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我在狗血霸总文里当男保姆 > 16、第 16 章
    女人哭声渐渐小了,她不敢再等了,打算一脚油门下去赶紧回家。

    可一抬头。

    哪里还有索命使者的影子,只剩坏掉的路灯一闪一闪,照映着空荡荡的晕湿地。

    女人小心翼翼向前探过身子观察情况。

    阒寂的黑夜,只能听到她和儿子充满惊恐的紊乱呼吸声。

    “哗啦——”

    忽然,奇怪的声音再次响起,视线中蓦的多了一道灰蓝色身影。

    她吓了一跳,尔后才看清是刚才那个和尚,捻着佛珠缓缓而过。

    女人瞳孔剧烈扩张,就像见到了救命稻草,跌跌撞撞开门下车。

    她抱起儿子朝乔攸跑去,往地上一跪,双手合十拱了拱:

    “大师,刚才是我不懂事冲撞了您,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您这次一定要救救我们!”

    乔攸轻轻点头,微垂着眉眼神情淡然,一副“早有预料”的表情,道:

    “看来,你们刚才已经遇到他们了。”

    “大师大师,您要是能救我一次,要多少钱我都给!”女人情不自禁抱着乔攸的腿苦苦哀求,脸上的苦笑还不如哭好看。

    乔攸轻轻拂开女人的手,表示“贫僧已入佛门,六根清净”。

    “你之所以会看到脏东西,是因为你儿子,他叫李昊翰对不对。”乔攸老神在在道。

    女人一听大师连她儿子的姓名都能算出来,更加坚信对方是能救她狗命的世外高人。

    “对对对,大师神机妙算。昊翰,快给大师磕头!”她按着儿子的脑袋一顿以头抢地。

    小孩儿眼泪鼻涕糊了一脸,直往嘴里淌。

    “你儿子经常在外面招猫逗狗横行霸道,欺辱同学,这才招惹了阎王爷不悦,但是无碍,阎王爷有个特殊喜好。”乔攸将大包扔到二人面前。

    包裹散开,露出一截粉嫩布料。

    “阎王爷最看重他的马面使者,且钟爱粉色,只要你儿子每天背着这书包去上学,讨了阎王爷欢心,他自然会放你们一马。”

    女人一听,手指哆嗦着取出书包一看。

    印着个白色皮肤紫色鬃毛的大眼睛小马。

    小孩儿一把抢过粉色书包,三下五除二背好,眼神坚定如同入党:

    “大师,我从今天开始绝对不让书包离身,洗澡也背着,阎王爷应该会放过我和妈妈吧。”

    “那倒也不用这么麻烦。”乔攸挠了挠头套,有点痒。

    “用的用的!”小孩举起右手以表忠心,“我最喜欢粉色啦,我喜欢的女孩今天早上也背了小马宝莉的粉书包,我想背,让我背吧!”

    乔攸:?

    合着还是个霸总预备役,喜欢谁就要欺负谁。

    乔攸深吸一口气:

    “记住,要安分守己,绝不能再欺凌他人。”

    “好好好,全听大师的!”女人按着儿子又是一顿猛磕。

    “最后,这件事千万不要对任何人提起,贫僧这是折寿十年才帮你们从地狱小鬼那里打探到的消息。”

    “绝对不说,大师放心!”

    乔攸捻着佛珠,满意点点头,嘴里念着台词,缓缓离去:

    “要出事了,要出事了啊……”

    车子火速离去,划过一抹耀眼粉色,书包上的小马笑得可可爱爱。

    巷子里。

    乔攸摘下头套换好衣服,将租借来的道具服整齐叠好。

    “辛苦你了陆老师,演技很炸裂,我听着都害怕。”乔攸由衷夸奖。

    陆珩笑得爽朗:“不辛苦,我也玩得很开心。”

    说起来,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也是一次难得的体验。

    “明天排练,还会叫我么。”陆珩又问。

    “当然,我们是bf嘛。”

    “bf?”

    “bestfriend。”

    当晚,李昊翰的爸爸刚到家,就看到儿子背着粉色的小马宝莉书包,在阳台上对着月亮虔诚地祈祷。

    孩儿他妈一样,挎着粉色包包跟着儿子一起祈祷。

    爸爸:?

    两天后,学校。

    樱樱望着门口,就见那几个成天嘲笑小马宝莉是智障动画片的男孩子,人均一只粉色小马书包,顶着个乌黑眼圈进来了,缩着脖子,就跟身后有鬼撵一样,时不时回头环伺。

    然后齐刷刷走到她面前,站成一排,膝盖一软,直直跪下——

    “阮樱樱!对不起!”

    一边说,一边抹眼泪。

    樱樱:?

    台上的老师都看呆了。

    这群混世魔王这是……?

    难道阮樱樱是什么财团流落在外的千金公主?

    *

    “小乔哥哥,今天李昊翰主动帮我打水,王子鸣放学还帮我提书包,张伯庾还给我买了好多零食呢。”

    乔攸接到了樱樱用小天才电话手表打来的电话,言语间透着喜气洋洋。

    “恭喜你啊,看来这几个孩子终于良心发现了。”

    “可是小乔哥哥,为什么他们都背着粉色小马宝莉书包来上学呢?”小小的女孩大大的疑惑。

    乔攸扬起嘴角:

    “因为,这本就是小朋友会喜欢的动画啊。”

    挂了电话,乔攸将租借来道具服拿去归还,拿回押金。

    他开始翻日历。

    后天就是陆珩的生日,纠结党乔攸到现在也没想出可以送他什么礼物。

    想想,小说里的霸总都是怎么做的。

    送的礼物要么贵到极致满身铜臭,要么廉价到极致满腹真心。

    至于囊中羞涩的女主和小受们,多是以身代礼,先紧着霸总们“吃饱喝足”。

    乔攸顺势望向镜子里的自己。

    仅代表乔攸滤镜下的视角:

    陆珩才不是什么饮食男女,人家向来更多追求的是精神层面的高度。

    或许,去陆珩的房间瞧瞧能找到线索。

    乔攸端着切好的果盘,敲响陆珩房门,屋里传来低低一声“进”。

    宽大敦实的书桌前,陆珩正专心致志看手中的文件,被镜片半掩了深邃的瞳眸,只剩睫毛根部连接的弧度,微微上翘。

    虽然家里的佣人都说他可怕,可乔攸无论如何也无法把他和这个词联系到一起。

    奶白色的圆领毛衣,兴许是因为布料过于柔软,更衬托出他温良顺和的气质。

    “陆管家。”乔攸将果盘放在桌上,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余光已经开始在房间中打量。

    陆珩从文件中抬眼,原本淡漠的嘴角因为眼前这人的突然造访而出现了轻微上扬的弧度。

    “辛苦了,我切了果盘过来,吃完再工作吧。”

    陆珩望着新鲜落着水珠的果盘,喉结动了动:

    “谢谢你,我一会儿吃。”

    乔攸目光转了一圈,发现陆珩的房间很简单。

    极富质感的梨花木大书架陈列着古今中外优秀书籍,同色的书桌上也只是朴素摆着电脑键盘和文件架。

    整间房间的色调都是色感偏软的高级灰。

    唯一一点鲜艳色彩就是桌上那盆绿油油的植物。

    这是什么花。

    盆栽引起了乔攸的注意。

    他本想直接问陆珩,却见他已经将视线重新投放在文件中,本着不打扰他工作的想法,乔攸最后看了眼盆栽,在心中将它的样子记下来,道了句“我先去忙”便离开了房间。

    回到自己的逼仄小杂物间,乔攸按照自己的记忆将盆栽中的植物画下来。

    如剑般宽长的叶子,叶尖收紧似刀尖,颜色是比较常见的草绿。

    乔攸的画工也仅限于把线条画直,剩下的全看植物科普君了。

    植物科普君很快给出答案:

    【看着像鸢尾花的叶子,现在有开花么?】

    乔攸说没有。

    【那就对了,鸢尾花在四五月份开花,到了十月份就只剩些叶子了。】

    乔攸这下更加坚信陆珩就是他的天选之人。

    他最喜欢鸢尾花了。

    乔攸还记得小学四年级时,舅舅在外面工作,他独自在家写作业,这时有人敲门。

    透过猫眼看到是一个非常漂亮且气质斐然的女人,而且看起来还很有钱,她说她是来找舅舅的。

    那时候乔攸没什么安全意识,乖乖将女人请进家门。

    女人很奇怪的在舅舅房间里转了一圈,似乎看什么都稀奇,摸摸舅舅的桌子,敲敲舅舅的床头,最后她微笑着对小乔攸说明来意。

    乔攸才知道,这个女人是哪个富豪家的千金小姐,车子坏了送到舅舅的维修厂,对舅舅一见倾心,而后展开了疯狂热烈的追求,而舅舅也从一开始对她礼貌疏远到后来和她共进晚餐,关系逐步升温。

    乔攸是不知道这女人到底看中舅舅这大光头哪一点,但他很清楚,这个美丽女人以后很可能会成为他的舅妈。

    开始,他还为舅舅感到开心,觉得舅舅终于不用再每年过年时面对亲戚催婚仓皇无奈。

    可女人又看向他,笑眯眯问:

    “听说你是宇盛的外甥,是他把你养这么大,可是,以后要是我和你舅舅结婚,你也要和我们住一起么?怎么办,我这个人不太喜欢家里有外人出入。”

    一句“外人”深深刺痛了乔攸幼小的心灵。在这个女人出现前,他从不觉得自己是这个家里的外人,可女人说出了事实。

    女人临走前从包里掏出一只精致小盒子放在舅舅桌上,叮嘱乔攸:

    “告诉你舅舅,这是我为他特别挑选的礼物,我喜欢他,可不喜欢他身上的汽油味。”

    出门前,又对乔攸道:

    “小朋友,你应该还有别的亲戚吧。”

    虽没明说,但乔攸虽小但不傻,也明白了她话中的潜台词。

    那晚的乔攸,因为一句“外人”收拾好书包,给舅舅写了长长一封离别信,哭着离开了家,一个人躲在桥洞下面,一边哭一边捶胸顿足:

    “呜呜呜,我以后就是流浪小孩了,只能和野狗从垃圾桶里抢食物了。”

    一直到后半夜,他从睡梦中被人拎起来,一睁眼对上舅舅怒气冲冲的双眼。

    舅舅气的头皮都成了粉红色,大声呵斥他:

    “你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多久!老子差点就报警了!”

    见到盛怒的舅舅,乔攸并没觉得害怕,反而被委屈的情绪疯狂反扑。

    他断断续续哭诉着,说不想打扰舅舅和舅妈的婚后生活,他只是一个外人,舅舅可以不用管他死活吧啦吧啦。

    舅舅愣住:“舅妈?谁。”

    乔攸把那个女人的事原原本本复述一遍,舅舅听后愣了许久,随即哈哈大笑。

    他委身抱住小小的乔攸,就像抱住了自己的全世界。

    后来乔攸才知道,舅舅和那女人吃饭只是想说清楚,他现在没有恋爱结婚的想法,以后也不会有。

    但女人出身大家族又是独生女,被家里宠坏了,根本不听别人说什么,只觉得她想要的,就必须得到。

    乔攸被舅舅领回家后,舅舅拿起女人送的礼物看了眼,是一瓶鸢尾凝脂原料的大牌香水。

    舅舅本想把香水还回去,却又想到什么,蹲下身子将香水递给乔攸,问他:

    “你还记得你妈妈最喜欢的花么。”

    乔攸当然记得,因为他出生时医院开满紫蓝色的鸢尾花,原本只在四五月开的花却反了季,于七月烈日下热烈绽放,爸妈便觉得乔攸是花神对他们的馈赠,因此爱上了这种花。

    花朵的可贵不仅在于它们勇敢的生命力,更在于它们寄托了对亲人的思念,承载了他们深沉的爱意。

    乔攸小心翼翼问:“那你不结婚,外婆舅公又念叨你怎么办。”

    舅舅哈哈大笑,摸摸小乔攸的脑袋:

    “攸攸,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会失去自我的,我只想成为我自己,只做我认为正确的事,其他人的意见不重要。”

    所以,这瓶鸢尾香调的香水虽然差点让乔攸成为小流浪汉,但他还是深切热烈的喜欢着鸢尾花。

    咦咦?

    关于陆珩的生日礼物,他好像有思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