊,这才回想起瓷瓶里的药粉已经被她用尽了,便漫不经心道:“我明天要去一趟代城。”
佳怡大哥刚才还闭着眼假寐,不知何时坐起了身,“你要走?”
应止玥觉得他自说自话的毛病相当严重,细白的手指指向还在闹脾气的小弟,“我喜欢那条颈链,给我弄过来。”
这话当然不是对佳怡的亲人说,大小姐看向陆雪殊,极为慵懒地笑了下,“你之前说的问题,我可以考虑一下。”
闻言,陆雪殊蓦地抬起头,佳怡大哥的反应却比他还快,大义凛然道:“这是我二妹的东西,凭什么给你?即便你是大小姐,也不能这样不讲理!除非……”
大小姐本来就不讲理,不过应止玥还是颇有耐心地问:“除非什么?”
“除非——”佳怡大哥定定地看向陆雪殊,眯起了眼,“你让他一路护送我们三人去代城。”-
手炉被随意丢到一边儿,应止玥湿润的长发散开,倾身看过去,“你皱眉做什么?”
陆雪殊默不作声地拿起巾帕,给她擦拭湿发,但神色仍是紧绷的。
“这里离代城又不远,以你的速度,三天内就能赶到。”应止玥浅浅打了个哈欠,“再说,我是不想再见到他们的脸了。”
应止玥欣然接受了佳怡大哥的条件。
其实,她是觉得这位大哥脑回路很奇怪的。难不成,他以为跟上她这个原女主会是什么好事情?
不过应止玥也确实对他身上的异样有点兴趣,不仅和她的目的不谋而合,还能在死之前,让她再做个实验。
但即便如此,大小姐也没打算和他们一起行动。
她是没这个心思委屈自己的,才不想和佳怡大哥这种丑人一起上路。
说到这里,就又要提起清音观主了。
——清音观主死了,留下的九衢正好便宜了应止玥。
应止玥现在暂住的客栈位于京城边郊,倒是能直通代城的九宿道观。
客栈临近京城边郊,九衢恰好能将其连接着通往代城的九宿道观。
应止玥有点困倦,又瞥了陆雪殊一眼,有点好笑道:“只是两天见不到而已,这也舍不得啊?”
“嗯,舍不得。”
激将法对他是没有用的。
应止玥彻底没了脾气,“你夜里不是要在九宿道观外布置阵法,以防止外面的僵尸闯入吗?我答应你,我这两天可以一直呆在道观里。”
陆雪殊这才松开手,又轻轻地吻了一下她的发丝。
寂静的空气开始颤抖,微弱的震动在渐渐加强,如同有千百只小虫在地下爬行。
一条崭新的大路似乎从虚空中生长出来,树木、建筑物和山川都在眨眼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还不走?”应止玥拎起手边的图册,随意指了其中一只绒毛发亮的芙蓉鸟,“明早我要看到它立在我窗前。”
听了大小姐颐冠气使的吩咐,他却反而像是松了口气似的,转头走了。
——这不是有病是什么?
但应止玥没笑,只静静凝视着他的背影,逐渐看到他在道路尽头变得模糊不清,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细雪融成的水流过窗棂,只有迤逦开的湿润痕迹。
刚才还吵闹的房间,忽然安静下来,唯有一点清冽如雨的余味,却也在慢慢散得干净,什么都没剩下。
她眨了眨眼眸,突然没那么想睡了。
大概是自从尸潮出现后,陆雪殊太过于黏人,几乎是片刻不离她身边。
因此,只有他离开后,存在感才开始彰显。
应止玥盯着图册上那只鲜艳的鸟,渐渐出了神。
其实,应止玥很清楚,她做的事情都是徒劳无功的。
斯人已逝,无论她是烧掉饥肉坊,拿回颈链,报复卖掉佳怡的人,都没有意义。
回程时听到的对话仍萦绕在耳边。
“真晦气,我都和饥肉坊约好了,明天就要能把婆娘领过来,这下去哪换银子?”
“你别急嘛,已经有人在筹备新的肉铺,过两天就会有新的临时据点出现。到时候开业了,我再找你一同吃酒去。”
陆雪殊杀掉了他们。
可杀掉他们又有什么用?没有饥肉坊,总会有饱肉坊,饥食坊,饥腹坊。
大火烧掉的地方,第二天就会重建起新的铺子。
只要有需求,就总会有市场。
就像是老天只要想杀掉她,哪怕枕中的长针没穿过她头颅,莫名其妙碎裂开的木桌也可以变成杀机,砸向她的额角。
应止玥弹起最后一枚符咒,挡住了向她袭来的厚重木条,可她却连惊恐的神色都懒得露,带着那本画册走向窗边,怔怔地看着无垠的夜色。
她轻轻垂下了眼睫。
夜雪溟濛,翠啼枯叶,宛如小鸟在无尽的黑夜里婉转啼鸣——
等一下,好像不是错觉,真的有小鸟在叫!
应止玥很惊奇地伸手推开了窗棂,柔软的绒毛搭在她手边,正是一只被草草包扎的受伤小鸟。
与此同时,一颗圆溜溜的脑袋在转角处探了出来,小姑娘在对上她眼的一瞬间,慌慌张张地后退跑开,几个呼吸间就没了身影。
应止玥瞬间认出了那张脸,那是在饥肉坊外,那个“义愤填膺”的路人手中牵着的小姑娘。
在她出手袭向路人时,小姑娘趁乱逃去了山上,随后救下了一只腿部受伤流血的小鸟,又在夜晚将这只小鸟放在了她的窗前。
羽毛蓬乱,嘴巴微微颤抖。
很虚弱,但是还活着。
不比厌世的大小姐,受伤的小鸟仍在拼命挣扎,明亮的眼睛闪着光,还想再看一眼明日的晴空。
那么,为什么不呢?
五刑玉不能对付僵尸,但是用来治一只小鸟还是绰绰有余的。
应止玥拿来几粒秫米喂了小鸟,托着对方温热的小小身体,轻轻地放出了窗子。
冷风呼啸,就在那一刻,她忽然没什么理由地笑了一下。
手上的书册哗啦啦翻动着,五彩斑斓的雀鸟在不停歇地拍动着翅膀,稚嫩的翎毛坚定地划过凛冬长夜。
她当然没办法改变世界。
——但这只小鸟飞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