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恋爱脑才是最吊的[西幻] > 12、创世神来到人类世界也要搞推销的
    我叫格鲁,来自极北之地的远峰山村,在村里面生活的都是我们狼人一脉。

    我的家乡常年极寒,冰天雪地是那里最常见的景色,村里面出生的狼人除了白色以外都少见其他色彩。

    他们生长于这片白雪,却也一生都没有走出过这片方寸天地。

    虽然说现在科技发达,交通方便了不少,村里面也通了网。

    前几天,他二舅还买了快递。

    当然,最后的结局是偶遭大雪封路,二舅他还是变身为狼人将快递叼进村子里。

    可族人们还是习惯蜗居在那里,过着曾经的狩猎生活,按照他们的话来说,外面的世界太危险了,还是这里没人打扰,足够安全。

    【惨遭狼人围猎的熊、豹,野猪:啊对对对,你们安全了,考虑过我们的感受吗?】

    可惜由于国家政策,一些动物被列为珍稀动物,为了它们的数量考虑,狼人们不能再捕猎这些动物,族里的长辈还被当地政府约谈话了。

    格鲁听说他大伯前几天意外捕猎了一只重点保护动物,由于本身也是珍稀的北山雪狼种,所以惩罚力度没有那么大,但也进小黑屋喝了几天茶。

    狼人皮糙肉厚的,关几天根本没什么事,倒是这个乐子在村子里传开了,就连远在东大陆城市的格鲁都收到了父母的传信。

    嘲笑完他大伯后,父母还担心地询问格鲁,在东大陆那边,他有没有因为捕猎或者是控制不了变身而被抓进小黑屋里喝茶?

    狼人变身是血脉传承,每当见月圆时,他们总会控制不住自身涌动的力量化身狼人。

    但每当那个时候,格鲁还在十几平米的保安厅里看监控发呆,周围全部都是竖起的高楼大厦,先不说圆月能不能看见,就连月光都变得格外奢侈。

    至于捕猎,格鲁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三明治,嗯……肉是人工养殖的,菜是只多不少的……

    对的,自从来了东大陆,他学会了吃素。

    这封信传到了极北之地的父母手里,他们都被格鲁的遭遇给心疼哭了,强烈要求格鲁回来算了,不要在外面闯荡了。

    后来……这封信被村子里面的族人知道了,他们更加坚信了自己的感觉,外面的世界太可怕了。

    现在,他取代了他大伯成为了村子的新乐子。

    【大伯:听我说,谢谢你。】

    面对父母发出的回家邀请,可格鲁不愿意,他不想被困于那片白色世界,然后一生到死都无知无觉。

    对于外面世界的探索,一个种族总要诞生一个先锋勇士,他愿意成为这个勇士。

    然后……

    刚来这片大陆没多久的勇士格鲁就被一个老头介绍到了这家公司,正式成为了一名保安。

    今天星期一,又是看门……哦,不对,上班的日子。

    自从莉莉丝那个可恶的女人骂自己是看门的之后,他总是会想到这茬来。

    可当初那个老头并不是这么说的。

    格鲁回忆起那个摸着白花花胡子的矮老头笑眯眯对着自己说:“少年,我看你天赋异禀,要不要来我这里发展发展。”

    “薪资待遇足够多,还有双休,节假日带薪休假,最重要的是在这里,你不需要隐瞒你的秘密。”

    后来,格鲁知道那个老头就是传说中的创世神——耶和华。

    从此,耶和华的形象在他心里碎了一地。

    毕竟,谁家一个创世神会跟传销一样到处拉人进入公司,逼格全都没有了!

    当时格鲁能知道这件事,完全是因为还没等他走远,耶和华又盯上了另外一个人,直接走上去,说话套路一模一样,只不过将开头的少年换成了少女。

    被耶和华拦住的小猫幼崽舔了舔手里的棒棒糖,抬头看了一眼眼前的怪爷爷后,吸溜一下鼻涕然后摇头拒绝道:“不要。”

    啊!这老头不是人!连幼崽都盯上了。

    不对,这老头本来就不是人,祂是神。

    再后来,格鲁从莉莉丝口里知道了耶和华为什么会这么做的原因。

    因为祂和撒旦打了一个赌,祂输了,然后撒旦想在人类世界开了一家娱乐公司。

    说是公司,其实也是天堂地狱两界异生物通往人类世界的中转站点之一。

    现在的人类世界并非曾经中世纪那么贫穷落后了,人类这个种族的创造力总是无限的,他们的科技点亮了不少瑰丽的奇迹,为此吸引了不少异生物来到了人类世界生活。

    为了维护人类的日常生活,不打破三界之间的平衡,耶和华和撒旦先后成立了不少中转站。

    打赌输了的耶和华要帮撒旦成立娱乐公司,但由于东大陆这边的中转站刚成立,人手严重不足,甚至就连大天使长米迦勒都被祂用来抵债了,现任公司经理。

    格鲁暴言:感觉更不靠谱了喂!

    【此时,还在拉人入职的耶和华打了一个巨响的喷嚏:啊鳅!谁在说祂坏话?】

    但无论如何,格鲁所在的这家公司是特殊的,因为这是三界人员汇聚在一起工作的中转站。

    由于阵营属性问题,之前的中转站都是天堂和地狱各搞各的,天堂的生物只能走天堂专属通道,地狱同理。

    但这个公司中转站不一样了,两边的人都能走。

    可是,这对格鲁来说并没有什么,因为他还只是一个看大门的。

    无论是在三流小区还是在金碧辉煌的酒店看大门会有区别吗?

    没有。

    格鲁惆怅看着这个月新到账的工资,身后的尾巴无聊地甩了甩,来到这里后,自己账户里每个月只会多出冰冷的五万块钱。

    【巫青禾睁大眼睛:多少?你说多少?!】

    他感觉这跟自己想象的先锋勇士不一样,可是当初他被那个老头忽悠了一通,迷糊签下了一百年的打工契约。

    还没有等格鲁沉浸在诗和远方,眼尖的他一下子就看到了远处匆匆跑来的黑发女人。

    啊,是青禾小姐!

    格鲁的蓝眸亮了起来,黑白相间的耳朵一下子竖了起来,他知道巫青禾,这是公司最近招进来的人类小姐。

    不同于公司其他人,格鲁对巫青禾颇有好感。

    不是雄性对雌性的那种好感,而是文盲对学者的崇拜与尊重。

    格鲁在成年之前都待在极北之地,那里常年大雪封山,格鲁的老师就是族里的长辈,能教的知识也只是有关于狼人一辈的传承。

    可想而知,公司里的其他异生物大都也都没有上过学。

    按照莉莉丝的话来说,书本对于她来说不过是勾引猎物的工具,书本里的知识更是如同嚼蜡。

    那是人类生存需要的东西,他们异生物需要的是更加简单粗暴的力量。

    在这种情况下,巫青禾竟然成为公司里面少数拥有大学学位证的公司员工。

    “早上好,青禾小姐!”格鲁欢快的声音从保安亭传出来。

    在最后一秒极限打上卡的巫青禾手还按在打卡机上,胸膛剧烈收缩着,上气不接下气的。

    直至捋顺这一口气,她才偏头看向保安亭探出头的格鲁,虚弱微笑道:“早上好,格鲁先生。”

    格鲁看着巫青禾狼狈的样子,大大的蓝眸充满了疑惑,他询问道:“青禾小姐今天早上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了吗,今天怎么这么匆忙?”

    巫青禾平时可是准时上下班的,像今天这么急匆匆的场景实属罕见。

    格鲁用灵敏的鼻子吸了吸空气,自言自语地小声说道:“青禾小姐身上还多了一种陌生的味道,最近是接触到什么人了吗?”

    格鲁这个问题就戳到巫青禾的痛脚了,她在心里面再一次咬牙切齿地默念迟逢春的名字。

    一切都还要从昨天讲起。

    自从确认迟逢春将要和自己合租后,星期天一整天,巫青禾别的什么都没干,她就带着迟逢春购买生活必需品去了。

    当然,钱还是从巫青禾瘦得可怜巴巴的钱包里出,但迟逢春也承诺自己会还。

    巫青禾看着他郑重其事的脸,暂时相信了他的话。

    在采购的过程中,巫青禾观察过迟逢春,她感觉迟逢春身上总是有种矛盾感。

    有时候他表现得像是刚从乡下过来没多久的乡巴佬,连手机支付都不会使用,但有些时候,他的操作又比巫青禾这个在此地生活了好几年的人还要熟练。

    比如,巫青禾常走的地铁路线他居然一清二楚,甚至时间节点精确到秒。

    难道失忆可以选择性失忆?

    巫青禾不懂,但大为震撼。

    当然,采购的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

    问题在于迟逢春那张脸蛋过于惊天动地,每当他们走过一个地方,总会吸引无数人惊艳的目光。

    这并不是关键,关键是总会有人前仆后继地上前来要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年轻女生。

    面对脸蛋通红的羞涩路人,迟逢春只会视若无物地掠过,淡淡抛下一句:“抱歉,没有。”

    在外面的他不同于私底下的模样,这个时候的他总会呈现一种生人勿近的冷淡感,如月霜般清冷且高不可攀,也更加贴他的初始形象。

    巫青禾甚至在某个瞬间会产生一种错觉,这时的他才是真实的他。

    但是下一秒,走过的迟逢春懵逼回头看向她:“你怎么还不过来?”

    “难道说,你又想要丢下我?”迟逢春的眼睛一眯,表情瞬间警惕起来。

    很好,去他大爷的清冷仙人。

    迟逢春的声音并不小,巫青禾瞬间感受到众人的凝视,如芒在背的她朝着众人憨憨尬笑,然后小碎步朝死盯着她的迟逢春快步走去。

    快走快走!太社死了!她已经感觉到有人悄悄举起手机拍照了。

    啊这,就不能关一下那快要闪瞎她眼睛的闪光灯吗?

    巫青禾可不想因为迟逢春而登上当地头条。

    当然,也有些人误会了迟逢春和巫青禾两人的关系,特别是在手机店里,迟逢春挑好手机轮到巫青禾付款时,那些店员看他们的表情都一言难尽。

    巫青禾大概能从店员那些遗憾的表情里看出他们在想什么,大多数,他们疑惑的眼神也会一并落在巫青禾身上。

    店员们会疑惑,眼前这个穿着二三十块钱格子衬衫,长相只能说是清秀的女人到底有什么实力能让这样的顶尖帅哥倒贴。

    迟逢春并不会在意那些店员异样的眼光,他只会心满意足地捧着新到手的手机,然后双眼亮晶晶地对巫青禾展现自己的喜欢。

    “谢谢你,我很喜欢。”迟逢春抚摸着只属于自己的新手机,黑亮的屏幕折射出他几乎溢出来的欢喜,凤眼惬意弯起,长睫遮住眼底的潋滟,他嘴角的弧度一直没有放下去过。

    可巫青禾并不理解一部新手机为什么会让他如此高兴,它甚至都不是手机店的最新型号。

    她当然不懂。

    因为那是迟逢春的爱屋及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