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陈多决定分手了 > 11、第 11 章
    陈多喝了口橙汁。

    他俩也没去特别远的地方,就在旁边一处小饭店坐着了,是陈多选的。

    “你看那家店怎么样,感觉不错!”

    “嗯,”孟呈安看了眼,“这家的炒菜很好,你很有眼光。”

    不知为什么,这句话落陈多耳朵里,有点热得慌。

    烧得他耳尖都红了。

    坐进去后才突然意识到,人家孟呈安是本地人,肯定要听对方的意见选饭店啊,他自作主张就罢了,还莫名地得到了句夸夸。

    一紧张,伸手就给那瓶橙汁抓手里了。

    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瓶身上还沁着冰凉的水汽,正好缓解尴尬。

    孟呈安把菜单递过去:“想吃点什么?”

    工作日的中午,饭店的客流量不算多,陈多的指尖按在菜单上,抵住,稍微用了点力气:“你先点。”

    “好,”

    孟呈安也没再推迟,拿起铅笔:“喜欢什么口味,能吃辣吗?”

    陈多语气轻快:“可以,没啥忌口的。”

    话音落下,孟呈安不着痕迹地收回目光。

    很明显,对方表达自己不挑嘴的时候,表情还有些小骄傲。

    蛮可爱的。

    他垂着眸子,圈了俩这道饭店的特色菜,然后把笔递过去:“我点好了。”

    陈多接过,拿着菜单瞅了圈,加了条清蒸鱼。

    “那天没让你们吃成烤鱼,”他笑笑,“今天来补一个吧。”

    说话间,孟呈安已经习惯性地开始烫杯子,动作熟练,结实的胳膊露出来一截,线条明显,手臂上面还浮现一点的青筋,顺着没入男人卷起的袖边。

    这时陈多才注意到,对方穿了件藏青色的衬衫,工装风,最上面的扣子解开两颗,才稍微缓解了下胸口的紧绷,宽肩阔背,腰围劲瘦,坐得也大刀阔马,姿态挺拔,一点儿塌肩驼背的感觉都没有。

    陈多又喝了口橙汁。

    他的确喜欢高大的男人。

    在陈多的审美里,对象就得比自己高比自己壮,最好能单手给自己扛起来——不过这些话陈多没跟梁乐讲过,因为他后来琢磨,原因可能是由于童年时,父母不在身边,他没能跟别的小朋友一样被抛起来举高高,毫不顾忌地耍小性子。

    爷爷愿意抱他,让小多多骑在自己的脖子上,一老一小一块儿去公园溜达,度过快乐的时光。

    但陈多会心疼爷爷。

    所以对于自己的这种偏好,陈多觉得,应该是一种补偿心态。

    说句害臊的,就是他想撒娇。

    不过,这也不是恋人的义务,所以陈多就没跟梁乐讲过这回事,当然,也和他这么多年的脾气有关。

    他性子挺要强的,也习惯独当一面了。

    甚至对于别人怜悯的眼光,都不再敏感。

    “瞅啥呢?”

    陈多放下筷子,歪着头笑了:“哥你这眼神,跟我们保安大爷看大黑一样。”

    孟呈安顿了顿:“大黑是谁?”

    “他养的狗,”

    陈多坦然道:“特喜欢吃剩饭,非得等到饭盆里的食物过夜了才吃,每次大爷都要骂它……没错,就是这个眼神!”

    满脸写着,崽啊,你吃点好的吧!

    孟呈安跟着笑了起来,眸光很柔和。

    由于是面对面坐着,所以彼此的表情能看得很清。

    陈多这才发现,孟呈安笑的时候,会垂着睫毛,嘴角扬起的弧度不大,笑意很浅。

    就像对方身上淡淡的洗衣粉味儿。

    一个小麦肤色,或者说能称得上黝黑的糙汉子,总会让人和汗水、烟草、以及粗粝的手掌相挂钩,和孟呈安并不是这样,他有一双长了粗茧的手,却没有多余的难闻味道,看着清爽干净,笑起来的神情好温柔。

    也不会勉强他吃不喜欢的东西。

    陈多爱啃鸡架,野猫似的嚼巴半天,孟呈安不催,也不劝他吃点别的,就陪着一起安静吃饭,偶尔为对方的杯子添点热水,喝一口,温度正好。

    慢慢的,把那冰凉的橙汁都给忘了。

    这道茶树菇炖鸡不愧是招牌菜,味道鲜美得要咬舌头,陈多给鸡爪翅尖等边边角角啃了个爽,舒舒服服地打了个呵欠。

    更开心的是,他偷摸着过去结过账了,孟呈安也看见了,没说什么。

    陈多心里终于舒坦了。

    “喜欢吃肉少的部位?”

    “嗯,”陈多认真地点头,“一口下去都是肉的感觉……不太喜欢,可能上辈子是条流浪猫,没吃过好的。”

    孟呈安递去纸巾:“没有。”

    “没有什么?”

    “不是像流浪猫。”

    陈多给剩下的橙汁喝完,擦了嘴巴,跟着离开餐桌往外走,孟呈安已经替他掀开门帘,午后炽热的阳光变成了流动的金子,洒上男人的肩膀,和因为回眸看自己时,那微微垂下的短密睫毛。

    染上蜜一般的灿烂。

    陈多的眼睛被灼了一下。

    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挡在了眼前。

    一紧张,就想抓住点东西,但此刻他的背包被孟呈安帮忙拎着,手里什么都没有,只好掐自己的掌心。

    同时还要干巴巴地回应人家。

    “哈哈……怎么不像流浪猫?”

    多抠搜,没见过什么世面和好东西似的。

    “不,”

    孟呈安已经拉开车门,把背包放在后面的座椅上,神色很平静。

    “像个小公主。”

    “砰——”

    车门关闭的声响在陈多心里炸成朵烟花。

    好羞耻!

    居然还用这么平常的语气讲出来!

    他臊得满脸通红,低着头给安全带扣上了,一声不吭地瞅着窗外。

    装死。

    同时在心里开始嘀咕。

    孟呈安是不是对他有意思啊?

    膝盖上的两只手绞来绞去,抠完手心就抠指甲,指甲抠完就捏衣角,直到外面天色渐晚,落日熔金,陈多那点不该有的心跳才逐渐消逝掉。

    一路上他不开口,孟呈安也不怎么讲话。

    陈多神情黯淡。

    开始生自己的气。

    居然会自作多情——

    当时间拉长,这点别别扭扭的羞赧持续下来,想重启轻快的聊天气氛,却也变得尴尬。

    虽然连陈多自己也不知道,他在忸怩个什么劲儿。

    沉默犹如实质,弥漫在小小的车厢内。

    直到陈多终于憋不住了。

    ……想去洗手间。

    中午喝了一肚子酸酸甜甜的橙汁,当时有多惬意,这会儿就有多难受。

    路边没服务区,想着一口气到火车站那里就好,谁知中午吃饭耽误了功夫,现在刚进小镇,前方就开始了堵车。

    陈多绝望地闭了闭眼。

    尖锐的喇叭声此起彼伏。

    “追尾了,”孟呈安往外看了一眼,“要等一会。”

    这里离火车站,就二十来分钟了。

    陈多努力压抑嗓音的抖:“能掉头吗,换条路……”

    话没说完就结束了。

    自己也知道不行。

    后面全堵死了,小镇道路规划不够完善,这儿是条单行道,两侧还满满当当的摊贩,放学的小孩溜达的大爷,卖菜的叔叔和骑自行车挤着穿梭的大婶,人声鼎沸,那叫一个热闹。

    孟呈安略微皱了下眉头:“晕车吗?”

    陈多勉强笑了笑:“没,就是我想去厕所了。”

    想通之后,那股尴尬的别扭劲儿就没了,他老老实实地交代完毕,就愁眉苦脸地揪着自己的衣角。

    都怪孟呈安。

    那瓶可乐和矿泉水,对方压根没动,这会儿还在塑料袋里搁着呢。

    安静两秒钟。

    孟呈安猝然转过头:“……对不起。”

    嘴紧紧抿着。

    陈多愣了下:“没事呀,是我没提前跟你说。”

    干嘛道歉呢。

    孟呈安利落地拉手刹停车,一把打开车门:“跟我走。”

    “会不会挡……”

    陈多刚下车,就看到个钥匙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被路边卖橘子的大叔正巧接住。

    “哎,这不是小孟……”

    “我耽搁几分钟,”孟呈安颔首,“要是前面动了,麻烦您帮我往旁边挪下车。”

    说完,他就转身冲陈多招手:“来,不远。”

    是不远。

    只是光陈多挤到他身边,就花了点功夫。

    人太多了,说句摩肩接踵也不为过,小姑娘吃个糖葫芦都得举得高高的,生怕糖丝黏到了同伴的头发上。

    这种烟火味十足的街道,孟呈安早已习惯,但他不知道陈多能不能适应,只好沉默地在前方开路,为陈多开辟出条道来。

    “轰!”

    巨大的爆米花声响,人群中惊出一阵小小的骚动,陈多没注意,差点被冒失鬼撞到——

    孟呈安按住了他的肩头。

    一拉,给人带到自己身边。

    旋即松开。

    隔着衣服,搭住了陈多的手腕。

    动作很轻。

    “就在对面,”

    孟呈安没回头:“二十米,马上到。”

    被人群挤得几乎贴在一起,能嗅到那股很淡的洗衣粉味儿,陈多抬头,映入眼帘的是对方宽阔的肩,和一点微红的耳垂。

    他心里突然冒出个念头。

    晚霞真美。

    给不苟言笑的男人都沾染上了色彩。

    手上的温度倏然消失。

    孟呈安停下脚步:“到了。”

    是处刚建成的公共厕所,干净亮堂,陈多可算是松了一口气,洗完手出来的时候,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美好了。

    “哥,”

    他心情不错,笑呵呵地迈下台阶:“咱走吧?”

    孟呈安仰着脸看他,手在身后背着。

    一只粉色的气球冒了出来,被风刮起,扬起很高。

    “给。”

    他朝陈多伸出手,胳膊很直,姿势有些僵硬。

    陈多驻足,呆呆地眨着眼。

    “为什么要给我气球?”

    “觉得好看,”

    孟呈安艰涩地开口:“就想……送给你。”

    其实来之前他也思考了,自己这是什么心态。

    何小武开玩笑说他心里有鬼,孟呈安当时摇头,说没有。

    才认识几天呀。

    他只是震惊罢了,因为陈多谈的是男朋友。

    后来便是很奇怪的感觉。

    说不上来,就觉得陈多这人,挺有意思的。

    想想真不容易,千里迢迢地跑来一趟,得到的却是背叛,失去了自己的恋人,还生了场病。

    孟呈安记得他第一次见陈多,群山脚下,夜幕低垂,这人小脸蛋上几道子灰黑,忒埋汰。

    眼睛却亮晶晶的。

    笑起来的时候也很洒脱。

    所以……

    他趁陈多去洗手间的功夫,在路边买了只气球。

    没啥理由。

    就是觉得陈多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