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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
院试:由一省的学政主持,是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的一种考试,考取者入县学,习惯称秀才。
乡试:三年一科,
会试:集中举人会试之意,三年一科,
两榜出身:乡试中举人为一榜,又称乙榜;中举人又中进士者为两榜,又称甲榜。
◎官署
翰林院:官署名。掌编修国史、起草诏书、考议制度等。最高长官为掌院学士(从二品),属官有侍学士(从四品)、侍讲学士(从四品)、侍(从五品)、侍讲(从五品)、修撰(从六品)、编修(正七品)、检讨(从七品)等。
都察院:官署名。是监察、弹劾及建议机关。最高长官为左都御史(从一品),属官有左副都御史(正三品,例由
大理寺:官署名。掌刑狱案件审理。最高长官为大理寺卿(正三品),属官有大理寺少卿(正四品)、大理寺左右寺丞(正六品)、大理寺左右评事(正七品)等。
太仆寺:官署名。掌马政。最高长官为太仆寺卿(从三品),属官有太仆寺少卿(正四品)、太仆寺员外郎(从五品)、太仆寺主事(正六品)、太仆寺主簿(正七品)等。
太常寺:官署名。掌宗庙礼仪。最高长官为太常寺卿(正三品),属官有太常寺少卿(正四品)、太常寺员外郎(从五品)、太常寺满汉寺丞(正六品)、太常寺协律郎(正八品)、太常寺汉赞礼部(正九品)、太常寺司乐(从九品)等。
詹事府:官署名。为辅导东宫太子之机构,是文学侍从、词臣迁转之阶。原归翰林院,后单设。最高长官为詹事府詹事(正三品),属官有詹事府少詹事(正四品)、詹事府左右春坊庶子(正五品)、詹事府左右春坊中允(正六品)、詹事府左右春坊赞善(从六品)、詹事府主簿(从七品)等。
宗人府:官署名。是管理皇家宗族事务的机构。最高长官称宗人府令(正一品),由宗室王公大臣兼领,属官有宗人府丞(正三品)、宗人府理事(正五品)、宗人府副理事(从五品)、宗人府经历(正六品)等。
吏部:官署名。掌全国文官品秩、铨叙、课考、黜陟和封授。最高长官为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属官有通政使司通政使(正三品)、通政使司副使(正四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等。
户部:官署名。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
礼部:官署名。掌礼仪、祭祀、贡举、教育等事。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吏部。
工部:官署名。掌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吏部。
兵部:官署名。掌全国武官黜陟、兵籍、军械、关禁、驿站等。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吏部。
刑部:官署名。掌全国刑狱。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吏部。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官署名。简称总理衙门、总署、译署。是清政府为办理洋务及外交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于1861年1月20日由咸丰帝批准成立。总理衙门由王大臣或军机大臣兼领,并仿军机处体例,设大臣、章京两级职官。
总理海军事务衙门:官署名。简称海军衙门,是清末管理海军事务的机构。光绪十一年(公元1885年)十月设立,由醇亲王奕譞为总理,庆郡王奕劻、北洋大臣李鸿章为会办,正红旗汉军都统善庆和兵部右侍郎曾纪泽为帮办。中日甲午战争北洋海军覆灭后,该衙门亦裁撤。
督办政务处:官署名。清政府为推行新政而设置的办事机关,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设立。负责制定新政的各项措施,掌管各地官吏的奏章,办理全国学校、官制、科举、吏治等事务。
外务部:官署名。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设置,取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掌管对外交涉,班列六部之上。设有总理、亲王、会办尚书、侍郎等官。
军机处:官署名。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以用兵西北,设军机房,越三年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于大学士、尚书、侍郎中选拔人员入直,称军机大臣,即大军机。任命时按各人资历分别称为军机处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学习行走等。下设军机章京,习惯称小军机,掌缮写谕旨、记载档案、查核奏议等。
国子监:官署名。封建王朝的中央教育机构。清代设管理监事大臣,
上海电报局:原来的大北电报公司,由丹麦、挪威、英国、俄国四国公使联合创设的通信机构,垄断大清对海外的、
同文馆:亦称“京师同文馆”。清末最早的“洋务学堂”。同治元年为培养翻译人员,由恭亲王奕等奏设,
公使馆:官署名。是国家的驻外机构,最高长官为公使,下设副公使、参赞、武官等。光绪元年始设。
◎官名
殿阁大学士:官名。为正一品,相当于宋朝的丞相,由皇帝指定分管的部、院。
协办大学士:官名。为从一品,地位低于殿阁大学士,高于各部院尚书。
总督:官名。掌一省或几省军民要政,为正二品。兼殿阁大学士者为正一品,兼协办大学士或都察院右都御史、兵部尚书者为从一品。总督侧重于军政。
巡抚:官名,掌一省的军、民、吏、刑各项,为从二品,地位略低于总督。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或礼部侍郎者为正二品。巡抚侧重于民政。
布政使:督、抚属官,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为从二品。
按察使:督、抚属官,管一省刑名,为正三品。
道:官名。道台、道员的简称,为正四品。清于各省设道员,类别有二:一类专司一事,如粮道、河道、盐法道等;一类为分守巡道,均辅助布政、按察二使,巡察辖区政事。道员为四品,见上司不称下官,称职道。
公使:官名。亦称星使、使者、使节、大使。是公使馆的主要负责人,有一、二等之分。
参赞:官名。外交官员的一级,是公使的主要助理。公使不
总税务司:官名。清末统辖全国海关税务的官员。咸丰三年,英、美、法三国乘小刀会起义之机,夺取上海海关行政权。次年,三国领事与清吏吴建彰订立协定,由三国领事各派税务司一人,组成海关税务管理委员会。咸丰九年,英国迫使南洋通商大臣任英人李泰国为总税务司。咸丰十一年,总理衙门加委李泰国为中国总税务司。李泰国回国,英人赫德继任,直任至光绪三十四年回国。
◎清朝的爵位
清朝的爵位分宗室爵位、异姓功臣爵位(或称功臣世爵)和蒙古爵位。这里主要涉及的是功臣世爵。功臣世爵分公、侯、伯、子、男五等,世袭罔替。
其中,公爵、侯爵、伯爵是超品,子爵是一品,男爵是二品。具体级别如下:
公爵:一等公爵、二等公爵、三等公爵。
侯爵:一等侯爵兼一云骑尉世职、一等侯爵、二等侯爵、三等侯爵。
伯爵:一等伯爵兼一云骑尉世职、一等伯爵、二等伯爵、三等伯爵。
子爵:一等子爵兼一云骑尉世职、一等子爵、二等子爵、三等子爵。
男爵:一等男爵兼一云骑尉世职、一等男爵、二等男爵、三等男爵。
◎官员的称呼
大学士:中堂。
总督:制军、大帅、制台、制宪或督宪。
巡抚:中丞、抚军、抚台、抚院或部院。
提督:军门或提台。
总兵:总镇或镇台。
副将:协镇或协台。
吏部尚书:天官。
礼部尚书:大宗伯。
户部尚书:大司徒或大司农。
刑部尚书:大司寇。
兵部尚书:大司马。
工部尚书:大司空。
左都御史:总宪。
各部院左右侍郎:左堂或右堂,自称部堂。
学政:学宪或学台。
道员:观察或道台。
知府:太守、府台或太尊。
通判:别驾或州驾。
知县:父母或明府。
都察院御史:都老爷或侍御。
◎官员的服饰及轿饰
清朝的官员共分九品十九级,其官服和轿饰分别如下:
一品:红珊瑚顶戴(纯红),九蟒四爪蟒袍,补子文仙鹤、武麒麟。准乘八人抬绿呢大轿。
二品:红起花珊瑚顶戴(杂红),九蟒四爪蟒袍,补子文锦鸡、武狮。准乘八人抬绿呢大轿。
三品:蓝宝石及蓝色明玻璃顶戴(亮蓝),九蟒四爪蟒袍,补子文孔雀、武豹。准乘八人抬绿呢大轿。
四品:青金石及蓝色涅玻璃顶戴(暗蓝),八蟒四爪蟒袍,补子文云雁、武虎。准乘四人抬蓝呢轿。
五品:水晶及白色明玻璃顶戴(白),八蟒四爪蟒袍,补子文白鹇、武熊。准乘四人抬蓝呢轿。
六品:砗磲及白色涅玻璃顶戴(白),八蟒四爪蟒袍,补子文鹭鸶、武彪。准乘四人抬蓝呢轿。
七品:素金顶戴(白),五蟒四爪蟒袍,补子文鸂鶒、武犀牛。
八品:起花金顶戴(白),五蟒四爪蟒袍,补子文鹌鹑、武犀牛。
九品:镂花金顶戴(白),五蟒四爪蟒袍,补子文练雀、武海马。
未入流:镂花金顶戴(白),五蟒四爪蟒袍,练雀补服。
监察御史、按察使等监察、司法官员的顶戴、蟒袍均按正常品级,但补服的图形却一律绣獬豸,以示司法公正。
◎名词解释
廷寄:清代制度。朝廷给地方高级官员的谕旨不是由内阁明寄,而是由军机处密封交兵部捷报处寄往各省,用军机处封印,上书“军机大臣字寄某官开拆”,或“传谕某官开拆”。
谥号:古代帝王、贵族、大臣等死后,朝廷依其生前事迹所赐予的称号。
拜印:新官到任后接印时所举行的仪式。
庶吉士:通称“庶常”。明设,清沿其制。
候补:清制。没有补授实缺的官员
候选:清制。京官郎中以下,外官道员以下,凡初由考试或捐纳出身,以及原官因故开缺依例起复,均须赴吏部报到,听候依法选用,称为候选。
行走:清制。入值办事的意思。不改原来官职而调充其他职务,即称
丁忧:旧时称遭父母之丧为“丁忧”。清代制度,官吏丁忧,须离职守制。
起复:明、清两代指服父母丧满,重新出来做官。
休致:亦称致仕,官员辞掉官位退休。
会办:会同办事的意思。
湘军:咸丰三年,曾国藩为对抗太平军,
淮军:
楚军:
戈什哈:清代高级官员的侍从武弁,简称戈什,满语护卫之意。
荫生:凭借上代余荫而取得的监生资格。一般来讲,凡按品级取得的称为官生,不按品级而由皇帝特给的称为恩生。荫生名义上入国子监书,实际上只需一次考试即可给予一定官职。
监生:明、清
举监:以举人资格入国子监书者,称为举监。
贡监:以贡生资格入国子监书者,称为贡监。
贡生:生员(秀才)一般是隶属于本府、州、县学的,若考选升入京师国子监书的,则不再是本府、州、县学的生员,统称贡生。清代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和例贡。
生监:以生员资格入国子监书者,称为生监。
恩监:清代由皇帝特许给予国子监生资格的,称为恩监。
荫监:官员之子不经考选取得监生资格的,称为荫监。
优监:由附生被选入国子监书者,称为优监。
附生:明朝正统年间,于府、县学外有取附学生员之制,清代相沿,生员亦称附生。